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法宝。我们积极强化党建引领,推动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优势和治理效能。推行“党建+经济组织”“党建+文化组织”“党建+扶贫组织”“党建+便民服务”和党建联盟等模式,创设“党性体检中心+谈话室”,鼓励基层党组织与法律工作者同步参与调解,实现党建全面引领、治理全面提升。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使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居于一线,就能把教育、管理、服务的触角及时有效延伸到城乡基层的各个角落。
把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社会治理重要抓手。从群众需求入手,对城乡流动、不同年龄、需求多样的群众因人施策,促进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比如,找准法治宣传兴趣点,重点把法律知识、法治故事、典型案例与秦腔表演、书法笔会、文艺演出等结合起来,依托音乐、摄影、阅读、登山等兴趣社团深化法治宣传,营造浓厚自治氛围。坚持人民至上,坚定不移走好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在提高群众参与性中优化社会治理。
把法治建设作为社会治理的重中之重。注重多元调解,加强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针对矛盾纠纷开展对口化解,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衔接机制。比如,鼓励引导司法调解员、法律工作者、公检法司退休干部、网格员等嵌入链条、一线接诉,目前全市有1500多名网格员、2700多名志愿者、3000多名“法律明白人”、5000多名调解员活跃在社区村组。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作用,让群众明白法律保护什么、惩戒什么,推动全社会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把德治作为社会治理固本培元的长久工程。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注重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此,我们突出习惯养成,广泛开展“道德法庭”“道德评议”,深入组织乡村好媳妇好婆婆、身边好人等评选活动,努力让道德成为自我的约束、内心的法律。引导群众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形成向上向善的力量。
把科技支撑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因素。面对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深刻改变群众生产生活方式的实际,我们坚持矛盾早感知、预防化解走在先,结合数字咸阳建设,按照“大数据+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思路,着力为社会治理插上信息化翅膀。积极研发推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APP,搭建“咸阳法治e平台”,将在线纠纷解决系统与办案系统跨界融合。将现代信息技术充分融入社会治理过程,坚持“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就能用科技撑起社会治理的新天地。
治理之要,重在基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社区治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呼唤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不断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完善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就一定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为陕西省咸阳市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