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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振华:收入分配的突出问题与改革重点

发稿时间:2012-10-08 00:00:00
来源:学习时报作者:赵振华

  收入分配是自有阶级社会以来一直被广大学者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纵观几千年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历史,一个王朝兴在分配,衰在分配,覆亡同样在分配。改革开放之前,过度的平均主义直接抹杀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导致了共同贫穷。改革开放之后,之所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能够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时值今天,既要看到分配制度改革取得的巨大成就,也要看到分配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需要继续深化改革。

  一、要充分肯定分配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

  1.初步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分配制度和分配政策。中国的分配制度改革始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针对新中国成立后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中,第一次提出了要克服平均主义。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一次提出了要让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然后带动更多的人一浪接一浪地走向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目标是要达到共同富裕,但是共同富裕不等于平均主义和同步富裕。党的十三大报告,在分配问题上第一次提出了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分配制度。在收入分配方式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不可能是单一的”。而且指出非劳动收入“只要是合法的,就应当允许”。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在分配制度上主要有三大突破:一是第一次提出了“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其他分配方式在整个分配方式中的地位发生了重大变化;二是在公平和效率这个两难选择上,第一次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三是第一次提出了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问题。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国有企业分配问题上的突破就是第一次提出了“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实行董事会、经理层等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贡献取得报酬的办法”,突破了长期以来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收入与贡献不挂钩导致的收入偏低问题,也是贯彻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政策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六大将分配制度和分配体制改革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其突破主要表现在提出了要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和提出了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党的十七大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其创新和突破就是第一次提出了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第一次提出了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第一次提出了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第一次提出要实现“两个同步”:即“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纵观改革开放以来收入分配政策变迁,鲜明的演变轨迹是:打破平均主义→允许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允许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董事会、经理层等经营管理阶层可以根据各自的职责和贡献取得报酬→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实现两个同步。经过30多年分配制度改革的探索,初步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分配制度和分配政策。

  2.极大促进了生产力发展,改善了人民生活,增强了综合国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结果,从根本上打破了平均主义分配,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促进了生产力的提高、人民生活的改善和综合国力的提高。天还是这方天,地还是这块地,人还是这些人,但在短短30年的时间里取得了巨大成就,归根结底就是体制发生变化了。从生产力发展来看,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前是一个生产力水平极度落后的国家,而今天,我国的生产力水平已经有了巨大进步。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1年我国每3天创造的产值比改革开放初期1978年全年创造的产值还要多还要大。从综合国力来看,我国的GDP总量已经从改革开放初期的位居世界第十位上升到第2位,外汇储备由1978年的世界第38位上升为第1位,诸多工农业产品产量位居世界第一。从人民生活水平来看,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33.6元提高到2011年的6997元,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的343元提高到2011年的21810元。同时城乡居民的衣、食、住、行、用等各个方面的生活都有了极大改善,九年制免费义务教育、新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以及城市各种社会保障制度已经初步建立,最近10年是城乡老百姓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

  3.收入差距急剧扩大的趋势得到一定遏制。改革开放之后,在平均主义分配被打破的同时,收入差距呈现出急剧扩大的趋势,引起了广大民众的强烈反响,也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近几年,我国收入差距急剧扩大的趋势初步得到遏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达到2009年的3.33倍高位之后,到2011年缩小到3.13倍;全国19个大行业之间职工的收入差距已经由2005年的4.88倍缩小到2010年的4.20倍;按5等份法测算,2008年城镇居民最高收入组是最低收入组的5.71倍,到2011年则缩小到5.35倍;全国农民收入最高的地区与最低地区的人均纯收入的差距已经由 2005年的4.39倍缩小到2011年的4.11倍。

  二、要正视收入分配领域中的突出问题

  一个时期以来,虽然我国分配制度改革取得巨大成效,但分配领域中的突出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否则不仅会危及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会危及社会稳定甚至会使改革开放的成果毁于一旦。

  1.分配不公问题突出。目前我国分配领域中的问题表现出来的是收入差距过大,其实质是分配不公。平均主义是分配不公,收入差距过大也是分配不公。具体表现是:一是从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来看,存在资强劳弱的问题。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占比过低、恶意拖欠工资、长期超强劳动强度等均是由资强劳弱引起的,大多数工人获得的工资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而无法进行扩大再生产,几千万的留守儿童问题与此直接相关。二是从劳动者与政府的关系来看,绝大多数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工没有享受所在城市子女教育、社会福利等权利,没有享受城市文明。三是就国有企业经营者自身而言,缺乏有效的市场评判标准和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从国有企业的性质来看,有的企业归属国资委管理,经营者最高收入按照本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12倍确定,而同属国有企业,银行、证券、保险等经营管理者则不受此约束,动辄数百万甚至数千万的年薪,虽然也与经营绩效挂钩,但是究竟怎么挂钩显然是有讲究的。特别是有的企业一方面出现亏损,一方面经营者拿着高薪,穷庙富方丈的现象依然存在。四是就经营者自身而言,公务员可以与国有企业经营者身份互换,同样的劳动,收入却相差悬殊。五是不同地区同一级别的公务员收入相差悬殊,虽然不同地区物价水平不一样,但即使扣除物价因素,依然差距过大,实质上存在公务人员同工不同酬现象。

  2.少数垄断行业职工收入过高问题。我国的垄断企业也称垄断行业,不是在自由竞争条件下产生的,而是行政垄断,或者说国家权力赋予了一些企业或一个企业以垄断地位。既然是国家赋予了某些企业以垄断地位,那么赚了钱自然应该上缴国家,问题就在于国家应得收益被企业化,企业收益被个人化,由此产生垄断企业收入过高的问题。而从垄断企业内部来看,也并不是所有职工收入都高,而是部分经营者收入过高。

  3.政府侵害民众利益问题。主要表现在城市化工业化过程中,自然要产生大量拆迁,在拆迁过程中,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即只有政府才有土地出让权,其结果必然是低价买地高价卖地,政府获得巨额利差,而被拆迁的民众受到损失,这是政府与民争利的典型表现。

  4.腐败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中央和地方虽然查处腐败的力度越来越大,查处金额也越来越触目惊心,由上世纪80年代的几十万,到90年代的几百万,以至于目前动辄几千万甚至数个亿。腐败者虽然是少数人,但影响极大极坏。

  三、要毫不动摇地推进分配制度改革

  分配领域中存在的问题是复杂的,需要采取综合措施,稳步推进改革。

  一是要坚持改革发展不放松。目前的收入分配问题是改革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改革中的问题,实质是改革不到位产生的,需要用深化改革的办法来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实质是发展不够导致的,需要用加快发展的办法来解决。不能因为目前收入分配存在不公、收入差距过大而不改革不发展,要坚持在做大蛋糕的基础上分好蛋糕,让更多人民群众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是要继续推进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公平的竞争未必产生公平的结果,不公平的竞争一定产生不公平的结果。要实现公平分配,首要的是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构建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根本的办法是完善市场体系,完善生产要素市场,让市场机制在价格形成中发挥基础作用,减少直至消除因为人为因素扭曲市场而产生的分配不公。主要是要深化垄断行业改革,除了关系国家安全的极少数行业以外,其他行业均要放开进入门槛,让更多企业主动参与竞争,破除垄断,形成行业之间的平均利润率。

  三是要加强对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完全的市场竞争必然带来收入悬殊甚至产生两极分化,这是市场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只有通过加强宏观调控来解决。主要是限制高收入者收入,通过完善个人所得税、物业税、遗产和赠与税以及完善个人征信系统等手段来解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通过鼓励创业,提高初次分配中的劳动报酬比重和公务人员工资,让更多家庭拥有财产性收入等手段来解决。提高低收入者收入,主要通过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劳动力素质、增加就业特别是消除零就业家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以及移民等方式来解决。同时,要形成有利于富人捐赠的三次分配体制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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