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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不是生意何来“政府赔100亿”

发稿时间:2011-09-07 00:00:00
来源:青年时报作者:赵勇

  政府是公共服务提供者,在保障穷人住房权等应尽的义务领域,不应该存在生意人思维,哪怕是一点点,都不应该有

  9月6日出版的《中国经济周刊》刊发了对哈尔滨市市委书记盖如垠的专访,介绍了哈尔滨保障房建设的诸多经验。

  成绩摆在那里,迄今为止,哈尔滨市保障房建设的整体开工率已经达到了92%,而同期全国的平均开工率为72%。并且,这些保障房很大一部分就建在哈尔滨最好的地段,房价也都只在三四千块钱左右,这些保障房周边的房子,则动辄要卖一万多一个平方。

  对于一个基本上吃财政饭的欠发达城市,哈尔滨能在保障房建设上如此高投入,确属难得。用盖如垠的话来说,虽然很困难,但这事也得干好,因为让穷人住上高品质保障房,这是“理念问题”。哈尔滨的保障房建设经验,大体上可以归结为一点:政府不能跟穷人计较,要把保障房盖好,就必须舍得土地财政利益。比如保障房示范小区民生尚都的那块地,盖如垠就说,如果这块地不拿来做保障住房,本身就几十个亿的效益。在这样的理念下,盖如垠大体算了一下,“十二五”期间要解决保障房问题,政府大概得赔100个亿。

  “准备赔100亿”,体现了政府极大的魄力。但保障房建设毕竟不是生意,“政府赔了多少钱,打算赔多少钱”之说,听得实在有些刺耳。准确来说,政府为穷人盖保障房,是应尽的义务,哈尔滨的保障房建设成就的确令人瞩目,但也只是在履行政府的义务而已。人们之所以给予盖如垠掌声,不是因为哈尔滨保障房建设超出了政府义务范畴,而是相比其他地方,哈尔滨在尽政府义务方面做得比较好而已。既是义务,当然就不能把它当做一盘生意来考虑,更不能动辄就说“政府赔了多少钱”,正如政府不能把土地当做生财工具一样。

  政府是公共服务提供者,在保障穷人住房权等应尽的义务领域,不应该存在生意人思维,哪怕是一点点,都不应该有。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从“赔钱赚钱”的角度来考虑,那么,公共服务就会因“生意人思维”大打折扣,甚至在一些领域,政府会出于成本最小化考虑将义务推给市场,我们的住房、医疗、教育,之所以离市场太近离政府义务太远,恰是因为这种错误的“生意人思维”。而土地财政的盛行,行政事业收费的泛滥,高速公路高收费尾大不掉,背后同样也有政府“生意人思维”的身影。再进一步说,一直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考核体系,更强化了一些政府部门的这种“生意人思维”。

  所谓言为心声,即如盖如垠这样重视民生的地方领导,也动辄就说“政府赔了多少钱”,可见“生意人思维”在一些官员的心中是如何根深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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