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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教诲支持学生驱逐老师吗?

发稿时间:2015-06-30 00:00:00
来源:共识网作者:楚士毅

  “儒士”们尽管以“师德”为名,但其隐含的逻辑其实是:批评儒家圣贤的老师,不应该在大学里从教。要不,为什么会有人评论说“儒家在报一百年前的仇”呢?

  近日,复旦哲学系某博士生在微博上提出驱逐该校刘清平教授的倡议,因中国儒教网、世界孔子后裔联谊总会及一些儒家学者的推波助澜,演化成为一个公共事件。“儒士”们尽管以“师德”为名,但其隐含的逻辑其实是:批评儒家圣贤的老师,不应该在大学里从教。要不,为什么会有人评论说“儒家在报一百年前的仇”呢?如果真的只关涉“师德”问题,我们就难以理解为什么偏偏只有“儒士”们对这件事表现得如此兴奋?“师德”难道不是意识形态部门或教育管理当局更应该关心的吗?

  我无意为刘教授辩护,这里我想追问的是一些一般性的学究化问题:儒家教诲支持学生驱逐老师吗?或更具体地说,儒家思想在现代条件下的运用支持学生驱逐批判儒家圣贤的老师吗?

  儒家思想内涵丰富,但大体包含着两种稍有殊异的取向:一种取向于“礼”,一种取向于“仁”。取向于“礼”者,一般主张维护某种刚性、单向度的礼治秩序。所谓“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礼记·大传》),正是这种取向的典型主张。由董仲舒所阐扬的“三纲五常”,不过是这种主张的极端形式。趋向于“仁”者,一般强调“仁义”对礼治秩序的规约,力图形成礼治双方良性互动的格局。所谓“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夫义妇德,兄友弟恭”,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理解为,“君仁”“父慈”“夫义”“兄友”分别是“臣忠”“子孝”“妇德”“弟恭”的条件。无论是孟子的“暴君放伐论”,还是荀子的“从道不从君”思想,抑或孟荀共同正当化的“汤武革命”,都强调了“仁”对“礼”的规约。一般来说,前一种取向更符合统治者维护政治统治的现实需要,但后一种取向更符合儒家的元典精神,也更符合儒家士君子的操守。有诸多论者已指出,日本儒学更支持前一种取向,中国儒学整体上更符合后一种取向。

  但在我看来,上述两种取向在现代条件下的运用,均不会对我们前面提到的问题做出肯定回答。

  如果遵循取向于“礼”的儒家思想,我们更应当维护的是“师道尊严”,而不是学生对老师的批评权和反抗权。孔子本人被称为“万世师表”“至圣先师”,因此儒家本身就给中国带来了尊师重道的文教传统。对儒家来说,“师”尤为重要。在儒家的理想中,“士志于道”,且以“师道”影响政势,进而起到劝君臣、正民风、安邦国的作用。“尊师重道焉,不使处臣位也”(郑玄语),“帝者与师处,王者与友处,霸者与臣处,亡国与役处”(郭隗语),诸如此类的名言反映了儒家士君子期待以“帝王师”的体面身份参与政治的理想。在传统儒家的眼中,尊师和忠君共同构成了国家治理的根本。故此,荀子说,“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正是遵循这样的礼治逻辑,传统中国把“天地君亲师”作为最高的祭敬对象。因此,面对学生驱逐老师的情形,儒家更应当追问的是:“成何体统”?这让我想起金耀基先生对香港中文大学引进学生评价老师机制的不满。他曾说:“假如在半个世纪前钱穆先生任新亚校长的时代,你说要评鉴老师,我看那些老师会一脚把你踢出窗外去。”显然,如果遵循儒家的礼治思想,我们不应当赋予学生驱逐老师的权利。

  读者可能会说,这种预设了师生不平等关系的礼治观念已不符合现代条件。那好,我们从取向于“仁”的现代视角再来看看。《孔子家语》记载了孔子与子贡关于忠孝的一段对话。面对子贡的疑问:“子从父命,孝;臣从君命,贞乎?奚疑焉?”孔子答曰:“鄙哉!赐,汝不识也。昔者明王万乘之国,有争臣七人,则主无过举;千乘之国有争臣五人,则社稷不危也;百乘之家有争臣三人,则禄位不替;父有争子,不陷无礼;士有争友,不行不义。故子从父命,奚讵为孝?臣从君命,奚讵为贞?夫能审其所从之谓孝之谓贞矣。”可见,孔子本人并不拘泥于礼的单向性,而主张以诤言相向的态度对待所尊敬的对象。从这一角度来看,我们很容易得出“从道高于尊师”的结论——这与亚里士多德的名言“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如出一辙。因此,我们的确可以赋予学生在老师有违道义时不尊重老师的权利,甚至可以赋予学生在老师违反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规范时予以驱逐的权利。但遵循同样的逻辑,我们也可以得出“从道高于颂圣”的结论:如果儒家圣贤的某些思想在现代条件不堪用,那么对之进行批判就是“从道”的表现。因此,我们理当尊重老师批判儒家圣贤思想的权利。除非我们把捍卫儒家圣贤之尊严、恪守儒家圣贤之教诲作为中国教师的职业规范,否则学生就没有任何权利去驱逐那些批判圣贤的老师。但是,捍卫儒家圣贤之尊严、恪守儒家圣贤之教诲是中国教师的职业规范吗?甚至,它应当成为中国教师的职业规范吗?这让我想起另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中国大学中存在着那么多公然违背国际公认教师职业规范(如抄袭、师生婚外情等)的老师,学生们为什么反而不去驱逐(实践中经常出现的是甚至还是替他们求情)呢?

  在我看来,唯一可以为学生驱逐批判儒家圣贤的老师提供支持的,是在“礼教”的意义上理解儒家“礼治”。只有把礼治视为一种“礼教”时,我们才可以在礼治内部形成等级森严的结构,进而形成“颂圣高于尊师”的礼治格局。然而,这不仅有悖儒家元典精神,而且是法家式文化管控的典型表现。

  其实,最让我担心的还不是前面所讨论的这些问题本身,而是“儒士”们在选择思想资源时所表现出来的“反儒家”的恶劣取向。不难发现,“儒士”们在讨论这些问题时,已经形成了一种非常奇异的思想杂合:不是经由对儒家思想的忠诚本身,而是通过对各种思想的选择性运用,达到驱逐异己、“捍卫儒教”的目的。前面的分析已表明,典型的儒家思想并不支持学生驱逐老师——即使后者批判了儒家圣贤。在这次“护教”性的运动中,“儒士”们唯一与儒家有关的是他们对儒家圣贤们的所谓感情,而不是儒家思想本身;而能够支持学生驱逐老师的恰恰是儒家的对立面:法家手段与自由主义权利思想的奇特杂合。只有首先把“颂圣”文化视为一种有利于巩固统治的礼治秩序的一部分时,我们才可能动用权力去捍卫这种文化,而这恰恰是法家所擅长的,至少是法家化的儒家才会做的——尽管历史实践中反复出现的是把当朝最高统治者(而不是儒家圣贤)视为“颂圣”的对象,如所谓的“焚书坑儒”和“文字狱”等等。也只有在上述前提下,我们才可能对自由主义权利思想做出自己的选择性解读:在违反“特定师德”(比如批判儒家圣贤时)时,学生有驱逐老师的权利。

  不要告诉我这是什么“赞圣道而辅王化”。

  我只想知道:这是哪门子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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