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最大”辩证统一、内涵丰富
“三个最大”重要论断是一个辩证统一、不可割裂的有机整体,价值是根本,责任是保障,潜力是动能。“三个最大”层层递进、环环相扣,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确立了青海发展的价值观、责任观和潜力观。
价值源于需要、重在体现。青海是我国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主要生态产品输出供给地,拥有各类自然保护地217处,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5%左右;既是“三江之源”,也是哺育河西走廊的三大内陆河发源地,每年向下游输送近620亿立方米的江源活水;湿地总面积814.36万公顷,居全国首位,是全球影响力最大的生态调节区。据估算,全省生态资源价值总量18.4万亿元,每年的生态服务价值7300亿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海最大价值在生态的重要论断,使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生态环境是谋划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前提和基础,是做好青海一切工作的底线和支撑。青海必须站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高度,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创造更高生态产品价值,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责任源于使命、重在担当。青海生态环境敏感而脆弱,维系着全国乃至亚洲水生态安全命脉,是亚洲乃至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启动区,独特的生物多样性具有全球意义,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维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全局中具有不可替代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海最大责任在生态的重要论断,使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保护好三江源,保护好“中华水塔”,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是青海义不容辞又容不得半点闪失的重大责任。青海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勇于担当历史使命,切实增强不抓生态是失职、抓不好生态也是失职的责任感,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奋发有为的锐气,扎扎实实保护生态环境,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推进青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不断迈上新台阶。
潜力源于现实、重在挖掘。青海拥有世界上最大面积的高寒湿地、高寒草原、灌丛森林等生态系统,水风光热资源丰沛,生态和资源优势突出;气候凉爽宜人,日平均最低、最高温度仅为-1℃和15℃,是世界四大无公害超净区之一,气候和地理优势明显;联疆络藏、民族多样、文化多元、宗教发育,文化和区位优势独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海最大潜力在生态的重要论断,使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良好的生态是青海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之路的先天优势。我们既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也不能守着绿水青山坐吃山空,必须统筹地上资源开发和地下资源保护,加快建立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换通道,促进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发展优势。
“三个最大”贵在实践、重在行动
“三个最大”是青海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根本遵循,是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和建设地球美好家园的具体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牢牢把握“三个最大”省情定位,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不断增强。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把生态保护优先作为立省之要,出台“中华水塔”保护行动纲要,开展“极地保护”青海工作,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网络监测体系,协同开展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加快构建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以生态保护优先理念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已成为全省上下的普遍共识。
加快推进国家公园建设。在三江源和祁连山两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的基础上,率先开展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不断实现生态价值的保值增值。成功举办首届国家公园论坛,形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价值引领的《西宁共识》,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发来贺信,给予我们巨大鼓舞和鞭策。发布首份三江源国家公园公报,完成三江源国家公园国际评估工作,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任务全部完成,基本具备正式设立条件。
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实施三江源二期、祁连山等重点生态工程,着力推进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退牧还草等专项工程,持续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江源头重现千湖美景,水源涵养量年均增幅达6%以上,长江、澜沧江干流水质稳定在Ⅰ类,黄河干流水质稳定在Ⅱ类以上,湟水河出省断面Ⅳ类水质达标率100%。国土绿化提速三年行动计划累计完成营造林1242万亩,涵盖水面、湿地、林草的蓝绿空间占比超过70%,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5%,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探索形成新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以国家公园、清洁能源、绿色有机农畜产品、高原美丽城镇、民族团结进步“五个示范省”建设为载体,以生态、循环、数字、飞地“四种经济形态”为引领的经济转型发展新格局。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达2776万千瓦,“绿电15日”再创全清洁能源供电世界纪录。布局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和根镜像服务器,筹建先进储能国家重点实验室,建成青藏高原数据灾备中心等大数据项目。114万亩农作物化肥、农药用量分别减少24.4%、21.3%,旅游总收入连续4年保持20%以上的增长,实现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相得益彰。
着力促进绿色惠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引导生态功能区的群众因地制宜发展生态旅游、生态畜牧业、林业经济等特色产业,大力实施产业扶贫、光伏扶贫、生态扶贫、旅游扶贫项目,当地牧民群众放下牧鞭转产创业,走向了保护生态和绿色发展奔小康的新征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全面探索建立生态管护公益岗位制度,“一户一岗”设置生态管护公益岗位12.6万个,牧民群众加入生态管护队伍,在生态保护、绿色发展中尝到了更多甜头。
“三个最大”路径清晰、任重道远
青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广、任务重、难度大。我们将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牢牢把握“三个最大”省情定位,以促进生态价值保值增值为根本,以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为保障,以建立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为支撑,不断激发生态活力、挖掘生态潜力、释放生态红利。
夯实生态基础,不断实现生态价值保值增值。突出生态的重要性、环保的前置性、治理的先导性,紧紧扭住国家公园省建设这个关键之举,保护“中华水塔”,当好“地球卫士”,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美丽中国增色添彩。加快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在优化功能布局、构建管理体制、强化资金保障、实行科学管护、实现共建共享等五个方面先行探索,构建特色鲜明的国家公园集群,实现全省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地科学设置、有效整合,在全国率先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及勘界定标,初步构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业务体系,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和评估结果的定期发布制度,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使国土空间得到优化和有效保护,生态功能保持稳定,国家生态安全格局更加完善。统筹生态保护工程建设。扎实推进三江源二期、环青海湖二期等重点生态工程,提早谋划三江源三期工程规划,持续抓好木里等矿区生态恢复工作,继续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提速行动,积极推动引黄济宁项目落地,守护好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末端治理和源头防控相并重,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碧水和净土保卫战,落实河湖长工作职责,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深化青海湖、湟水河等水生态修复与治理,高标准完成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及污染防治各项攻坚任务,稳步提升空气、水、土壤质量,让山青水绿、河清湖晏成为青海的鲜明标识。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争取中央加大对青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投入、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补助、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推动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推进碳排放权、排污权、用水权等交易,积极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挖掘生态潜力,促进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坚持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统筹推进“五个示范省”建设,强化“四种经济形态”引领,深入挖掘生态潜力和生态产品价值转化通道,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深入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重大要求。以新能源规模化开发为重点,以100%清洁能源使用为目标,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智能电网建设为保障,建成“青电入豫”工程和两个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提高清洁能源就地消纳比重,打造清洁能源建设、使用和输出全链条示范省。巩固提升特色农牧产业优势。依托高原净土、日照充沛、气候冷凉干燥、病虫害少、种质优良的草原农田比较优势,建设青稞产业园,率先在全国实现牦牛藏羊原产地可追溯,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健全和完善覆盖饲养种植、加工生产、运送保鲜等全过程的产业链条,整体打造“生态青海、绿色农牧”区域品牌。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持续构建“八大绿色产业技术体系”,统筹推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推进有色冶金、化工、建材、轻工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壮大节能环保和清洁生产产业,谋划和推动产业链数字化改造,建立资源节约、循环发展长效机制,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文旅产业创新发展。优化旅游资源空间布局,构建生态旅游产品体系,突出项目带动,提升服务品质,不断延展“生态+”效益。立足丰富独特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优势,实施青绣品牌提升“八个一”工程,做精做强唐卡、藏毯、昆仑玉、藏式家具等特色文化品牌,加快将文旅软实力转变为现实生产力。
彰显青海担当,坚决扛起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重大责任。把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检验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完善领导干部任期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责任制、问责制和离任审计制,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贯通”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责任体系。严格督察考核。全面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省级督察督办,切实解决个别地方和部门工作推诿、措施不力等问题。完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快建立权威高效、专司督政的环境监察体系,实施“绿色政绩”考核,在生态环保问题上实行“一票否决”。改进工作作风。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加强和深化作风建设,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勇气、攻城拔寨的拼劲,全力完成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各项任务,用新时代画笔雕琢青海这块大美璞玉。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我们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刻把握“三个最大”,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努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走在全国前列,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