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均能享受平均的供给,得最大的幸福”
中国共产党建立之初,信仰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先进分子就从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和对社会主义的研究宣传中萌生了“共同富裕”思想。1915年9月陈独秀在《青年杂志》创刊号上发表的《法兰西人与近世文明》一文中指出,“财产私有制虽不克因之遽废,然各国之执政及富豪,恍然于贫富之度过差,决非社会之福”。李大钊在北京大学讲授“社会主义与社会运动”课程时,也对社会主义的定义、历史和特点等进行了生动描述,指出:“社会主义不是使人尽富或皆贫,是使生产、消费、分配适合的发展,人人均能享受平均的供给,得最大的幸福。”
中国共产党诞生后,始终坚持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团结带领广大农民“打土豪、分田地”,实行“耕者有其田”,帮助穷苦人翻身得解放,夺取了中国革命胜利,建立了新中国,其伟大意义是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为摆脱贫穷落后、实现共同富裕创造了根本政治条件。
“只有走社会主义的道路,才能永远摆脱贫困走上大家共同富裕的道路”
新中国建立后,“共同富裕”一词第一次出现于党的重要文献和重要报刊,是在1953年。这年9月25日,《人民日报》发布庆祝新中国成立四周年口号,口号的第38条号召全国农业生产互助组的组员们和合作社的社员们“团结一致,发挥集体主义精神,提高生产效率,提高粮食及其他农作物的产量,增加收入,争取共同富裕的生活”。这是在党的重要报刊中第一次出现“共同富裕”概念。
同年12月16日,由毛泽东亲自主持起草的《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向全国公布,其中提出,为着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力,党在农村中工作的最根本的任务,是要“用明白易懂而为农民所能够接受的道理和办法去教育和促进农民群众逐步联合组织起来”“逐步克服工业和农业这两个经济部门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并使农民能够逐步完全摆脱贫困的状况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这是在党的重要文件中第一次使用“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概念之所以在1953年及之后被广泛使用,不是偶然的。这一年,我们党酝酿并正式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过渡时期总路线,也就是让个体农民通过互助合作的办法,实行生产集体化,一步一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路线。
为什么新中国建立仅三年、农村土地改革刚刚完成、大规模的新民主主义建设尚未完全展开之时,就又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任务呢?显然,这是需要向广大的农民、手工业者和工商界作广泛深入的宣传解释和教育引导工作的。
“共同富裕”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在这个过程中,首先着眼于教育引导广大农民把个人土地所有制变为集体土地所有制——走集体化道路而提出来的“明白易懂”又能够为农民所接受的美好愿景和重要概念。
1953年11月9日,《人民日报》发表《必须大张旗鼓地向农民宣传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社论,强调“实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乃是全体农民的唯一光明大路”“这样的结果是大家富裕”。
从当年11月26日起,《人民日报》在第三版特别开设了“向农民宣传总路线”专栏,先后发表了廖盖隆、郭小川、吴江、熊复等撰写的8篇宣传文章。这些文章指出,“只有农民联合起来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走社会主义道路,才能使农业生产进步,使全体农民都过富裕的生活”“才能大家共同富裕”。
著名诗人郭小川在给专栏的投稿中则直接把“共同富裕”与“社会主义”联结起来,指出:只有“社会主义的路是农民共同富裕的路”。什么是社会主义呢?郭小川写到,在农村,社会主义就是劳动人民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土地、大农具、大牲畜等),大家联合起来用新式农具、农业机器和新的农作法进行大规模生产,分配方法是“按劳取酬”,生产的东西特别多,鳏寡孤独也能够得到社会的照顾,“使大家能够共同富裕”。总之,“社会主义社会是最幸福、最光明的社会”“可以使农民一步步共同富裕起来”“在社会主义的路上走一步就有一步的好处,越往前走,好处越大”。
根据党中央的统一部署,从1953年下半年起,全国各地农村通过放映电影、幻灯、举行图片和实物展览会等多种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普遍向农民群众开展了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宣传教育。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引导,“共同富裕”不仅为广大农民所接受,也很快得到了全国工商界人士和其他社会阶层的理解认可。
1955年11月21日,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执委会在告全国工商界书中写道:“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一天一天在蓬勃发展,我们的祖国一天一天在繁荣富强,我们国家的事业是无限宽广的,工作是作不完的。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大家有事做,有饭吃,大家共同富裕。”
全国工商界青年积极分子大会在致毛泽东的保证书中说:“我们只有在中国共产党和您的教导下,才懂得了资本主义腐朽的本质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选择了使全国人民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康庄大道。”“我们一定和全国人民全国青年一道,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到底!”
全国妇女界人士也认识到,“社会主义是如此与人民的生活福利相关联,它是一条这样美好的使全体人民走向共同富裕的康庄大道,中国人民包括中国妇女在内,大家都喜欢它,拥护它。”
“这种共同富裕,是有把握的”
毛泽东是“共同富裕”的最早倡导者和积极实践者。1949年7月,新中国建立前夕,美国国务卿艾奇逊给总统杜鲁门写了一封信,信中说:“中国人口在十八、十九两个世纪里增加了一倍,因此使土地受到不堪负担的压力。人民的吃饭问题是每个中国政府必然碰到的第一个问题。一直到现在没有一个政府使这个问题得到解决。”艾奇逊的意思很清楚,认为中国的长期贫困主要是由人多地少这个客观情况造成的,是哪个政府都解决不了的难题。
毛泽东驳斥了艾奇逊的论调,认为“革命能改变一切,一个人口众多、物产丰盛、生活优裕、文化昌盛的新中国,不要很久就可以到来”。毛泽东把走社会主义道路作为消除中国的贫困、达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唯一出路。
1953年10月,还在酝酿提出“共同富裕”概念时,他就明确提出,走“资本主义道路,也可增产,但时间要长,而且是痛苦的道路”。这种“痛苦”就痛苦在走资本主义道路,最终带给人民的是两极分化、贫富悬殊的结果,这与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初心使命相悖,更与人民的期盼愿望相悖,因此,毛泽东明确表示,“我们不搞资本主义,这是定了的”。
怎样才能避免资本主义的痛苦,让国家富强、全体人民过上幸福生活呢?毛泽东强调,“现在我们实行这么一种制度,这么一种计划,是可以一年一年走向更富更强的,一年一年可以看到更富更强些。而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这种共同富裕,是有把握的”。这种“有把握”能够实现“共同富”“共同强”“更富更强”,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毫无疑问,就是社会主义制度。一言以蔽之,仍如毛泽东所言,“全国大多数农民,为了摆脱贫困,改善生活,为了抵御灾荒,只有联合起来,向社会主义大道前进,才能达到目的。”
从以上过程可以看出,“共同富裕”从提出的第一天起,就是与“社会主义”紧密联系、牢牢“捆绑”在一起的概念。我们党从号召广大农民乃至全国各界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之初,就是包含着作出走社会主义道路能够让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这个郑重承诺的。
为了兑现这个郑重承诺,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进行艰辛探索、艰苦奋斗,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成就。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前人奋斗的基础上接续奋斗,把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本质的核心内容,作为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根本性因素,作为党和政府的重大责任,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光荣使命,实施改革开放,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巨大新成效。
随着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进军的第二个百年征程,我们一定要更加积极主动地回应人民群众对于公平正义和美好幸福生活的新期盼,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共同富裕不仅仅是一个口号,而是看得见、摸得着、真实可感的事实”,持之以恒把党向人民作出的经由社会主义达至共同富裕这个美好愿景、这个郑重承诺继续兑现好。
[作者为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