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最近发布的《2011中国薪酬报告》显示,2011年我国财政收入增长24.8%,增幅分别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幅的1.76倍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名义增幅的1.39倍,而同期企业收入增长幅度为20%左右,也远高于居民收入。此外,社会关注长达8年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在经历多年争论后,有望在年底前出台。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是一直困扰着我国多年的难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和全局性的改革。目前,各方对当前收入差距偏大的原因、改革的着重点都存在着分歧。
从最近几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来看,收入明显向政府和企业倾斜。问题的关键似乎是如何提高居民收入分配份额,亦即我们一直反复强调提高的“两个比重”,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实际上,收入分配改革并非简单的涨工资、“分蛋糕”问题。假如我们完全抛开市场调节为主的方式,而采用行政命令式的全面涨工资,可能扭曲市场,对经济和就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即便是控制政府收入所得(主要靠减税),也可能仅提高了居民的显性收入而已。过高过快涨工资对中低收入群体而言,短期来看似乎是增加收入,但最终获益者未必是中低收入群体,可能进一步拉大了收入差距。
我国同时面临着收入差距过大、分配不公问题。上世纪80年代我国的基尼系数基本在0.3以下,从2000年我国基尼系数达到0.412,越过0.4的国际警戒线后,逐年上升到目前约0.5的高位。其中,2009年世界银行公布的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47,也超过了警戒线。我国收入差距问题非常明显地反映在城乡之间的差距、区域收入的差距、行业收入的差距、阶层收入差距等方面。我国收入差距过大有市场竞争因素、资源禀赋因素,还有垄断因素、腐败、非法所得问题。市场公平竞争、个人努力带来的一定限度内的收入差距是合理的,也是应该鼓励的,如产生负面影响可辅以再分配政策修正。当前,我们关注的重点应是不合理因素导致的收入分配不公。
世界各国调节收入差距的措施主要包括税收、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反贫困、最低工资保障等。事实上,我国这些年来也在不同程度上普遍性地采用了以上措施,但收入差距还是如此之大、分配不公依然广泛存在,令人费解。我国收入分配政策导向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初次分配重效率、再分配重公平。实际上,在初次分配领域如由于体制、行政行为不当原因,收入差距在初次分配领域就可能固化并不断拉大,依靠再分配政策去调节可能导致成本高、收效微。例如我国部分权贵及强势阶层、垄断企业、地产和资源企业等利益群体迅速拉大收入差距、撕裂了社会公平。事实上,各国收入分配改革的主旨都基本是“提低、控高、扩中”,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形”社会结构。
从国际比较来看,我国应大力破除制度藩篱,更加关注机会均等,大力培育和发展中产阶级。如受限的户籍、碎片化的社保体系、不均等的公共服务、行政性垄断、权贵主义等,这些排斥性体制阻碍了社会进步、孕育了巨大社会风险。在机会获得和权利均等、分配过程中的机制与政策、再分配调整各个环节进行深化改革,消除一些机会不均等、排斥性体制现象。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必须要有顶层设计,关键是深化市场体制改革与规范政府行为,需要巨大的改革勇气来推动。政府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有进有退”,从行政管理体制、工资增长机制、税制安排、社会保障制度、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入手。尤其应注重提高人力资本、提供平等的教育和就业机会,引导劳动力、资本、资源等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竞争。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环节都应更加注重公平与效率相统一,通过市场、政府、社会三者有机协调,合理调整利益分配格局,实现包容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