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和文体服务保障,《规划》设计了22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7项,预期性指标15项。明确了以标准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路径,首次将覆盖面更广、服务内容更丰富、需求层次更高的非基本公共服务和能够与公共服务密切配合、有序衔接的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服务同步纳入规划范围,提出了系统提升公共服务效能的支持政策。
《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健全完善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推动公共服务发展,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重大举措,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是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内容,对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记者 陆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