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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出台“十三五”市场监管立法计划

发稿时间:2015-08-10 00:00:00
来源:中国改革网作者:迟福林

  以简政放权为重点的政府改革是本届政府的最大亮点,其在释放改革活力、促进经济转型、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近年的食品药品监管问题与近日股票市场的波动可以看出,市场监管转型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纵深推进简政放权改革,市场监管转型滞后仍是一大掣肘。

  去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场监管的文件,各级政府也出台了很多相关措施。客观来看,监管转型尚未实质性破题,市场监管体制不统一的矛盾仍比较突出。市场监管转型同政府放权、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不相适应,成为深化简政放权改革的制约因素。

  要实现市场监管转型,深化监管体制改革是关键。审批部门放权后,有的部门如国家发改委,应当成为科学规范、有效的审批部门,而不是简单地转为监管主体。有的部门要在转型中成为专业性、权威性的监管主体,实现行政审批与市场监管严格分开。要实现市场监管的决策、执行分开,强化市场监管的统一性,理顺中央地方市场监管职责分工。要以“简政”为主,实现“放权”改革的新突破,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为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创造条件。

  未来几年,要适应市场环境的新要求,实现由行政监管为主向法治监管为主的转变。当前,市场监管的行政主导色彩浓厚,应尽快形成法治化的市场监管框架。例如,建议对《城市综合管理法》进行规范,提高其监管的权威性。应抓紧出台重要的市场监管法律,例如,尽快研究出台综合性的《市场监管法》。修改不合理的市场监管法律,例如,修改《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将反行政垄断纳入《反垄断法》,增强对垄断行业监管的有效性。

  综上,由于监管转型涉及面广、触及部门及行业利益的深刻调整,建议国家尽快出台总体改革方案;市场监管转型重在立法、执法,建议出台“‘十三五’市场监管立法计划”,以适应我国监管转型的实践需求。■(作者系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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