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闭幕。会议明确提出,要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把扩大内需的重点更多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发展服务业、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上来。(12月15日《人民日报》)
中央首次明确提出“要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这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从经济层面而言,增加中等收入者,意味着在个人税收上、在中小企业的营业税起征上,今后的政策可能更趋于惠顾中低收入群体;从政治层面来说,增加中等收入者,必将触及社会分配的问题,社会利益分配的公平合理可能被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目前我国的中等收入群体所占比重明显偏低。若以每人每天消费10―100美元为标准,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只有1.5亿―1.6亿人,约占12%。而相对的高收入与低收入者的平均比重却高达44%。这就意味着我们的国民收入结构是一种两头庞大、中间纤小的哑铃型结构。哑铃型结构往往意味着社会贫富差距的悬殊和社会分配的不尽人意。中间部分太过薄弱,还可能造成社会结构断层等多种现实问题。温家宝总理曾直言要建设橄榄型的社会。橄榄型社会的最大特点,就是中间饱满,就是要“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就是要缓和贫富差距,防止出现两极分化。
从宏观调控的角度来讲,与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相对应的往往是“削峰填谷”式的分配改革。比如通过调节经济杠杆,继续减少或减免中低收入者的税收,比如进一步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财政扶持。但是仅仅指望靠“削峰填谷”来有效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似乎还远远不够。假若社会财富的盘子一定,单靠财富的局部转移,是无法有效改变中低收入者比重的。要真正有效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就必须以更大的力度,进一步增加社会公共服务、公共医疗保障的投入,就必须努力确保经济的稳定增长。
在中国,住房和医疗问题是困扰中低收入者发展的两大主要问题。政府应该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的投入,确保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及时开工和交付使用,以解决民众的安居诉求;另一方面,政府应该继续加大对公共医疗保障的投入,不断提高公费医疗的水平,防止中低收入者“因病致贫”。公共服务的投入耗资虽巨大却惠及全民,它不仅是切切实实地民生工程,也是有效推进社会公平的民心工程,在这方面政府要有不惜投入成本的大气魄。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最根本的途径还是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只有宏观经济保持稳定增长,整个社会财富的总量才能维持增长,中低收入者才能更多地分享到社会财富的蛋糕。这样才可能激发更多的低收入者跻身中等收入者的行列。
这里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离民众的预期还有很大距离,我们发展经济的任务还很艰巨。在发展的过程中,我们一方面要对中国经济保持乐观的态度,不纠缠于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之中,另一方面也要保持理智和清醒,不要被诸如“中国已进入中上等收入国家”等说法所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