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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企业利益与公众利益背离的“垄断病”

发稿时间:2011-12-05 00:00:00
来源:中国改革网

  2011年11月9日,国家发改委证实,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两大国企正在展开反垄断调查,如果垄断事实成立,按照《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两大国企公司将面临数亿或数十亿元的罚款。此消息一出,各界震动,舆论鼎沸,各种不同声音纷至沓来。
  有人大声叫好,认为这是“互联网界的福音”,是《反垄断法》的胜利。并举出实例说道,“这十几年,为什么有线电视企业申请互联网业务就不被批准呢?即使有少数有线电视企业获得了当地ISP经营权,但是要交的钱太多,成本的50%都交作出口流量费,非常不合理。所以对于发改委反垄断局开展调查,我们坚决拥护。”
  但也有部分人持反对意见,“反垄断调查是部门利益争夺的‘闹剧’,是精心策划的阴谋。”正如一位电信员工在微博上抱怨,“2002年的电信南北拆分就是为了形成电信和网通(现并入联通)相互竞争的格局,明明身处激烈竞争的市场,却非要说我们垄断。”
  各界的不同反响,不同角度的发声代表了各自的立场和观点。但这些年来对大型国企垄断的指责之声,时常响起,不绝于耳。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为国民经济的发展,为改善民生做出了巨大贡献。目前,随着国家发改委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两大国企正在展开的反垄断调查,反对国企垄断的话题再次升温,成为人们关注的新焦点。此时,我们有必要对国企垄断的特征、定位做一阐述。
  首先,国有企业行业按大的方面来划分,有水、电、气、油、公路、铁路、钢铁、媒等多个主要行业。细分有:石油、邮政、通信、铁路、航空、金融等等。
  其次,国有企业又称国营事业或国营企业。国际惯例中,国有企业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而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
  第三,企业中有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国有企业的行为。在企业发展、在行业竞争中逐渐形成的,具有决定性优势,在本领域内形成垄断,对国民经济的决策和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大型国有企业,称之为垄断国企。
  第四,垄断性国有企业一般具有的特征:1.经济目标的双重性。垄断企业不仅要追求利润目标,而且还承担着一定的社会义务;2.由一个数几个企业大规模地生产要比由许多个规模较小的企业同时进行生产能够更有效率地利用资源。3.基础产业资本规模和技术工程需要巨额投资,且具有不可分性;4.基础产业是一个需适度超前发展的产业。


  最近几年,尤其是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社会上对国有企业、国有经济问题和反企业垄断问题都十分关注,有各种各样的议论。前一阶段,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课题组在7个培训班上,围绕现阶段国有企业、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关于“国进民退”之争和重要资源开发问题,反垄断问题等对学员进行了匿名问卷调查。通过调查问卷,汇总出对几个主要问题的观点和看法。
  1.绝大多数学员认为国有企业对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与社会稳定起了重要作用,是国家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依靠力量和实现手段,是政府实现宏观调控的重要依靠力量。
  2.学员认为国有企业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坚实基础,是增加政府收入的主要手段。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引导力、控制力和影响力。
  3.学员赞同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做大做强,对内增强控制力,对外增强竞争力。
  4.多数学员认为国有企业在应对金融危机中起到了稳定大局的重要作用。而且与政府对国企的大力支持有关。
  5.多数学员也认为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有一定成效,但进展较慢。
  6.不少学员认为,目前许多国企在政府的保护下借助行政垄断不断做大,伤害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加剧了国民的负担,逐步成为一个吞噬国民利益的巨大利益集团。
  7.大多数学员认为“国进民退”之争,“进”与“退”都很正常,是国有经济战略布局调整的正常表现。
  8.近两年大型国有企业进军房地产业,在土地招标中屡屡成为“新地王”。对此现象,国有企业应当明确自己的功能定位,退出竞争性领域。
  9.近80%的学员认为重要资源开发行业的整合重组是必要的,要加强政府监管。要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避免无序竞争、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破坏安全生产等。
  10.多数学员认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薪酬高低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薪酬与贡献相适应。
  通过此次问卷调查,从一个侧面反应了民众对国营企业大发展的期盼和对反垄断的迫切要求。


  在建国初期,为了优先发展重工业和加快实现国家的工业化,拥有了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半个世纪过去了,随着国家经济体系的建立,国家拥有国有资产和发展大型国有企业的目标不仅实现,而且许多企业转化成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和中流砥柱。现属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国有企业共有128家,如: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等。进入2000年后,我国的国有资产已经达到9万亿元人民币,构成了极其巨大而庞杂的体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在工业领域中占据了主导地位。改革开放以来通过“抓大放小”,一部分国有中小企业以租赁、承包、售出、参股等方式向产权多元化转变,为搞活企业,开辟了一条新的发展之路。
  在中国加入WTO以后,国际知名的大型跨国公司大举进攻中国市场,各种洋货猛烈冲击国货。尽管民营经济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由于其在技术、质量、规模等方面的显著差距,尚不能与跨国公司抗衡。这时,而只有大型国有企业才是抗衡跨国公司的生力军。如彩电行业曾是进口产品最多的市场,但是前几年四川长虹等大型彩电公司在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向外国名牌展开市场争夺战,一举打破了大屏幕彩电由外国名牌主导的格局,以致长虹的“红太阳一族”大屏幕彩电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达三分之一。
  另外,大型国有企业仍是我国支柱产业的重要支撑。在石油、化工、机械、电子、冶金、有色金属和建材等重要产业中,我国七大汽车集团占全行业总产值的66%;嘉陵、北方、轻骑、金城四大摩托车集团占全国总产量的一半;上海、东方、哈尔滨三大发电设备集团,提供国内电站设备的70%。在出口创汇方面大型国有企业仍是主要力量。
  90年代开始,国有企业出口创汇额超过了外商投资企业,居于领先地位。其中,大多数大型国有企业以销售额的1%左右投入研究与开发,有的达到2%,技术进步处于国内工业企业领先地位。当然,我国大型国有企业与国外大企业相比,有着不小的差距。一是大型企业数量少;二是企业平均规模小;三是生产集中度低;四是真正的联合体、企业集团少;五是大中小企业没有合理的分工。从技术创新来说,我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年销售额之和还不抵美国通用汽车公司一家销售额。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观念深入人心,各行业的充分竞争也助推着人们生活水准的提升和国家财力的渐长。然而,在改革进入深水区之后,一些企业依赖其技术上的优势和政府的扶植和保护,为一企之利,设置进入壁垒而产生垄断。而垄断地位带来的内部高收入、高福利与外部高价格、高收费的反差,一直引起大众的议论和批评,人们认为,同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同样为国家经济建设做贡献,同样在党和政府领导下的企业职工,为何收入和福利差距如此之大。那种大型国企有垄断保护,企业内部讲差距的做法逐步与我们社会主义追求共同富裕的理念践行渐远。老百姓对垄断做法和垄断企业怨声载道,尤其对垄断所造成的低收入、高消费现象愤愤不平。老百姓买的是全世界最贵的房子和汽车,加的是全世界最贵的汽油。全世界约12万公里的收费公路,有3/4在中国,航空人身意外险的利润是700%?。从国内打电话到国外的话费,是从国外打过来的10倍以上。在部门垄断下,不仅教育、医疗提供的是质次价高的服务,就连用的电、喝的水、上的网,吃的盐,喝的酒、抽的烟都是在变相纳税!
  近几年,电力、电信、石油、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国有行业的职工不足全国职工总数的8%,但工资和工资外收入总额却相当于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5%。垄断引发的不满,小到的士罢运、货车冲卡,大到聚众鼓噪,流血冲突,时时处处都有发生。
  几年前,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原会长高尚全列举了国企垄断的四类问题:1.垄断国企收入远远超过社会平均水平。电信、金融、保险、水电油气等行业员工的平均工资,高出其他行业2、3倍。如果加上工资外收入和各项福利,实际收入差距更大。2.垄断国企的高额利润并没有回馈社会。从1994年至2008年,国企的利润全都没有上缴。这意味着,公众既没有分享到垄断暴利,也就没有分享到公有财产的收益;这完全有违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的初衷。3.垄断国企的产品、服务价格持续上涨,推高了全社会生活和生产成本,而却缺乏监督与制约。诸多国计民生的核心价格听证是“逢听必涨”,更多的则是连听证程序都没有,有也流于形式。4.垄断国企没有市场竞争压力,也就缺乏改善服务,提高品质的动力。水、电、油、气、教育、医疗等公用事业,价格高但服务低效。


  垄断行业的国企占据了政策优势、资源优势、市场优势,而垄断企业外的劳动者收入却没有增加。处理好国家、企业、劳动者的关系,让劳动者收入愈来愈高,使国富民也富,这是百姓共同的心声,也是时代和社会的要求。有位经济学家指出:“人民和社会的要求是,国有企业必须‘兼善天下’,才能得到大家的满意评价,除垄断、引入竞争,势在必行。”因此,无论于国于民,破除几大行业垄断的呼声已是此起彼伏、人心所向。据介绍,截至2008年,全球有近90个国家颁布和实施了反垄断法。
  2007年8月30日,是我国一个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日子。这一天,备受瞩目的反垄断法草案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反垄断法素有“市场经济宪法”之称,它的出台为中国市场经济法制建设奠定了一块重要基石,特别是对一些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意识的提高将产生非常深远的影响。
  制定反垄断法,可以促进和保障各类企业在公平竞争中发展壮大,促进优胜劣汰机制的形成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并为之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而《反垄断法》的出台,对于普通百姓而言,最直观的就是价格和质量,价格居高不下或者说涨就涨,这是百姓最反感的垄断行径。《反垄断法》就是制止乱涨价的利器,能够实实在在地维护好消费者利益。
  时至今日,《反垄断法》已经发布3年。3年来,它似乎一直躺在匣中睡眠,有多少民众早就期待它的锋芒毕露,如今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果真因涉嫌垄断被调查,这不能不让人兴奋和惊喜。如今反垄断的利剑已经闪亮亮剑,但会不会挥下去,结果如何,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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