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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

发稿时间:2015-01-20 00:00:00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作者:尹晓宇 叶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1月1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会“吃”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工资调整方案已经下发,绝大多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待遇不会降低。

  不“吃”企业养老金

  国务院日前发布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

  胡晓义表示,一方面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供款渠道主要是财政资金。另一方面,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抚养比例比企业高,即供养一个退休职工需要更多的在职职工,所以单独建账、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就不会出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吃”企业结存基金的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现在在职职工3000多万人,退休人员1500多万。改革后,既要为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筹资,又要保证已经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资金的需求怎么解决?

  胡晓义说,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模式是现收现付,部分积累,主要是代际赡养的模式,工作的一代缴费来供养已经退休的一代,不用同时筹措在职职工缴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两笔巨额资金,而是可以做财务上的转化。

  “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将来的负担会越来越重,这需要做长期的制度安排。”胡晓义说,但就现实财政能力而言,完全可以安排好现在的在职职工缴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但对长远的资金平衡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此外,胡晓义透露,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已列入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的总体方案中,会尽早提出一个具体方案。

  工资调整方案已下发

  为配合此次养老制度改革,完善工资制度也同时跟进。胡晓义透露,国务院办公厅为此转发了3个实施方案并已经发到各单位,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

  胡晓义还表示,公务员的供款渠道只有财政,所以要建立职业年金制度,财政是唯一的供款渠道,不允许机关自筹自支搞小金库。至于制度的公平,问题的实质在于如何引导企业年金更快地发展,使更多的企业职工能够不但有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而且有补充养老保险的补充保障,这样有利于整个社会公平。

  目前,政府部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包括企业年金缴费的税收优惠政策。

  “从政策设计上考虑,希望改革后大家的待遇水平不降低,而且能随着经济发展有所提升,这是政策考虑的基点。”胡晓义说,“从这个基点出发,对绝大多数人来讲,如果不是极特殊情况,待遇水平都会有所增加,至少是不降低。”

  他同时表示,由于情况过于复杂,很难说每一个人的情况到底会怎样,所以还有过渡期的措施——实行原来的计发办法和现在的计发办法比照,保低限高,可以保障待遇水平总体不降低。

  “这也提示大家一个信息,既然政策这样设计,就要积极缴费、如实缴费。”胡晓义解释,千方百计规避缴费或者降低缴费基数,实际上是对自己长期和未来利益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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