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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更好地保障公民福利

发稿时间:2012-04-01 00:00:00
来源:人民论坛政论双周刊(总第361期)作者:黄志明

  目前,虽然我国已经在实际操作或者说即将全面普及完善的社保卡制度,但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和之前管理机制的限制,一部分险种还没有实现全面的规范与统一,给老百姓带来了诸多不便,从而影响了国家对社会保障体制的完善。比如,我国医疗险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但这三种保险一直按照各自的标准和法律运作,在老百姓的实际操作过程中造成了诸多不便与麻烦;而从医院的角度,没有实现险种合一,需要设立独立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三个窗口,分开进行业务办理和核算,造成了手续的繁杂和成本的增加。此外,过去由于国家社会保险法没有制定,只能依赖各地的行政法规或者管理办法来进行临时性的使用。这一方面让企业感觉什么事政府都要企业埋单,另一方面,险种繁多、手续繁杂打击了公民进入社保的积极性。

  随着《社保法》的实施,社保卡的逐步普及与金融功能的完善,我建议将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险费的缴纳及其相关法律条款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和“生育”两个险种合并后,其相关基本的医疗费用一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鉴于“工伤”与“生育”两个险种根据《社保法》规定由企业全额承担,故可将原有基本医疗保险系数根据新纳入保险的费用进行调整,使员工的利益不受到损害与削减。比如根据《社保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企业承担70%,个人承担30%。我们可以将企业承担的70%调整为71%,将个人承担的30%调整为29%。同时,将“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功能集中在社保卡上,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直接的刷卡缴纳和结算的试运行。这一措施实施后可以产生以下几个方面的效用:

  第一,进一步简化和清晰了《社保法》,消除了公民由于品种繁多而对保障型的保险望而生畏的顾虑,从而提高了国民主动购买的积极性;从企业的角度出发,对企业也是一种鼓励;第二,将《社保法》进行了整合,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第三,在没有降低公民的合法福利待遇,不给国家增添负担的同时简化了公民在享受基本医疗待遇时的繁杂手续;第四,定点医院不再需要设立单独的“工伤”、“医疗”窗口,降低了医院的运作成本,提升了办事效率。此外,实现了社保卡一卡通后,其他非定点医院也可以办理关于社会保障体制方面的业务,进一步方便了参保人员;第五,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而言,操作更简单、更快捷,不会给国家和部门添乱,大大加快了我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发展步伐。

  (作者为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光彩事业协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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