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余改革是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和典型案例
这次会议选了一个很好的时机和主题,就在刚刚过去的一周,中央在京召开了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
即将召开党的二十大是我们党和国家政策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刻所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谋划未来五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党和国家发展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也将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采取的一系列战略举措,推进的一系列变革实践,实现的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取得的一系列标志性成果进行总结。习近平总书记“7.26讲话”专门强调全党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新余改革发展是全国改革发展进行变革性实践取得突破性进展的缩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和典型案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新余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指示,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改革决策部署,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坚持从新余的实际出发,从社会治理与民生保障制度改革入手,在民生领域探索形成了一批经实践检验有典型意义、可以复制推广的改革案例和经验。
这两天我们白天参观考察,晚上仔细看了《新余三十条治市实践与民生系统集成改革汇编》,很受教育、很受启发、很受鼓舞。新余市始终牢记民生就是民心,大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创民生品牌,补民生链条,构民生体系,建民生城市,在养老、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城市改造、社区治理等领域都创造了鲜活有效的经验,令人印象深刻。其中建设“颐养之家”的做法,使“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在新余成为了现实,入选2019年中国改革年度案例,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的点赞,并受邀在国务院有关会议上做经验介绍。
新余所进行的社保一卡通,在全国社保领域先行先试,卓有成效,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入选了2021年度中国改革案例;新余率先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建立同网同价同质直供到农户的城乡居民供水安全保障体系,是实现农民长期以来过上城里人美好梦想的生动实践;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是共产党员一心为民的案例。这些扎实而系统的实践工作,让我们感觉到对美好生活追求在新时代从吃饱穿暖上升到公平、正义、民主、法制,是完全可以实现的;基层社会的共建、共享、共治是大有希望的。
二、新余的经验启示
这次来新余调研,也是我们向基层学习的机会。新余的经验给了我们很多启示。
首先,新余经验生动诠释了我们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和目标。中国共产党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改革中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倾听人民的呼声,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这方面新余市的同志们交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其次,新余经验体现了我们改革发展的根本目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奋斗目标。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矛盾,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在新的历史时期,人民群众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和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而新余工作则全面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所想、所盼、所急。
第三,新余经验也代表了新时代改革发展最重要的实现形式。改革是为了什么?为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改革是发展的根本动力。发展为了什么?根本目的是为了增进民生福祉、实现共同富裕。如果说改革初期主要的任务是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那么,今天改革重点要把更多的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革民生作为主要任务,让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共治中取得更多的获得感。可以说,随着时代发展,民生保障范围不断扩大,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高,都需要推进多方面的改革来实现。而民生事业的发展既是改革的目的,也是推动各领域改革的重要保障。
新余的同志们通过民生领域的改革,既提高了整体社会治理水平,也努力提高了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均等化的水平,为新时代共同富裕提供了与时俱进的生动经验。
三、关于稳步推进共同富裕的问题
在这里,我想专门讲一讲稳步推进共同富裕的问题。
共同富裕是社会发展的本质要求和终极目标,也是中国人民自古以来的基本理想。中国古代思想家把人类理想社会设定为“小康”和“大同”,中国共产党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和使命,励精图治、百折不回。去年,在纪念建党一百周年之际,总书记宣布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这也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中国从此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篇章。而这个新篇章的重要目标就是在本世纪中叶、建国百周年的时候,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也可以理解为实现“天下大同”的理想目标。
共同富裕是一个现实任务,又是一个长远目标。对此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即充分认识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目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发展和居民收入的差距仍然突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追求标准也在不断变化。针对这种情况,十九大提出了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宏伟目标。2021年“两会”所通过的“十四五”计划和2035远景目标,对共同富裕分阶段的目标和目标体系做了进一步的描绘:首先是“十四五”期间到202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逐步缩小,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明显扩大,民生福祉达到新的水平;其次,到2035年,经过三个五年计划,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收入再迈上新台阶,人均GDP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均等化,新兴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最后,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稳定运行,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缩小到合理区间,人民生活更加幸福安康。
毋庸置疑,实现这一目标要经过艰苦努力,不可能一蹴而就。共同富裕、高质量发展及建设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性指标是人均GDP、常住人口城市化率、城乡居民收入、中等收入家庭比重等等。
关于人均GDP的指标,到2035年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十四五”期间要保持年均增长4.75%以上,“十五五”、“十六五”期间人均GDP要保持年均4.5%和4.0%的增长,到2035年有望达到人均GDP2.1万美元左右,高于中等发达国家2万美元的底线;关于常住人口城市化率,2021年底已经达到64.7%。按照年均增长0.7个百分点的速度,到2025年全国常住人口城市化率可以达到67%以上、2035年达到72%以上,城镇人口达到10亿左右的峰值,至此新型城镇化将基本实现;关于城乡居民收入比,目前是1:2.56,预计到2025年进一步下降到1:2.5,到2035年降至1:2.0。浙江省作为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到2025年就计划达到1:1.9:以下;关于中等收入家庭的比重,据国家统计局计算,2020年为38.9%,约5亿人,预计到2025年再增加1亿人,到2035年中等收入家庭占比达到50%以上。
四、关于共同富裕的几个认识误区
因为共同富裕是新时代的新目标、新任务,目前对这个目标也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和杂音,国际上也存在一些误解,甚至是负面解读,影响投资者的预期和信心。我想对此做一些探讨。
第一个误区,认为共同富裕就是同等富裕,同步富裕。中国自古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受这种思想影响,有些人误认为只有均贫富、杀富济贫才能实现共同富裕。我认为这种平均主义、大锅饭的思想势必严重破坏生产力,中国这方面历史教训极为深刻。小平同志在改革之初就指出,要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然后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小平同志的论断至今仍没有过时,共同富裕是普遍富裕基础上的差别富裕,绝不是通过均贫富来实现平均主义和同步富裕。
第二个误区是,认为市场化改革造成了贫富差距,因此把共同富裕与市场化改革对立起来。应该指出共同富裕是中国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市场化改革的本质要求。改革就是要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而改革是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市场化改革是资源配置最有效的形式,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性最有效的形式,也是破解当前发展中矛盾问题的关键一招。共同富裕以高质量发展为基石,强调在做大蛋糕基础上分好蛋糕,因此必须坚持以市场化改革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否则共同富裕将无从谈起。
第三个误区,认为共同富裕主要靠引入和强化三次分配才能实现。这种观念扩大了三次分配在缩小居民收入及财富差距中的作用,一些地方出现的盲目推动和宣传民营企业家捐款做慈善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道德绑架。对于这个误区,一方面要强调共同富裕靠的是共同奋斗,靠的是坚持勤劳致富。先富可以带动后富,但是不能指望通过先富来帮后富解决问题。实现共同富裕的工作着眼点应该更高些,格局应该更大些,不仅要关注收入差距问题,还包括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公共服务的差距,重点构建多元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推动社会实现更平衡、更协调、更多维的发展,进而实现全面发展。
五、实现共同富裕应在三个方面取得突破进展
为了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必须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突破进展。
一是坚持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凝心聚力做大蛋糕。在高质量发展中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出现超预期的变化,百年变局与世界局势错综复杂,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实现共同富裕关键要保持经济持续增长。为了实现稳中求进,必须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积极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广大民营经济在创造财富、提供就业、创新创业中的活力和创造力,坚定不移地通过市场化改革为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不竭动力。
二是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加快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机制性制度安排,为共同富裕开辟道路。首先应在初次分配中仍然强调以效率为重点,关键在资源要素配置中坚持市场规律,把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结合起来。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也有利于探索通过土地、资本、要素使用权益和收益权增加中低群体的收入,保护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应引起注意的是,初次分配强调效率并不是排斥公平,起点的公平和制度规则的公平是效率的前提,因此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是在初次分配中体现效率公平、促进做大蛋糕的制度保障;其次,再分配环节既要促进公平又要考虑效率,加大税收社会保障和转移支付对社会收入再分配的调节力度,平抑初次分配的差距和贫富差距代际传递,健全体系、减轻中等收入以下人群的税收负担,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最后,还要更好发挥三次分配缩小收入与财富差距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社会、社会组织和个人自愿参加公益慈善活动。
三是要以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和公共服务差距为重点,抓紧建立健全有利于共同富裕、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的制度政策体系。共同富裕的重点在于消除城乡差距,因此必须与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结合起来,必须与推动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统一标准、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结合起来,加大对贫困地区、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我国的制度优越性,鼓励先富地区发挥高质量发展、市场化改革与共同富裕等方面示范作用同时,通过对口帮扶等制度安排带动后富地区实现共同富裕。要进一步完善中央地方政府间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实现按各地区公共服务水平、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标准以及城镇化进程等因素进行均衡性的转移支付的机制和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系统的构建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