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是实现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二五”期间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今年5月28日,温家宝总理在中国科协八大上强调指出,要紧紧抓住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这个核心问题,依靠科技创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目前,我国已进入坚持创新驱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时期,科技创新已成为推动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核心和关键。发挥科技进步和创新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支撑作用,必须大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显著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含量,使科技创新成为产业发展的核心竞争要素,促进先进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
一、推动科技与经济社会结合是我国科技改革和发展的主攻方向
促进科学实践活动成果有效应用于生产活动,以提高生产活动的效益和效率,是科技成果转化的目的,同时也是一个世界性难题。自上世纪80年代起,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相继出台了许多重要举措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多年来,解决科技成果转化问题始终是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主攻方向。改革开放之初,党中央、国务院就提出“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科技工作基本方针,改革财政科技拨款制度,引入竞争机制,调动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推动了科研与生产的结合。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作出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促进了高新技术产业和高新区的蓬勃发展,打破了高校封闭格局,推动全国1300所科研院所完成企业化转制。2006年全国科技大会召开,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决策,科技体制改革进入以建设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新阶段。2008年以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国家特别强调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衡较快发展;专门出台文件,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促进重点产业振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环境不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局面发生了重大变化。
面向市场的科技资源配置格局初步形成。2010年,全国科技研发和试验经费近7000亿元,其中企业投入约占74%,政府资助经费约占24%,其他经费来源约占2%。从实际情况看,企业获得的职务发明专利授权量占全国总量的比例已超过60%。全国技术市场交易规模达到3906亿元,86.6%的技术输出和77.3%技术吸纳由企业实现。
技术开发类科研院所已全面转为直接面向市场的企业。2009年,261家中央级转制院所从市场获得的研发服务收入186亿元,是政府投入的近6倍。钢铁、有色、汽车、建材、农机、工程、矿山机械等行业的转制院所已经成为行业技术创新的领头羊,有的已经成为闻名中外的科技型企业。
高校科研服务于经济社会的能力大幅提高。通过产学结合、校企合作、开放实验室、共建技术平台、建设大学科技园等多种方式,越来越多的高校及其科研人员参与到经济社会建设中。大学科技经费中来自企业委托的部分已占到50%以上,一些理工院校接近甚至超过70%。一些大学科技园(如清华科技园、环同济知识经济圈、深圳虚拟大学等)已形成了逾百亿元的新兴产业集群。
高新区成为聚集创新资源、培育特色产业的重要基地。2010年,国家高新区总收入达10.5万亿元,工业增加值约占全国的10%,其中有近1/4的收入来自企业自主研发新产品的创收。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竞争力强、影响力大的特色产业集群在国家高新区发展壮大。
面向农村创新创业成效显著。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十一五”累计增产粮食4800多万吨。推动科技特派员、农业科技110热线、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等多元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全国科技特派员人数达13.9万人,辐射带动受益农民达4153万人。
国家财政性科技投入大力支持企业研发和应用推广。政府对科技研发投入主要通过科技计划来实现,其中以应用研究为主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占80%以上。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95%、重大专项的50%、863计划的35%以上的项目都由企业牵头实施,80%以上的各类项目体现了产学研用结合。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环境有很大改善。综合采取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等多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手段和措施,数量和规模都居世界前列。部门间、部门与地方之间加强合作,探索出具有区域特色和产业特点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模式,直接推动区域经济发展、重大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面向市场的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基本形成,为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奠定了基础。但目前阻碍科技成果转移、流动的体制和政策障碍还大量存在,推动科技成果应用的措施还不到位,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与企业技术进步的需求不能有效对接,支撑科技成果转化的投资非常薄弱,能够吸纳科技成果的新兴产业发展缓慢。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现有科技成果的应用转化,也不利于国家科技事业的长远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二、把握当代科技成果转化的规律和特点
随着科技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深入,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日趋紧密,我国对科技成果转化问题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之中。改革开放初期提出的科技成果转化,主要是为了解决传统计划体制下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问题,其着眼点是由国家科技计划部署的科研成果的应用,基本方式是政府推动科研成果的应用,鼓励科技人员、科研机构走向市场,创办科技企业等,实施成果转化的主体是科技界。
目前科技成果转化的形式和实质发生了重要变化。科学技术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力量,科技成果转化已经成为推动经济社会进步的关键环节,其主要方式是通过政府和市场的合力,推动先进科技成果向传统产业转移和面向市场商业化应用,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发展新兴产业。
从科技成果转化的特点来看,一项新技术可以应用于多个产品,一个产品的创新又需要多种技术的集成,成功的转化必须得到商品市场的认可和金融市场的支持。正是这种多因素的特征,使成果转化的内涵和复杂程度大大增加。因此,在微观层面要关注成果应用和产品开发;在中观层面要着力于科技资源集成、开放共享,产学研合力解决核心关键问题;在宏观层面要锐意改革创新,依靠科技进步、培育新兴产业、推动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要把握科技创新和产业化规律。一要从科技创新的全过程研究成果转化问题。要根据不同产业技术特点,针对不同的研发主体和研究类型,采取不同的指标及政策引导。要把科技攻关与市场开发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技术与资本等要素的结合,选准关键点,确定路线图,规划时间表。二要重视技术配套。科技成果转化往往是一个系统工程,一项核心、关键技术的成功应用,往往受制于配套技术和环节。相关技术、材料、关键零部件、工艺技术都是影响科技产业化的重要因素。三要重视市场应用。新技术、新产品不是等完全成熟后才能进入市场,只有通过市场考验,改进性能,提高产品质量,扩大规模,降低成本,拓展应用,创造市场空间,最终才能成为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才能成为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四要超前部署、持续支持、长期积累。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一项原创性的技术要被市场接受大约需要20—30年的时间。对待新技术应用和转化不能急于求成,必须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沿探索,对重点领域给予持续稳定支持。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需要科技界和经济界共同努力。科技界应进一步面向市场,使科研活动更加密切地与市场需求对接,更加重视降低技术工艺的成本、提高稳定性,为产业化创造条件。经济界的努力更为重要。一方面,企业既是创新投入和创新活动组织实施的主体,也是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科技成果能否成功转化应用,首先在企业。另一方面,要按照产业发展和市场运行规律,用好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等政策,研究商业模式创新,打通制约新技术应用过程中市场培育和产业发展的障碍。
要理性看待科技成果及其转化问题。科技成果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从创新环节看,包括科学探索、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等;从产出形式看,包括论文、专利、技术、工艺等;从成果类别看,包括国家科技计划产出、企业科研成果、个人研究成果等。因此,科技成果转化已经远远超出了单项技术形成产品的层次。在特定的时间和范围内,一项技术形成产品,一组技术在重大建设项目中应用,可谓实现了转化;一项创新的知识(如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成为人类知识财富的积累,在更长的时间内推动了全社会的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也应该是实现了转化,而且是更重要的转化。进一步说,一项科技成果的成功应用,往往是大量科技人员探索的结果,获得市场成功只是少数。科技成果有“量”才会有“质”,必须有大量积累,才可能有更好的转化基础。爱迪生发明电灯进行了1000多次试验,如果急于获得经济成果而耐不住困难和寂寞,就会半途而废;瓦特发明蒸汽机,经过几代人努力,近200年以后才得到规模应用。纵观历史,许多科技创新成功之初,往往得不到有效的转化,这里有技术成熟的问题,也有市场接受的问题,更有金融支持、政策壁垒、商业模式和消费价值观等诸多问题。因此,简单地用一个“转化率”来度量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既不科学、也不准确,甚至会误导成果转化工作。
三、重要的是加快科技成果的转移和商业化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驱动我国经济发展更多依靠科技创新。其中,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在新形势下,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重要的是加快科技成果的转移和商业化,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
1.加快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切实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企业是关键。要引导企业从技术创新全过程出发,围绕产业链做好整体设计和科研布局。组建由核心企业牵头、大中小企业参与、产学研用充分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的对接。加强技术创新体系与区域创新体系的紧密结合,构建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促进科技资源集成与开放共享。创新科技与金融广泛合作的模式,引导政策、金融、文化、人才等要素合力支持,形成整体的转化能力和有效的保障机制。
2.加强技术集成,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要有舞台。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优势,瞄准重大战略需求,组织重大科技专项,加强政产学研用的结合,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和产业集聚发展,加快新技术的应用和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大实施产业化示范工程力度,建立健全科研机构、高校的创新成果发布制度和技术转移机构。依托具有优势的产业集聚区,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创业环境好、特色鲜明、集聚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
3.切实推进科技与金融的结合,把社会的投资重点引导到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上来。由于缺乏资本市场对技术创新的支持,许多科技成果虽然已经形成产品,却迟迟不能形成规模产业;一些技术已经开发出了样品,但无法进行更大规模的“中试”,甚至下不了实验线。这种状况导致一个严重后果:大量技术成果转化向国际资本市场寻求支持、追求海外并购或上市,失去了对知识产权的掌控;与此同时,国内资本市场找不到更多有价值的投资对象。因此,努力创造促进创新和成果应用的良好投融资环境,把社会投资热点和资本市场重点引导到新技术应用和产业化上来,引导到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上来,是当前宏观经济政策应该着重考虑的一个方向性问题。
4.加快推进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促进科技成果的应用。国家科技计划是国家科技投入的主要渠道,切实发挥主渠道的重要作用,对于引导全社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非常重要。创新链全过程都应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强化产业化目标导向。引导科学家聚焦于国家战略和重大任务,聚焦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系统集成。把握好基础研究与应用开发的关系,处理好稳定支持和竞争择优支持的关系,完善分类评价导向机制。创新产业化项目组织和评价方式,重大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应打破纯学术的评价模式,吸纳熟悉行业、企业和管理的人才参与项目管理。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监管、科技评估评价、科研诚信和管理等工作。
5.加强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从创新链的角度分析,中国创新活动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两头强、中间弱”,即前端技术研发、后端产业投资相对要强,但中间地带——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开发非常薄弱。因此,要特别加强创新链中间环节建设,促进技术成果尽快转化。加强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发挥转制院所对所在行业共性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中的骨干作用,发挥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技术创新和公共服务中的作用。
6.把科技服务业作为推进服务业向高端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强以科技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推广服务体系和技术交易市场的建设。加强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科技与市场对接平台或技术交易市场建设,研究和探索促进科技创新和金融投资相结合的技术创新成果评价体系。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技术升级需求的有效对接,发展一支高水平的专业人员队伍,积极开展科技成果咨询、评估、经纪、推介、交易等有助于技术转移和产业化的各项工作。
(作者:全国政协副主席、科学技术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