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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征五险的同时,如何减轻企业负担

发稿时间:2011-11-17 00:00:00
来源:新京报作者:刘晓忠

  当前的社保改革,除了扩大强征应缴险种外,还需要适度调整企业应缴费率,通过提高国企上缴红利比例补足社保历史欠债,同时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多层次的社保体系。

  1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社会保障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规定,社保征收险种从之前的三项(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增加到五项(增加基本工伤、生育),并针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情况,规定了多项强制征缴措施。

  坦率地说,强制要求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五险,有助于保障参保者的利益。新政一旦推出,用人单位选择性地为员工缴纳社保的空间将被封堵。

  不仅如此,随着人口老龄化,今后各地养老金等社保支出缺口可能放大。如率先进入老龄化社会的上海,近几年就面临社保支出性贫困压力,而不得不借助财政填补缺口。若社保支出性贫困发生在中西部贫困城市,后果将不容乐观。可见,强征五险也有助于提高社保缴存效率和规模,缓解日益严峻的社保支出难题。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强征五险能否保障参保人的利益不受损,也面临一些现实的困难。原因在于,草稿倾向于强化对企业的约束,而缺乏有效的激励,很容易促使企业、尤其是实力弱的中小企业逆向选择——在目前通胀压力增大的情况下,有理由担心,企业有可能通过调整员工工资结构,降低应缴费工资水平,或者避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等方式,来规避利润的流失。

  我国社保缴纳实行的是国家、企业和员工分担,其实,企业应缴部分过重,是导致部分企业选择性投保的关键原因。目前,五险一金占到员工工资总额的40%左右,以3000元员工工资计,企业实际支付的劳动成本在4200元以上。这对企业尤其是微利企业而言,是笔不小的负担。而许多员工也倾向于选择少缴或不缴,主要也是为了贴现。如此,则反而不利于保障参保人的利益。所以,借助强征来缓解社保支出贫困也将面临挑战。

  当前国家向企业和员工征收的社保费用过高,根源于过去国企等对其员工社保金的历史欠债,即上世纪九十年代国企改革阶段,大量员工转体后所需要的社保空间,由国企向全国社保基金转让部分股权来负担,而非填补历史欠债。因而,政府倾向于向在职员工征收较高社保费率,以蚂蚁搬家式填补社保的历史欠债。

  当然,过重的社保费用除引发许多企业不情愿为员工缴纳所有社保金外,还遏制了企业活力和经济绩效;毕竟,过高的社保费无疑是把大量资金从能产生高效率的经济部门,转移到具有分配型、不产生经济增加值的政府部门。

  当前的社保改革,要摆脱“水多了加面、面多了加水”的游戏,通过强化政府征缴是一个解决途径,同时也需要政府有进有退的制度重塑。如适度降低企业社保缴费率,通过提高国企上缴红利比例补足社保历史欠债,同时加大财政预算投入,以及建立基础社保和商业化社保等多层次的社保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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