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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与“中等收入陷阱”辨析

发稿时间:2022-04-21 15:20:34
来源:人民论坛学术前沿(总第346期)作者:彭 刚 苗永旺

  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实践也可证实,大量的储蓄和资本积累是一个国家实现经济提升的重要因素。因此,只要存在收入分配不公,就一定会进入“中等收入陷阱”的推论并不可取。当然,我们并不是鼓励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我们应该实现收入分配和经济增长二者之间的动态平衡,恰当地找好二者的结合点。

  中国经济30年的持续快速增长创造了世界经济史上的一个奇迹,国家经济实力大幅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改善,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然而,在经济蒸蒸日上、国家日益富强的背后,与经济增长相伴随的各种矛盾也随之凸显,其中,中国能否处理好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问题,实现二者的动态均衡发展,从而打破“中等收入陷阱”的魔咒,成功实现从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的跨越已成为国内学界、政界广泛关注的焦点。虽然国内这一问题讨论者众多,但目前并没有一致结论。本文将从发展经济学理论的视角对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梳理,并对典型国家的“中等收入陷阱”问题进行研讨,以丰富我们对这一问题的认识。

  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的理论梳理

  由于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的收入分配理论更多探讨的是资源最优配置问题和生产要素定价问题,与收入分配和经济增长的关系没有太多的直接联系,在此,我们不去赘述。我们只着重阐释马克思、凯恩斯以及现代经济学理论的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关系。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针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情况,指出利润与工资之间的比例分割问题是决定着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增长的重要基础。工人通过出卖自己的劳动获得工资来购买生活必需品,用于维持自己的生活。资本家则通过自己所占有的资本和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来获得利润,从而用于购买新的生产资料或用于扩大再生产。收入转化为利润的比例越大,资本家用于购买新的生产资料、扩大再生产的资本积累越快,经济增长也因此而实现。因此,资本积累决定着经济增长,而工资和利润比例的分割则决定着资本积累的快慢。当然,马克思主义的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有着特定的阶级背景,是资本家靠剥削工人、榨取剩余价值来维护资本主义经济增长的手段,实现自己阶级统治的方式,与我们现在所谈论的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有着截然不同的特点。

  20世纪三十年代,大萧条的出现诞生了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凯恩斯主义认为,当时经济萧条的主要原因是有效需求不足,而有效需求不足的最主要原因则是分配不公平。在凯恩斯的经济学框架里,要想实现充分就业,促进经济增长,必须首先解决收入分配的不公平问题,因而经济增长取决于国民收入分配的公平与否。凯恩斯颠覆了传统的只以市场调节为主的收入分配理论,认为收入分配公平的实现必须要有国家参与到其中,通过市场调节和国家干预双重方式才能真正做到收入分配的公平、公正,从而达到满足有效需求和经济增长的目的。凯恩斯还为医治有效需求不足问题给出了“药方”,一是提高富人的所得税,二是消灭食利者阶层。

  20世纪五六十年代,现代经济学的主要代表如卡尔多、罗宾逊和刘易斯等人对收入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研究。卡尔多和罗宾逊认为,在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国民收入的积聚效应也会呈现,会越来越多地集中到资本家手中。虽然利润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会不断增加,但工资所占比重会不断下降。久而久之,就会形成收入分配关系的失调,引发社会冲突,影响经济增长。他们认为,要想摆脱这一局面,实现经济的稳定、快速增长,必须调整利润和工资的分配关系,保证收入分配的均衡发展,从而保障经济稳定增长。刘易斯则在其著名的二元经济结构模型中指出,要实现二元经济的快速增长,收入分配不均等是一个必要条件,只有在收入分配不均等的状况下,国民收入才能够集中于少数人手中,实现资本积累的快速增加,从而推动二元经济结构从低水平的均衡向高水平的均衡转换,在这一转换过程中,也就实现了经济增长的目的。在刘易斯的经济增长理论中,隐含了这样一个命题,即收入均等化是经济发展到特定阶段的必然结果,在经济发展未达到特定阶段之前,任何收入分配均等化的努力都会给经济增长带来冲击,都会因减少储蓄、投资而令经济增长中断,即收入分配的均等化与经济增长这二者之间是互相矛盾的,不可能同时实现。

  20世纪七十年代,针对资本主义经济出现的滞胀问题。西方经济学家开始依托内生经济增长理论来探讨收入分配影响经济增长的机制,其主要代表人物为阿尔辛娜。阿尔辛娜指出,收入分配的不平等会使低收入者在富人面前产生严重的不满情绪,当这种不满情绪蔓延到对整个社会经济状况的不满时,就会产生社会变革的要求,从而带来政治动荡。即使低收入者的不满情绪没有达到政治动荡的态势,低收入者也会因其艰难处境而做出一些对社会治安不利的行为,恶化投资环境,国家还要用更多的资料来杜绝这种行为,长此以往,国家的物质资本积累会降低,经济增长会下降。

  虽然不同的经济学派从不同的角度对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问题进行了探讨,但并没有一个普适的结论,每一个学派的观点都有其特定的时代背景,国家背景、阶级特征或局限性,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的具体关系还要更多的依据各国的经济实践和实证检验来证实。

  从发展经济学关于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关系的理论发展沿革来看,也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和重大转变的过程。

  早期的经济发展理论在处理经济发展与收入分配的关系问题上,信奉的是凯恩斯的“收入分配决定论”。这一理论以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为依据,提出了以“效率优先”为特征的分配原则。认为当发展中国家取得国家政权后,不要急于去缩小高度悬殊的收入分配差距,而是要以促进经济增长为首要目标,根据社会各阶层不同的储蓄偏好,在制订收入分配政策时,要向储蓄偏好高的阶层倾斜。即追求“马太效应”,因为《马太福音》说:“让富有的更富有,让贫穷的更贫穷。”高收入阶层由于其各项生活需求都已经得到了充分的满足,再有收入,便用于储蓄。而储蓄会转化为投资,投资形成资本,资本推动经济增长。当把社会福利这块蛋糕做大以后,再通过所谓的“涓滴效应”一点一滴地惠及到社会的各个阶层,最终,平等也就实现了。然而,由于发展中国家的高收入阶层在盲目追求“攀比效应”的主导下,不是将增加的收入用于扩大再生产,而是追求奢侈性消费,这一过程在发展中国家并没有出现,人们看到的却是,许多发展中国家在20世纪的60年代和70年代期间取得了相对来说较高的人均收入增长率,可是,对于处于这些国家底层的40%以上的人口来说,在就业、平等和实际收入增加方面却很少或根本没有什么改善,甚至实际上还有所下降。这种状况表明,按照传统的“先增长、再分配”战略,不仅不能通过提高发展中国家资本积累与资本形成的能力,最终提升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反而会使贫富差别更为悬殊,原本就已非常紧张的社会矛盾更加尖锐。

  这一情形大大动摇了传统的发展经济学观点,从而一种以争取就业,改进发展中国家人均收入分配为目标的新的“随增长,再分配”的经济发展战略在20世纪70年代首先由在世界银行工作的钱纳里和斯特劳特等经济学家提出,以后又逐渐演化为满足人民基本需要的理论和相应的发展战略。

  早在1965年联合国提出的第一个十年发展战略后五年的社会发展方案中,曾经提到要求各国执行公平的收入分配政策。1960年代末,在联合国第二个十年发展战略中,更为明确地指出“发展的最终目的,必须是使个人的福利得到不断进步,并给所有的人带来好处”,并强调发展中国家要实行“随着增长而重新进行分配”的发展战略。除了经济增长、工业发展指标外,还把教育、保健、营养、住房、收入分配、就业、人力资源开发和农村发展等社会指标也作为发展的重要内容。应该说,在此已经提出了满足人民基本需要的战略设想,或者说是社会经济综合发展的战略设想。

  随增长再分配和满足基本需要的理论首先在发展的定义方面向传统的发展理论提出了挑战,新的理论认为:单纯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并不等于发展。发展是一种充分发挥人的潜力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变革的过程,它着眼于广大贫困人口的生活现状,是一个人们生活水准不断得到改善的渐进过程。因此,发展应该包括正义、公平、收入分配和服务等内容。应该重视农村的发展,提供新的就业机会,满足人们的基本需要。发展还应该重视生活质量,关心物质和精神的价值,使生活过得有意义。这一理论强调,无论是经济增长,还是经济结构的变革,都不足以构成发展的目的,而不过是为达到发展目标所采取的一个手段。发展的真正目标应该是首先保证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需要。

  典型国家或地区“中等收入陷阱”的案例分析

  “中等收入陷阱”这一概念在2006年被世行提出后,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根据世行对国家收入的分类标准,拉美地区和东南亚地区的某些国家如墨西哥、马来西亚是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典型国家,而东亚地区的日本、韩国则是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典型国家。

  拉美地区。拉美地区是中等收入陷阱地的典型代表,其特点是,该地区并不只是零星的国家具有中等收入陷阱的特征,而是集团性的、地区性的,几乎整个拉美地区的国家都一直深受中等收入陷阱的困扰。这些国家在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就迈入了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但直到今天还尚未跨入高收入国家的行列,如墨西哥1974年的人均GDP为1255美元,到2009年为8144美元;巴西1975年时人均GDP为1144美元,到2009年时为8121美元;哥伦比亚1979年时,人均GDP为1063美元,到2009年时为5126亿美元;阿根廷从1962年时的1145美元上升到20世纪末的8000多美元,到2002年又下降到2000多美元,到2009年时又上升到7666美元。上述国家的人均GDP一直在忽高忽低的徘徊,但从未突破进入高收入国家的行列。拉美国家的经济发展在原地踏步的同时,还积弱缠身,引发了大量的社会问题。具体分析拉美国家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经济发展模式僵化。为振兴本国经济,拉美国家在20世纪30、40年代基本都实施了进口替代的经济发展模式,大力发展本国工业。这种经济发展模式在初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拉美国家的经济起飞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然而,到20世纪80年代,在经济全球化和国际产业分工的浪潮中,拉美国家还固守着原有的发展模式,没有积极参与到国际产业分工的链条之中。自给自足、大而全的发展模式令拉美国家无法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逐渐与世界经济脱轨,陷入了被动局面。

  第二,宏观经济政策失误。20世纪80年代,拉美国家为了扭转经济发展不利的情形,大都实施了美国为其提出的“贝克计划”,其核心是大幅度推进私有化进程,实施经济的自由化。激进式的改革方案令拉美国家当时的现实经济难以承受,不但没有达到扭转经济形势的初衷,还造成了外债激增、经济大幅萎缩、资本外逃严重、失业率高企等困境,经济发展几乎停滞甚至倒退。宏观经济政策的失误给拉美国家带来了严重的经济冲击。

  第三,贫富差距扩大。拉美国家一直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忽视了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问题。在拉美国家经济快速提升的过程中,社会财富日益集中到少数人手中。以衡量社会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来说,拉美国家在20世纪70年代的基尼系数基本都在0.44~0.66的高位区间,巴西在20世纪90年代还处于0.64的高位。贫富差距的迅速扩大导致了居民消费不足,内需不振,还引发了大量的社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增长。

  马来西亚。20世纪50年代开始,马来西亚根据本国的现实情况,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在较短的时间内大幅提升了本国经济。到1980年时,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了1812美元,成为亚洲“四小虎”之一。然而,就在世界为其瞩目并期盼其取得更好的经济发展成绩时,马来西亚却进入了“中等收入陷阱”的困境,深受其扰,无法脱身。到2008年,马来西亚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也仅达到8209美元,迟迟无法进入高收入国家的行列。究其原因:一是经济政策脱节,没有跟上经济形势。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马来西亚仍然奉行的是20世纪70年代制定的《新经济政策》,新经济政策更多强调的是政府对价格的干预,市场化改革缓慢,无法满足本国经济发展的需求;二是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给马来西亚的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在亚洲金融危机前夕,奉行金融自由化的马来西亚无论是在经常项目还是在资本项目上都已大规模开放。在没有经济“防火墙”的保护下,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其损失惨重,元气大伤,并且长时期无法恢复,本已受到多重困扰的经济增长更是雪上加霜;三是贫富差距问题。随着马来西亚经济的快速扩张,经济规模的扩大,国内的贫富差距也日益扩大,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加剧了国内经济的非稳定增长。

  菲律宾。菲律宾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成为亚洲经济增长的新星,甚至被世界银行贴上“未来经济强国”的标签。但在经历30年的高速增长之后,其经济形势一落千丈,不但没有成功实现由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的成功跨越,反而陷入了经济倒退——前进——倒退的怪圈,与同等进入“中等收入陷阱”的拉美国家和马来西亚相比,菲律宾的经济状况更为糟糕。到2000年时,菲律宾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才为3600美元,2005年为5000美元,2009年又倒退到3100美元。总结原因:一是菲律宾的两极分化严重。这种两极分化不仅体现在高收入阶层和低收入阶层的贫富差距之间,更体现在城乡差距之间,农村过于贫穷,并且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土地问题一直存在着严重的分配不公,产权不清晰。两极分化限制了贫困家庭的收入及消费,对经济增长起到了很大的抑制作用。二是人才匮乏。种种条件的限制,令菲律宾高端、熟练劳动力极其匮乏。在人力资本竞争激烈的今天,人才的缺失使菲律宾难以吸引国际资本,加之自有资本的匮乏,难以实现有效的投资,经济增长因此而受到影响。三是经济增长过度依赖外部环境,内生经济增长动力缺失。长期以来,菲律宾将经济增长的动力过度依赖在外部环境上,缺乏经济转型的动力,这种高度外向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在经济发展前期可以迅速达到提升本国经济的目的,但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如不及时转型,经济遭受冲击的风险也大大增加。尤其像菲律宾这样的小国经济,世界经济的波动极易给其带来冲击,例如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都使菲律宾的经济遭受了重创。

  我们以案例的形式分析了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国家或地区的典型特征或原因,除上述国家或地区外,还有一些国家如泰国及东南亚地区的其他小国也属“中等收入陷阱”国家的行列,但由于国家较小并且其特征与我们上述分析的国家相比并无本质差异,这里就不再一一列举。

  点 评

  通过对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理论梳理及进入“中等收入陷阱”国家的案例分析可知,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存在着较为紧密的关系,收入分配不公平的持续存在会阻碍经济增长。但需要强调的是,收入分配差距的存在并不是某个国家进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必要条件,它只是“中等收入陷阱”国家的充分条件。在具备“中等收入陷阱”特征的国家中,经济发展模式问题、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问题、宏观经济政策问题、人力资本问题、技术创新问题都是影响一国从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国家跨越的障碍,收入分配问题只是众多影响因素之一。因此,我们不能夸大收入分配不公对“中等收入陷阱”的影响。况且,收入分配的不公平还存在一个度的问题,在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必然会伴随着收入分配差距问题,只要收入分配的差距在一个合理的度的范围之内,并不会影响经济增长,更不会致使一个国家进入“中等收入陷阱”的行列。相反,在合理范围之内的收入分配差距还有利于资本的积累,有利于经济的增长。尤其是对大多数具有二元经济结构特征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更是如此。就如刘易斯指出的那样,要实现二元经济的快速增长,收入分配不均等是一个必要条件,只有在收入分配不均等的状况下,才能实现资本积累的快速增加。而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实践也可证实,大量的储蓄和资本积累是一个国家实现经济提升的重要因素。因此,只要存在收入分配不公,就一定会进入“中等收入陷阱”的推论并不可取。当然,我们并不是鼓励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我们应该实现收入分配和经济增长二者之间的动态平衡,恰当找好二者的结合点。

  目前,我国部分人士认为,当前的经济发展应首先实现公平问题,大力提高人们收入,改善民众生活水平,让人民群众普享阶段性经济增长的成果,借此激发人们生产、生活的积极性,并以此为起点,向更高的经济增长目标迈进,即先分好蛋糕,再做大蛋糕问题。如若不然,中国经济很可能会由于发展后劲不足而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困境。而另有部分人士认为,中国应继续延续过去三十年的经济发展战略,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实现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种观点强调中国目前应继续以经济增长为核心,当经济增长规模足够大时,再让人们共享经济增长的成果,即先做大蛋糕,再分好蛋糕问题。这两种观点在最终目的上并没有本质差别,都是让人们最大限度的享受经济增长的成果,只是手段有异,时间有别。

  实际上,我们无需将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人为的割裂开,似乎要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就必须以牺牲经济增长为代价,而要实现经济增长就要丧失公平。这种非此即彼的对立无益于问题的解决。我们完全可以实现包容性的增长,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恰当地调节收入分配。以增长为基础,消化问题、解决问题,让人民群众公平的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最终实现国家富强,民众幸福的目标。

  (作者分别为中国人民大学发展中国家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导;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职员)(彭 刚 苗永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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