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公益性,政府主导
公益性也就是无偿性、免费性。作为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公共图书馆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提供的是免费的公共图书产品和服务,追求的是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体现的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公共图书馆的公益性取决于“市场失灵”。像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产品,尽管存在着巨大的现实市场需求,但是由于它们作为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导致供给方因无利可图或利润微薄而不愿意提供,只能由政府或政府扶持的公益组织来承担。各级政府应当将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和监督管理,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的建设、管理和服务。
坚持公平性,普惠共享
公平性也就是平等性、普惠性。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平等权”是全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公共图书馆建设的公平性是指,每个读者不论阶层、职业、身份、性别、年龄、民族、地域、户籍等等,都应该同社会其他成员一样,在获得公共图书资源、享受公共图书服务时,依法享有服务机会、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过程的公平。也就是政府为人民群众提供的公共图书服务应该“人人有份,大体均等”。公共图书馆建设的公平性,要求政府必须逐步消除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地区和城乡之间的巨大“鸿沟”。目前我国广大中西部地区省份与东部沿海地区省份相比,各省份的边远地区与中心城市相比,广大的农村同城市相比,公共图书馆建设严重落后、差距很大。广大的中西部地区省份,特别是边远地区和广大农村的群众还无法同城市居民特别是中心城市居民平等地享有公共图书服务的机会。真正实现公共图书服务的区域平等、城乡平等,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各级政府应当立足实际,加强指导,统筹推进区域之间和城乡之间公共图书馆均衡发展,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补齐基层公共图书馆建设的短板弱项,更好满足边远地区和农村广大群众的图书需求。
坚持基本性,底线思维
基本性也就是基础性、一般性。人的需求的无限性和满足人的需求的资源的稀缺性之间的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优质公共需求与政府和社会供给能力有限性之间的矛盾,决定了在很长的历史阶段里,不是所有人所有的需求都能同时同等得到满足。政府不得不面临的抉择是:究竟应该优先满足哪些人、哪些需求?作为政府的责任,政府向人民群众提供的是最基本的公共服务,而不是所有的公共服务;满足的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图书需求而不是所有的图书需求;维护的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文化权益而不是所有的文化权益。在这里,我们需要划出一道“底线”,这道“底线”就是现实中所有的社会公众都迫切需要的、政府的财力物力可以承受的公共图书需求。各级政府应当保证在这道“底线”以下的图书需求人人都有权利、有机会获得。而超过这道“底线”的多样性、差异化的文化需求,公民可以通过图书音像文化市场等有偿途径来获取和满足。
坚持多样性,尊重差异
多样性也就是差异性、不同性。公共图书服务体系的多样性是指,公共图书服务的品种、层次、特色必须多样化,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比如,同样是对图书的需求,老年人更需要养生保健方面的图书,中青年更需要生产致富方面的图书,学生更需要文化教育方面的图书,儿童更需要动画游戏方面的图书,等等。各级政府在提供这些公共图书服务时,应当尽可能地保证不同群体的这些多样化的基本图书需求都得到满足。
坚持便利性,方便群众
便利性也就是方便性、便捷性。作为面向全体人民群众的社会公共服务,公共图书服务应当是近距离的、容易获取的服务。这种便利性包括公共图书馆(室)设施使用上的便利,公共图书信息采集利用上的便利,公共图书馆服务手段上的便利、公共图书馆服务提供时间上的便利等等。各级政府应当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移、服务下移,加强资源整合,把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向城乡基层延伸,完善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提升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供需有效对接。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