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广覆盖正向激励评选奖项。“改革创新特别奖”在市“三大历史任务先锋榜”的基础上评选产生,主要奖励在完成三大历史任务、交出两份优异答卷,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锐意改革创新、勇于担当作为、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项设置:“改革创新特别奖”共设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两类奖项,先进集体奖设一、二、三等3个等次,先进个人奖不设等次。各类奖项不受名额限制,不限层次级别,符合条件的均可推选申报。获得先进集体奖,按一、二、三等3个等次,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获得先进个人奖,给予3万元的奖励。评选范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及干部职工(含挂职干部)、各类市场主体、自然人。激励措施:对先进集体在全面深化改革年度考核中优先评优,对先进个人在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定、评先选优中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对民营企业和企业中的先进个人在政策扶持、资金支持、政治荣誉等方面给予倾斜。
二、明确重实绩鲜明导向评选条件。坚持以推进改革创新的工作实绩为评选主要依据,注重成效评价,不搞部门平衡、内部平衡;注重调查研究,全面准确了解情况,防止以偏概全,杜绝弄虚作假。明确六类标准作为评选条件:一是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在完成三大历史任务、培育壮大七大主导产业、推进“五城建设”、开展“三创四建”活动等重点工作以及中央、省交办的重大任务中,从思路方法、工作举措、模式创建、亮点打造等方面积极改革创新,实现重大突破,取得显著成效,产生重要影响。二是围绕制约全市发展瓶颈问题,在推进“改造思想、改变习惯、改进作风”行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创新能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点难点问题上,实施重大创新性举措,突破关键环节,解决重大问题,实现重大进展。三是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弱项短板,在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创新完善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中,积极探索创新,克服各类困难,有力夯实发展基础,有效补齐发展短板,为全市持续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做出突出贡献。四是围绕对全市发展具有引领性、带动性的重大事项,在推进重点项目、组织重大活动、实施重点工程中,谋划实施重大创新性举措,发挥关键突出作用和示范引领效应,推进有关事项实现实质性进展和重大突破,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和良好社会效益。五是围绕推进绿色发展、生态强市、换道超车,在谋划推进全市改革发展中提出原创性、先进性、可行性思路方法和对策建议,经实施后效果十分突出、作用非常明显、影响重大深刻。六是其他领域积极改革创新、发挥攻坚作用、推动工作突破、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均可推荐申报。
三、形成全流程“阳光操作”评选闭环。坚持“阳光操作”,公开评选内容和程序,注重评选的公平性、公正性、权威性,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一是发布信息。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正式下发文件,在《张家口日报》、张家口电视台、张家口新闻网、“张家口发布”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上播发评选活动信息。二是推荐申报。推荐评选工作于2020年11月初启动,在推荐申报张家口市“三大历史任务先锋榜”时同步推荐申报“改革创新特别奖”。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负责本县区、本部门、本系统参评集体和个人的推荐申报;各类市场主体、自然人由县区或行业主管部门(包括行业协会等社会机构)推荐申报。三是初选评审。成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集体和个人资格进行审查,审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审核佐证材料是否真实。对审查合格的参评集体和个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和普通群众组成评审组,进行集中评审,通过综合分析研判,提出2020年度“改革创新特别奖”建议名单。四是现场评审。科学设置现场评审流程环节,由市级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评委,对入围参评事项集中进行现场评审,形成“改革创新特别奖”提名名单。五是社会公示。“改革创新特别奖”提名名单在《张家口日报》、张家口电视台、张家口新闻网、“张家口发布”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公示反馈的意见进行认真核实后,提出“改革创新特别奖”候选名单。六是结果确定。“改革创新特别奖”候选名单提交评审委员会综合分析研判,确定拟获奖名单,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研究,最终提交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确保评选结果权威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