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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立法,“民声”如何进入国家立法?

发稿时间:2022-04-18 11:59: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21年是民法典施行的第一年,中国法治建设再次迈出重要一步。以此为开端,今年还有哪些民众关注的立法计划?普通公民的意见,如何进入国家立法进程?面对他国以法律途径干涉中国内政,中方将如何采取对等措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日前接受中新社“中国焦点面对面”专访,作出权威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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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谈实录摘编如下:

  中新社记者:大家通常觉得立法是非常“高大上”的事情,比如它的技术非常专业,但是民法典让人觉得立法跟民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您怎么看待这部法律?

  臧铁伟:民法典是2020年5月28日,由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它的一些规范、一些制度和规则,确实和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密切关系到我们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所以它也确实会对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产生实实在在的影响。

  比如说这一次民法典在物权编,加强了对小区业主权利的保护,降低了业主对共同事项表决的比例。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紧急情况下,可以申请使用建筑物的维修资金。这就关系到千千万万个业主的切身利益。比如说我们在继承编也增加了一些新的规则,增加了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的遗嘱形式,也修改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增加了遗产管理人制度。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也增加了“离婚冷静期”制度等。这些具体的制度,都会涉及到每一个百姓的切身利益和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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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王珊珊 摄

  中新社记者:有观点认为,民法典是一部能把社会矛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法律,您如何看待这种观点?

  臧铁伟: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它关系到每个人大到生老病死、小到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它是通过规范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权利、民事责任这些总则制度,以及规范合同、物权、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民事分则制度,来规范我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它和其他法律规范一起,支撑着我们国家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每个人的日常生活,都有可能涉及到民法的规范。我们也时常关注到,日常生活当中一些小的纠纷,因为处理方式的不当,有可能酿成恶性的事件。比如说邻里纠纷、因为噪音或宅基地等的纠纷,还有合同纠纷、债务纠纷,导致的非法拘禁这些刑事案件,也经常会有报道。从这个角度上来讲,只要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民法典确实可以把日常一些小的纠纷解决在源头,解决在萌芽状态,不使其激化。

  中新社记者:民法典出台之后,是否意味着民事领域的立法告一段落?今年还会有哪些涉及民生的重点立法计划?

  臧铁伟:推进民生领域立法是一个过程。2021年的立法计划,已经经过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立法计划就是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继续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和涉外领域的立法。其中重点领域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持续推进民生领域的立法。

  按照立法计划,今年这方面的立法项目还是很多的。比如要修改职业教育法、教育法、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体育法,还要修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畜牧法,以及妇女权益保护法;要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湿地保护法、法律援助法、社会救助法,以及文化产业促进法和家庭教育法等法律项目。

  抓紧制定和完善民生领域方面的法律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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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日前在北京接受中新社“中国焦点面对面”专访。中新社记者 田雨昊 摄

  中新社记者:我们关注到,其中很重要的一部法律就是反食品浪费法,目前这部法律的草案已经公开征求意见。据您现在了解,大家主要的关注点都集中在哪里?

  臧铁伟:这部法律已经经过(2020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现在已经形成了草案,32条不分章节,并且已经提请常委会进行初次审议。这部草案主要是针对各方面反映的突出问题,以餐饮这个环节为切入点,聚焦在食品销售和消费反浪费这个问题上,同时做好与即将制定的粮食安全保障法等法律的衔接和配套。目的就是为了制止餐饮浪费、节约粮食、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这部法律已经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方提出宝贵的修改完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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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长沙一餐厅内贴上反对浪费食物的标语。唐小晴 摄

  中新社记者:还有一部法律大家也非常关心,就是个人信息保护法。现在大家都生活在一个“刷脸”“扫码”的社会中。请问个人信息保护法将会对以上行为进行怎样的规范?

  臧铁伟: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已经在2020年10月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进行了审议。草案在民法典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充实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制度和一些具体的规则。草案明确规定了处理个人信息需要遵循的一些原则,比如要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出于明确合理的目的。草案还对处理个人敏感信息,包括人脸这些生物特征作了专门规定,作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在处理这些信息时,要求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必要的前提,而且要进行事先的风险性评估。

  应当说人脸识别等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确实给个人信息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法律草案也将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对个人信息加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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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浙江温州,鹿城区五马商业街,购物市民通过“刷脸”完成支付。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中新社记者: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于今年3月举行,审议“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我们注意到,在此前纲要草案的“开门问策”中,有普通民众的建议,直接被吸收到了草案当中。相信在我们立法过程中,这样的事例也有很多,有没有让您印象深刻的案例?

  臧铁伟:当然有。我从事立法工作将近30年,有几个事例让我印象非常深刻。普通民众对于立法的意见,反映到立法工作机关的渠道是非常畅通的;普通民众的意见被采纳和吸收到法律草案中,也是经常发生、非常正常的一个事情。

  民众向立法机关反映意见,主要有两个渠道。第一个渠道,法律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中国最早一部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法律是1954年的宪法草案,当时向社会征求意见的规模非常大,真真正正做到了从田间地头的农民到工厂车间的工人都能听到这部法律草案。从那时起到现在,法律草案征求全社会意见已经经历了60多年的历程。应当说这是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一个重要途径。

  比如说刚刚施行的民法典,它在编纂的过程中,先后十次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100多万条,每一条意见立法机关的工作人员都进行了梳理和研究。

  第二个主要的途径,是通过法工委的立法联系点。法工委在2015年和2020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先后两次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十个立法联系点,九个是基层立法联系点、一个是高校。它确实可以让立法工作机构的“眼睛”和“耳朵”直接延伸到田间地头、工厂车间、学校、社区,能直接听取基层一线的单位和干部群众对法律草案的意见。

  迄今5年多来,我们先后就80多部法律草案和立法计划,向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收到了4000多条意见,其中很多都在法律草案中予以采纳。应当说对于提高立法的质量非常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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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日前在北京接受中新社“中国焦点面对面”专访。中新社记者 田雨昊 摄

  在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向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的时候,上海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的一群中学生,向虹桥立法联系点提出了许多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的修改意见,包括课外补习班的问题、教师惩戒权的问题、如何预防青少年沉迷网络的问题、家庭暴力的问题。

  这些学生提出的意见经过虹桥立法联系点反馈到立法工作机构之后,我们逐条进行了研究,有一些采纳到了最终通过的法律案中。为此,法制工作委员会还特意给华东附中去了一封感谢信,感谢他们对立法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除了这两种主要的途径之外,还有许多的途径,公民可以通过比如写信、来传真、打电话,甚至有些专家学者当面到立法机关反映意见,这些渠道都是畅通的。

  这里我还可以再举一个例子——一封没有字的信。群众关于法律草案(物权法草案)提出的意见是一封没有字的信。这封信到了立法机关之后,我们的工作人员拆开一看,没有一个字,只有密密麻麻的针眼。后来大家猜测说这很有可能是一封用盲文写成的信,我们的同事就专门拿着这封没有一个字的信到中国残联求助。中国残联也对我们非常支持,组织了几位盲文专家当天就翻译出来了,确实是用盲文对法律草案提出的意见。我们对每条意见又进行了研究和梳理。后来了解到是山东的一位视力障碍患者,用盲文给立法工作机构写的这封信。

  我们的学生、我们的患者都可以自由表达他们对立法工作、对法律草案的意见,而且每一条意见我们工作人员必定是认真地研究和梳理过的。可见,普通民众参与立法工作的权利是得到充分保障的。

  中新社记者:您担任发言人已经有将近两年的时间了,在这个过程中您有什么突出的感受?

  臧铁伟:一年多来确实有一些比较深刻的感受。首先一个就是觉得责任重大,压力也很大。因为发言人工作机制是立法宣传的一个重要平台,也是增强立法公开性和透明性的一个重要途径,要围绕着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围绕突出立法工作特色,围绕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而且还要把这些问题用比较贴近生活的、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出去。这些要求要统筹兼顾,不能只顾一点,所以觉得责任重大。

  第二个感受,觉得有“本领恐慌”。因为每次法工委记者会,大家提出很多涉法问题。这些问题要比较全面地、准确地予以回应,应当说难度是很大的。我个人也在努力提高自己,加紧学习。我觉得可能这项工作本身就是一个永无止境的学习的过程。

  第三点体会,觉得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加强协作。因为发言人是一个人在台上发言,背后是无数个部门的支持、是很多(同事)的艰苦付出。发言人一个人的作用是极其有限的。所以我也愿意借这个机会,感谢各部门的大力支持,感谢我同事们的艰苦付出。

  中新社记者:我们注意到,近些年,美国国会参众两院经常不顾中方警告,执意出台所谓法案,从法律的角度粗暴干涉中国内政,您和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发言人也多次就此发表谈话,表示强烈反对。请问未来,我们的立法机关是否也会有对等的有效措施,对此类行为进行反制?

  臧铁伟:近年来美国参众两院出台了多项反华议案,粗暴干涉中国内政,尤其是去年的12月8日,美国国会因为反对中国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香港国安法和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竟然针对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作出所谓的制裁,这是公然借香港问题干涉中国内政的卑劣行径。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言人也于12月9日发表了谈话,对此予以强烈谴责,表示坚决反对。

  我们一贯反对外国和境外的势力以任何方式干涉中国内政,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坚定履行我们的法定职责,维护国家安全、主权和发展利益。当然,我们也会视情况采取对等的反制措施。正如大家已经关注到,鉴于美方借香港事务粗暴干涉中国内政、损害中国核心利益,我们决定对在香港问题上表现恶劣、负有主要责任的美国国务院官员、议会人员和有关非政府组织人员及其他们的直系亲属采取对等反制措施,并且取消美国持外交护照人员临时访问香港和澳门的免签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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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日前在北京接受中新社“中国焦点面对面”专访。中新社记者 田雨昊 摄

  中新社记者:2020年底(首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地位。请问这一重要思想将如何落实到我们下一步的立法工作中?

  臧铁伟:这次会议最重要的成果是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性地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11月23日,栗战书委员长专门主持召开会议,深入研究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举措。下一步我们也将重点抓好几项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立法工作,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向党中央的请示报告制度。凡属在立法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情况,都要经过全国人大党组向党中央请示。

  二是要积极推进民生领域立法。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广泛关心的住房、教育、医疗、养老、保险、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包括社会治安等,加快完善在这些领域的法律制度,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时我们要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广度和深度,使我们的立法决策更加科学,更加民主,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三是要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和涉外法治体系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提到完善法律体系的时候,强调了“加快”两个字,提出了“科学完备、统一高效”的目标,同时点出了七个重点领域的立法,包括国家安全、科技创新、生物安全、生态环保、防范风险,涉外法治以及公共安全。此外他还就在比较成熟的立法领域适时开展法典化编纂工作、以及加快形成完备的涉外法律体系作出了部署。

  我们正根据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常委会的工作部署抓紧工作,加强与各方面的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积极推进新兴领域、重点领域和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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