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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大数据治理意识

发稿时间:2014-12-16 00:00:00
来源:学习时报作者:张义祯

  2011年6月,美国麦肯锡全球研究院发布题为《大数据:下一个创新、竞争和生产力的前沿》的研究报告,首次正式提出“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的观点,数据正成为与物质资产和人力资本相提并论的重要生产要素,大数据的使用将成为未来提高竞争力和生产力的关键要素。大数据时代不仅将改变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方式,而且将从根本上改变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状况。大数据时代的社会治理要求我们要积极顺应大数据时代的发展趋势和本质要求,树立大数据治理意识。

  长期以来,我国的数字管理非常落后,社会理性化程度始终较低。正如历史学家黄仁宇所指出的,传统中国社会缺乏“数目字管理”的传统,常常以道德替代法律,国家与社会管理是模糊和杂乱的,这是传统中国社会难以飞跃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传统社会中,由于人类自身生物能力以及信息技术水平的限制,人们能够获得的数据信息十分有限,社会管理者始终面临着“信息不对称”的严重制约,始终面临较高的决策风险,存在诸多“不可治理”的社会公共事务,无法根本性地提高社会治理绩效与水平。当前,我国的社会治理依然大体延续传统中国社会的治理模式,主要依靠感觉、经验来管理社会,社会领域的治理缺乏应有的数据支撑,某些社会领域的公共事务由于基础数据的缺失而长期处于“无法治理”状态,从总体上看整个社会治理的理性化、科学化、现代化程度依然较低。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为改变传统经验型社会治理模式带来重大机遇,“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大数据时代的社会治理在理念上要高度重视大数据治理意识的培育,大力推动社会计算和智慧治理。

  大数据时代,海量、异构、总体数据的动态采集、实时存储、即时分析成为可能,多元化、个性化、移动化的大数据应用也得以可能,社会治理也可以更多地依托大数据技术得以突破性地创新提升。这就要求在理念上率先树立大数据治理意识,注重社会治理领域的大数据建设和整合,特别要尽快构建社会治理的基础数据体系,如公民信用、不动产、家庭人口、收入和税收等基础性大数据,彻底改变诸多社会领域的“不可治理”状态,极大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决策风险。同时,为推进社会治理数据化,还要树立社会计算和智慧治理意识。所谓“社会计算”是指使用系统科学、人工智能、大数据挖掘等科学计算理论作为研究方法,将社会科学理论与计算理论相结合,为人类更深入地认识社会、改造社会,解决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复杂性社会问题的一种理论和方法论体系。

  在大数据时代,社会是可计算的,恰如全球复杂网络研究权威专家巴拉巴西在《爆发》一书中的判断:在大数据时代,人类行为中有93%是可以预测的。社会计算的出现,可以对社会成员的行为逻辑、社会事件的发展态势做出判断、预测和模拟,使得社会治理也成为可计算、可预测和可控制的领域,从而可以推动社会治理由传统的经验治理向智能治理转型,推动社会治理数据化、科学化、理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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