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但在统筹规划、协同发展、精细治理、服务质量等方面还存在突出问题,与新发展阶段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不适应。《指导意见》从科学编制并实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推动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系统化协同化发展、促进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安全绿色智能发展、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相关举措。
《指导意见》提出,要有序推进城市快速干线交通系统建设,积极实施城市生活性集散交通系统建设,加快开展城市绿色慢行交通系统建设。生活性集散交通系统由城市主次干路、支路和公交站点、物流配送设施等组成,是生活出行和交通集散的基础系统。《指导意见》提出,优化道路网的级配结构,提高道路网连通性和可达性,实现城市建成区平均道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以上。
促进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安全绿色智能发展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实施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推动“多杆合一、多箱合一”,建设集成多种设备及功能的智慧杆柱,感知收集动态、静态交通数据。推进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改造升级路侧设施,建设支持多元化应用的智能道路,在重点区域探索建设“全息路网”。
数据显示,2022年年末,全国城市已建成轨道交通9575.01公里,同比增长11.71%;全国城市道路面积108.93亿平方米,同比增长3.39%;城市道路长度55.22万公里,同比增长3.7%。2022年城市人均道路面积19.28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44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