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咸丰九年(1859年)三月,咸丰帝召见浙江按察使段光清,详细问询了浙江政事,继而好奇地问:朕听说浙江人皆呼你为“青天”,天下做官的那么多,何以独呼你为“青天”,你到底做了什么事?段光清答:臣平日为官,并没有做过异于常人之事,只是知晓为官本分,尽心做应做之事。民间有一联,“有工夫皆为赤子,无云翳便是青天”。我受命保境安民,能通达圣意,毫无抑塞,所以被百姓呼为“青天”。咸丰又问:百姓如此爱戴你,对你有所馈赠吗?段光清答:有万民衣、万民伞,有德政匾、德政碑,还有在我所治地方建生祠。咸丰含笑点头。此间数日,咸丰连续五次召见段光清,向他咨询国事,并赐以“平易近民”金色御匾。
通达民情
段光清(1798—1878),字明俊,号镜湖,安徽宿松人。他虽出生于富裕家庭,但体恤民间疾苦,少有大志,勤学好问。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段光清进士及第,用为知县,分发浙江。
初入仕途,段光清已经47岁,年纪似乎偏大,却不减雄心壮志。赴任途中,段光清投宿南陵乡村旅店,看到附近有一书馆,便与其塾师叙谈,说起往昔水灾,官府照旧征粮,几致激起民变,询问官家有何法不致民变。塾师笑道,村野儒生,不敢轻言时务;不过,在下看来,官若通达民情,就不至于生变。段光清回到旅店,夜不能寐,仔细回味,禁不住感叹:通达民情,最为扼要。
在省城候补一段时间,段光清正式出任建德知县。按照惯例,凡新官到任,一切轿伞仪仗,无不新制。段光清一概从简,没有重新添置。还有,县官新上任,省府上司通常要推荐一些人到县官身边做幕友(师爷)或书吏。新官为了讨好或不忤上司,往往顺水推舟,照单全收。可是,当知府向段光清推荐幕友的时候,他却婉言谢绝,知府颇不悦。
任建德知县期间,段光清秉持通达民情的理念,顺应民意,兴利除弊。他不畏豪强,果断查封烟馆,禁止赌博;他赈济有方,使众多穷人度过灾荒;他处理民间纠纷与案件,依事实,讲情理,明断曲直,公平裁决。在建德为官二年,段光清贴近百姓,抑恶扬善,扶贫济困,赢得百姓钦敬。有一位乡间长者感叹:段太爷在我建德,民间情形,无不知晓。
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以后,段光清转任慈溪、江山、鄞县等地知县。每到一个地方,他始终保持亲民务实作风,励精图治,政绩突出,“段青天”美誉在民间渐次传扬。与此同时,他以精明能干闻名浙江官场。不管多么艰巨棘手之事,只要经他承手,无不迎刃而解。
当时,太平天国轰轰烈烈,席卷半个中国。浙江也处在多事之秋,不少地方官民关系恶劣,势如水火,动辙激起事变。很多时候,段光清被用为救火队长,哪里“着火”了,就让他去扑灭。
平息民变
咸丰二年(1852年)春天,宁波鄞县发生了群体性事件,乡民聚众请愿,焚烧府县署衙,县官仓皇逃遁。乡民闹事,震惊省城。余百里文书飞驰江山,段光清调任鄞县知县。
临危受命,段光清沉着应对。先拜见宁波知府,再与鄞县高县丞会面,仔细询问具体情况,得知起事的主谋是监生周祥千,领头的是张潮青、俞能贵。
不日,段光清只带一名书吏、一名差役,举着“鄞县正堂段”的纸牌子,前往东乡实地走访。老百姓见新知县来了,并不惊慌。段光清问乡民:“事情闹到这地步,你们真打算在全县造反?”乡民说:“哪里敢造反?以前不过听周祥千说,完粮有红白两封名目,这样太不均平。所以,我们联络乡亲进城,要求平均粮价,但官府不予理睬。”
所谓“红白两封”,就是当地征粮实行“双轨制”,士绅大户纳粮(可以钱代替)用红封,2000多钱折银1两,而小民用白封,3000多钱才折银1两。双重标准,的确显失公平。
段光清认为乡民的诉求合理,同时又责问:“县衙都被你们烧了,还说没造反?”乡民有些惶恐:“那怎么办?”段光清告诉他们,每户人家写保证书不参与闹事,并答应照常纳粮,将来抓捕周祥千,不追究你们。有的乡民将信将疑,有的乡民对“段青天”早有耳闻,相信他是不会欺骗老百姓的,于是同意依照他的要求行事。
稳住了老百姓,段光清向省城下来的臬、运二宪(按察使、盐运使)建议,不要对老百姓用兵。但是,前来平乱的将领希图邀功,宁波知府急于一雪前耻,按察使性情刚愎,最终决定出兵镇压。官兵前往南乡捉拿周祥千,周祥千逃走了;官兵又往东乡石山衕捉拿张潮青、俞能贵,也扑了空,就烧毁2间民房,抢掠一些财物,抓了13人回城。老百姓非常愤怒,决意联手抗争到底。三月二十六日,数千名官兵在东乡羊庙与乡民交战,20余名文武官员、200多名士兵被打死,领军张协台战死,薛参将被俘。
官兵惨败,乡民士气大振,扬言要捉拿臬、运二宪。臬台不知所措,只好让段光清收拾局面。段光清不带一兵一卒,花钱雇两名轿夫,让一名衙役举着知县招牌开路,前往东乡石山衕。李芝英是张潮青、俞能贵的“军师”,段光清任慈溪县令时就与他熟识。这一次,两人相会石山衕,开诚布公,相互沟通,相互谅解。双方谈判商定,官方释放13人,乡民交出薛参将。段光清答应平粮价、定盐界,民众心气平顺了,表示不再起事。不久,周祥千投案自首,张、俞两人也落网。除这三人担罪被处死外,其他人不予追究。
段光清不动一兵一卒就化解了矛盾,避免官逼民反的悲剧再次上演。
善断民案
段光清任鄞县知县时,一次带着两个衙役微服出行,望见一家米店门前聚集多人,嘈杂喧闹,就叫衙役过去看看。衙役随即带来两个人,一个是乡下人,一个是米店老板。乡下人愁眉苦脸地诉说,他父亲生病卧床,今日他起早进城请医,路过米店时不小心踩死一只毛鸡儿,店老板索要900钱赔偿,但他口袋仅有二三百钱,不够偿还,因此两人便争吵起来。
听了乡下人的陈述,段光清便问:“一只毛鸡儿能值多少,为何索赔900钱?”乡下人回答:“店老板说,这只毛鸡儿是特种鸡,只要几个月,就能长到斤。按市价计算,1斤鸡可卖100文,9斤的鸡值卖900文。他要索赔900文钱,小人难以偿还。”段光清不动声色,问店老板:“此话当真?”“真的,”店老板回答,“这小鸡的确是一特种鸡。”段光清笑了笑,对乡下人说:“这个索赔数额不过分。你走路不慎,踩死人家鸡,没什么好说的,照店老板的要求赔偿就是。”乡下人叹息:“不是我不赔偿,实在是没那么多钱!”段光清说:“钱不够,可以把衣服当了;还不够,县太爷我与你凑足。”
围观者顿时惊愕,真是耳听为虚,原来“段青天”也是昏官,竟然如此断案;他们虽不敢大声诘问,但窃窃私语,骂县官昏聩。既然县官发话了,乡下人只好含泪脱去上衣,把它当了300钱,连同已有300钱,一并付给店老板,还差300钱,段光清替他补足。
店老板拿了钱,眉开眼笑,谢了段光清,转身就走。“且慢”,段光清叫住店老板,说案子还没有断完。乡下人与围观者又围了过来,把目光投向段光清,只见他慢条斯理对店老板说:
“你说毛鸡儿饲养数月可至9斤,饿肚子是长不到9斤的。俗话说,斗米斤鸡。鸡生长1斤,需食1斗米。现在毛鸡儿已死,不再吃食了,不是替你省下9斗米吗?今天人家赔了你9斤鸡的鸡钱,你也得把省下的9斗米还给人家,才算公平合理吧。”围观者跟着附和,跷起拇指为段光清点赞。店老板一时语塞,只好遵从判决,取来9斗米,赔给乡下人。
这个小小案例,只是段光清断案的缩影。在《镜湖自撰年谱》里,记述了许多段光清的断案故事。他办理案子,首先从查明真相入手,依据事实作出判决;在审理过程中,展现出能言善辩的才能与恩威并重的手段,也体现出同情弱者、抑强惩恶的情怀。老百姓称呼段光清为“青天”,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他亲民清正、断案如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