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围绕“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
把监督融入党的事业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十四五”规划是我们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战略举措。我们党要以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强化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随着事业的发展,党面临的发展环境更加艰巨复杂。腐败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依然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风险。腐蚀和反腐蚀斗争长期存在,稍有松懈就可能前功尽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监督贯穿于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把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作为实施规划的基础性建设。国家治理的关键是治权,治权离不开监督。党的初心使命要求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强化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维护党的全面领导,保证党的团结统一。要以有效有力的监督保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不断巩固和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同时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完整贯彻坚决执行。
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一根本性质决定了党领导人民努力所创造的一切,都是为了满足人民对幸福美好生活的期待,为了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党的初心使命彰显了党性与人民性的统一,体现着党内监督的政治性和政治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党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是以铁的纪律和严格有效的监督为保证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就是核心利益的调整过程,党维护公平正义、改善民生福祉的政治品格,要求通过规范权力、强化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社会主义的本质决定了我们必须依靠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和现代治理能力的提升来解决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监督的规范化法治化
健全完善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推进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和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途径,也是确保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探索出一条长期执政条件下解决自身问题、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道路,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我们党把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纳入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全面从严治党中不断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在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中,推进了监督的规范化法治化。首先,健全党和国家监督的制度体系。以制度建设强化监督责任,保障党员权利,厘清权力边界,避免权力任性,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保证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更好用来为人民谋幸福。其次,坚持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和权责统一原则,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形成权力清单及其责任清单,构建全覆盖的责任制度和监督制度。立足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充分保障党的全面领导,既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又加强对国家机器的监督。再次,通过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和法治化。保障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项监督”统筹衔接。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最后,在推进健全党内监督格局的过程中,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纪法意识、程序意识。要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用好“四种形态”,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
把监督融入“十四五”建设中,必须立足深刻变化的世情国情党情,深刻把握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实现革命建设改革发展各阶段奋斗目标的基本经验,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从根本宗旨、问题导向、忧患意识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专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作用,促进完善发展功能,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要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完善群众参与监督的制度平台,提升群众监督能力。要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在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应对复杂局面、化解社会基本矛盾中落细落实“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
坚持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抓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持续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紧盯“关键少数”,管住大多数;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以铁的纪律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做到反腐为民、反腐惠民,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果深化拓展到管党治党全领域各环节。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我们党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必然要求强化高压惩治以实现不敢腐,维护制度权威以实现不能腐,推进理想信念建设以实现不想腐。坚持高压反腐、严厉惩治是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重要举措,也是严明党的纪律的必然要求,其目的在于查处一案、警醒一片、治理一域,以“带电”“长牙”的监督,实现干部知敬畏存戒惧,以信仰的坚定恒久彰显思想伟力和政党自信。为此,要在拓宽监督渠道、加强日常监督、“治未病”上积极作为,不断探索完善常态化、多维度、实效化的监督,促进整改落实,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当前必须围绕“十四五”目标任务的落实,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从爱护党员干部出发,把监督挺在前面,融于日常工作,积极主动发现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同时,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检视、靶向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当前尤其需要在构建清廉政府的体制机制中,破除人情社会长期存在的利益交互网络和文化,克服“重受贿轻行贿”的思想认识偏差,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用严格执纪执法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我们党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防范和克服商品交换原则侵蚀党的肌体,坚决防止党内形成特殊利益集团,坚决遏制和克服党内存在的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以制度形式净化权力科学运行的外部环境,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的空间,打造清廉文化、廉洁政治。
落实“好干部”标准,提升干部解决问题能力
领导干部心怀“国之大者”,忠诚干净担当,就是要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坚决执行和干事创业的具体实践中,体现在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现维护和发展中。为此,一方面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化解难题,开创工作新局面;另一方面要严明纪律严格监督,克服干部实践锻炼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范和避免党的干部高高在上、凌空蹈虚,脱离群众甚至侵害人民群众利益。一是立足干部成长规律,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健全和完善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制度机制,形成忠诚干净担当的优秀干部竞相涌现的生动局面。二是强化马克思主义实践基础上的革命性和先进性要求,在全党形成理论学习的新气象,确保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深入学悟积极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掌握和运用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践履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三是着眼于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永葆生机和活力,坚持激励与惩戒相结合,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在推进党的事业发展中不断夯实党的群众基础,提升“七种能力”和服务人民的水平。通过正面典型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四是增强党员干部的忧患意识、底线思维、赶考思想。这是我们党历经百年而展现勃勃生机弥足珍贵的经验。
党员领导干部要在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履行监督专责的纪检监察干部更要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把对党绝对忠诚放在首位,确保政治过硬、专业精通、律己严格,作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
(作者系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