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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黄河“改道”与“复道”之争

发稿时间:2020-09-11 13:49:10
来源:学习时报作者:陈静

  咸丰五年(1855)五六月份,连续暴雨致使河南兰阳县(今兰考县)境内的黄河水位迅速抬高。六月十八日(1855.7.31),铜瓦厢堤坝出现坍塌。两日后,黄河在此处决口并由此改道山东入海,这便是数千年黄河史中的最后一次改道——铜瓦厢改道。黄河改道之后,山东成为受灾最严重的新黄泛区,而原河道流经的安徽和江苏则自此摆脱黄患影响。如果堵筑铜瓦厢决口,使黄河重回故道,黄患会再次危及安徽和江苏。对于清廷而言,这是一个二选一的重要抉择。所以,围绕黄河“改道”与“复道”问题,清廷进行了长达30余年的争论,历经咸丰、同治、光绪三朝。其中,“复道”派始终处于劣势并最终以失败告终。

  咸丰时期的“无防无治”

  铜瓦厢堤坝被冲毁的当日,署河东河道总督蒋启扬即上奏决堤之情并着手抢险工作,却不承想仅仅两日之后,汹涌奔腾的黄河水脱离原有河道一股脑儿地涌向山东,淹没摧毁大量房屋、树木和田地。按照惯例,收到蒋启扬第一份奏报的咸丰帝应即刻下诏抚恤受灾地方并要求立即堵筑漫口。但是,随着黄河险情的不断升级和堵口工程所需费用的日益明确,咸丰帝意识到他所面临的是数百年不遇的黄河大改道,黄河堵口工程所需的巨额费用已远远超出清廷财政的承受范围。并且,这一年正值太平天国北伐西征之后的全盛时期,为应对太平天国的军事威胁,清廷的财政支出大幅度倾向军费,并于咸丰三年(1853)设立厘金制度以最大限度地网罗民间资本来补贴军用支出。可以说,在清廷财政捉襟见肘的当口,咸丰帝着实无法筹集到巨额经费用于黄河的堵口工程。所以,七月二十五日(1855.9.6),在铜瓦厢决口一月有余之后,咸丰帝下诏暂行缓堵漫口,要求对改道后的山东黄河段因势利导、涉法疏消。只是,因太平天国运动的牵绊和英法联军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影响,咸丰帝对黄河提出的“暂缓”政策始终不曾有任何改变,且终其一生未就黄河改道提出治理之策,最终致使黄河处于“无防无治”的状态并侵蚀着新河道流经的河南、直隶和山东地域。

  同治时期的河运与海运之争

  如果太平天国和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军事压迫,可以作为咸丰帝暂堵漫口的托词,那么通过洋务运动开启中兴时代的同治一朝则开始主动面对并尝试解决改道后黄河造就的灾难。此时,“复道”派以恢复山东运河之漕运为由再次提出黄河问题。同治七年(1868),黄河在河南荥泽发生决口,进入安徽省境并威胁江苏淮扬一带。面对黄河决口和再次回归故道的可能性,时任山东巡抚丁宝桢借此时机提出黄河“复道”的主张,并且给出了一个对清廷而言极具诱惑的理由——黄河“复道”可以解除黄河穿运之患,继而重开被黄河泥沙淤积而停运的漕运。维持大运河畅通以保证漕粮的运输,是历代中央王朝的治河重点,尽管此时慈禧面临严重的财政困境,却也不愿意断然放弃对运河的整治和漕运的维系。所以,慈禧派出曾国藩、李鸿章等人对“复道”与漕运之间的关系进行考察。只是,在调查行动开始之前,慈禧太后早已下令进行荥泽决口的堵筑工作。最终,曾国藩等人的调查报告在决口合龙之后才送达慈禧手中。可以想见,这份调查报告的结论只会有一个——“遽难恢复黄河故道”。

  但是,“复道”派的努力并未停止,而慈禧也依旧希望能够寻求河运维系的方式。同治十年(1871),黄河在山东郓城的决口再次为丁宝桢等人要求黄河“复道”提供了契机,而这也由此引发了朝野有关“复道”与漕运维系的一场大辩论。最终,慈禧令李鸿章前往山东勘察。5个月之后,李鸿章上奏称故道既复,河运亦难以恢复。如若失去黄河的水流支持,借黄济运的山东运河单纯依靠沂水和汶水等水系,难以支撑运河漕船的航行。所以,黄河回归故道对运河的治理无甚帮助。而且,经过洋务运动洗礼的李鸿章提出应该由海运代替漕运来完成由南至北的漕粮运输。运河不仅效率低、运费高昂,加之各级官府的盘剥和贼患,以及运河疏通的治理费用,漕运已经成为清廷之积弊。所以,清廷应该趁此时机,将办河办漕的财力和精力用于省时省力省财的海运。最终,慈禧决意黄河“改道”山东,而同治朝的争论最终以“改道”派的决胜而告终。

  光绪朝堵口浚旧堤与顺河修新堤之争

  1875年,年仅5岁的光绪帝登基,此时距离黄河铜瓦厢改道已整20年。也正是在这一年,山东巡抚丁宝桢着手修筑黄河新堤,但终因工程浩大和经费紧张而在修筑一部分后宣告中止,而“复道”亦被慈禧所否决,所以“复道”派只能重新为减少山东黄患灾害寻谋出路。其中,山东籍官员游百川等人提出将黄河水引入山东境内的马颊河、徒骇河等以达到分流黄河水的目的,但因清廷“暂缓开引”被否决。既然已经毫无退路,时任山东巡抚陈士杰开始大规模修筑山东境内的黄河两岸大堤,终于光绪十年(1884)竣工。但由于经费短缺和工程难度大等问题,大堤的质量并不尽如人意,而山东民众亦对此怨声载道。

  为更好地解决山东的黄河水患问题,慈禧选择山西巡抚张曜前往山东勘察。张曜提出分流3/10的黄河水入黄河故道的建议,但这一提议却遭到黄河故道流域地方官的强烈反对,包括两江总督曾国荃和江苏巡抚崧骏等。光绪十二年(1886),张曜就任山东巡抚,在不遗余力地补修山东段黄河大堤的同时,更加积极地主张分流黄河入故道。在黄河新道与故道各地方官为黄河是否分流争论不休之际,黄河的再一次决口将双方的争论推向了制高点。

  光绪十三年(1887),黄河在河南郑州段的南岸决口,这一位于铜瓦厢上流的决口将黄河水完全引回黄河故道,而此前铜瓦厢决口改道造成的山东、直隶等地的新河道则完全断流。趁此时机,山东巡抚张曜重提堵筑铜瓦厢决口,让黄河重回故道。面对清廷赋税重地江苏地域的黄灾,慈禧没有任何犹豫地要求迅即堵筑郑州决口。至于是否堵筑已经断流的铜瓦厢决口,让黄河“复道”或者“改道”,慈禧派遣礼部尚书李鸿藻前往河南查办决口情形。经过勘察,李鸿藻认为应趁此时机让黄河回归故道。对于这一结论,慈禧的态度是清廷财政无法在堵筑郑州决口的同时,再承受堵筑铜瓦厢决口的费用。接着,慈禧要求曾国荃等人勘察黄河故道,以初步估算修复故道的用度。

  最终,曾国荃就黄河宜南或宜北两策,进行了权衡,而其理由主要是为清廷算了一笔经济账。此时,黄河已经改道30余年,而山东也已经修筑了官堤,所以黄河“改道”山东并不至于使山东受损。但是,黄河回归故道却有诸多经济的损害。其一,故道下游流经之江苏是赋税重地,如若受灾,则国家赋税损失严重;其二,官方需要支出一笔巨额费用,以用于铜瓦厢的决口堵筑;其三,“复道”之后,安徽、江苏两省常年淤积和年久失修的旧河道已经难以承受黄河带来的泛滥、决口、淤积等诸多问题,所以必须重新修整旧河道。最终,清廷在堵筑郑州决口之后,并未再提及铜瓦厢决口堵筑之事,而争论30余年之久的黄河“改道”与“复道”就此终结。

  回顾历史,咸丰朝,由于战乱和时局动荡,清廷着实无力堵筑铜瓦厢决口,更无心修筑黄河新河道的堤坝;同治朝,饱受黄灾之苦的山东地方官以保漕运为由要求黄河“复道”,但是“改道”派却以无论黄河南行或北行皆无益于漕运为由进行反驳,最终清廷放弃漕运,而以海运取代之;光绪朝,山东官员利用郑州决口再次挑起“改道”与“复道”的争论,但是清廷最终因“复道”所需的巨额费用和可能遭受的赋税损失而选择拒绝。所以,与其说黄河“改道”与“复道”的争论以“复道”派的失败而告终,不如说是清廷被动接受了黄河铜瓦厢决口改道的事实,是在清廷积贫积弱状态下的被迫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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