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从36个先行城市(地区)同步扩大到全国。此外,在现有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产品基础上,《通知》将国债、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
在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民养老”)党委书记、总经理黄涛看来,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并优化个人养老金制度,积极发展以个人缴费为基础的养老第三支柱,将有机会让更多的普通劳动者享受到制度红利。这有利于提升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的持续性、包容性和公平性,有助于推进个人财富的跨期配置和社会资源的跨代际配置,在更大范围分散长寿风险、增厚社会养老财富储备,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至关重要。
黄涛表示,市场将迎来历史性的政策机遇期。借个人养老金政策全国推广的东风,商业银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围绕人民群众全生命周期多样化的养老金融需求,积极构建差异化、多元化产品体系,提供特色化、品质化综合服务,尤其是实现对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等的服务覆盖,将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的积极养老意识,厚积养老金融资金。
在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方面,黄涛称,在五类个人养老金产品中,保险与养老具有天然契合性,保险机构在助力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增进民众终生财务安全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6月底,已有超6000万人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较去年同期增加约2000万人。在黄涛看来,可以在完善制度设计、提升政策惠及面、联动推进第二三支柱衔接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产品服务创新、鼓励扶持养老资金进入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等方面持续提升个人养老金产品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