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北京共有2900余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管理规定,除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含1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外,还有32家A类定点医疗机构、164家中医定点医疗机构、160家专科定点医疗机构无需选择,可直接就医。
为进一步方便广大群众在社区就近就医,促进本市分级诊疗建设,此通知明确全市所有2200余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本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共同定点医疗机构,无需选择可以直接就医。如果参保人员因患急症不能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在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就医或住院治疗,相关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同时,三部门要求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认真执行临床诊疗规范及医保相关规定,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各级经办机构要加强监管和费用审核,重点监控重复开药等不合理行为,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