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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社会治理与舆论治理的最佳切口

发稿时间:2016-03-30 00:00:00

  社会治理强调对社会逻辑的包容与尊重,把社会力量纳入公共治理框架,从而让社会主体性得到尊重和体现。社会舆论是社会公众意见、意愿的汇合。社会治理与舆论治理在理论上本应一致。但在当下中国,社会治理与舆论治理是错位的,社会治理按社会治理的轨道运作,舆论治理则按舆论治理的轨道运作,二者之间缺少必要的“交集”,致使“软风险”和“硬风险”处于高位态势。因此,有效进行社会治理和舆论治理,需要找到二者之间的最佳切口。

  社会治理、社会舆论本应一致

  在国家与社会的二元结构中,社会作为一种结构性的力量,时常遭遇国家力量的“他者”化歧视,甚至将其作为风险治理对象。在强国家—弱社会的国家/社会结构中,国家力量的冲动往往是强烈的,社会只是作为被驯服、处置的对象。这种强国家—弱社会的不平衡结构,不一定会导致短期风险,甚至会持续稳定较长一段时间,但这种以国家为中心的强者逻辑,在现代社会面临双重逆境:从政治合法性来看,强者逻辑与民主政治的理念和逻辑是犯冲的,以民主政治作为基本前提的现代政治强调对人民意愿的关切,强调满足民众诉求,那种无视社会公众诉求,一意孤行的强者逻辑,在现代社会的处境愈加艰难,因为在民众的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均在上行的现代社会,驯服社会力量的成本和风险甚大;从现实境遇来看,长期的以国家为中心的强者逻辑,导致社会力量始终处在压抑状态,但不会完全屈从于这种被压制状态,弱者的反抗造成社会风险不断累积,社会控制成本不断攀升,社会张力加大,而这种情境又加剧控制强度的升级,即越不安全越要控制,形成恶性循环。社会治理是民主政治的内生需求。社会治理的核心理念,是强调多元力量的共同治理,而不是单一力量的全方位治理。没有多元参与的共同治理,就谈不上社会治理。社会治理不是一元化力量的政治恩赐与施舍,而是将社会力量视为平等、对等的力量加以对待。落实社会治理,就是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在公共治理中的不可缺性,强调对社会逻辑的包容与尊重,并且把社会力量纳入公共治理框架,从而让社会主体性得到尊重和体现。

  顾名思义,社会舆论是社会公众意见、意愿的集合物。理论上说,社会舆论的主体应该是社会公众,而不是某个社群、阶层或组织的声音。但实际上,社会舆论不可能将所有人的意见、意愿一网打尽,因此,社会舆论经常是某时某个空间范围内的社会主体的意见、意愿的聚合。在现代社会,大众媒体崛起,社会舆论经常表现为媒体舆论。长期以来,媒体舆论理所当然地被视为社会舆论。这种理解,实际上是将舆论主体置换了,即将社会公众置换成大众媒体,将媒体表达视为公众表达,这种理解是欠妥的。大众媒体可以代表、表达社会舆论,但不能等同于社会舆论。正如当今的网络舆论,可以部分反映社会舆论,但不能完全等同于社会舆论。社会舆论最完整、饱满的内涵应该是社会公众意见、意愿的汇合,但实际上,社会舆论总是由部分舆论所代表,且在很多时候,它总是被某些强势的声音所代表,给人们造成一种错觉:误认为这种强势的声音就是社会舆论。

  从理论上说,社会治理和社会舆论存在内在的联系。进行社会治理,如果不理解、不尊重社会舆论,与社会舆论逆向行驶,这种社会治理首先在合法性上就存在问题。只有洞察公众的诉求与意愿,顺势而为,方能赢得公众的认可和尊重,治理成本才可能减小。在如今社会舆论表达渠道空前宽广的媒介化社会语境下进行社会治理,如果无视无处不在的社会舆论,不能顺应网络舆情走势,社会治理效果一定不会好到哪里去。在社会舆论状态不佳的情况下,可以对社会舆论进行调控干预,但前提是顺势而为,而不是逆流而行。对舆论进行治理,不是扬汤止沸,用强制措施将活跃的舆论消弭于无形。舆论治理是对舆论的导流,而不是堵住舆论的表达。从这个意义上说,舆论治理也是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如果不能把握社会治理与舆论治理内在的关联,会形成双向伤害,这种局面在现实情境中并不鲜见。

  居高不下的舆论“软风险”

  当前,改革在继续深化,但社会预期正与改革赛跑。当改革的步伐赶不上社会改变的心理预期时,容易诱致社会挫败感。这种挫败感向社会愤怒的炉膛里添加燃料,会加剧改革的风险和成本。①当下中国社会,有一种带焦糊味的社会情绪在四处弥漫,这就是“社会怨恨”。这种社会怨恨源于转型社会,积少成多,得不到及时纾解,天长日久,就变成高悬于中国社会之上的社会情绪“堰塞湖”。在互联网上,时常弥漫着沉重、黑色的社会情绪。这些社会怨恨,不是少数人群的偶发情绪,而是一种常态化的社会心理征候。它源自社会的结构性问题,一旦一种社会情绪被固化为某种结构性的社会心理基调,就会蓄积一种不可小觑的心理势能,这种心理势能遇到某种社会机遇,或受到某些外力的引动,可能会释放出巨大的社会能量,对现有的社会秩序或结构构成威胁,甚至会引发出乎意表的社会危机。在时下中国社会,“结构性怨恨”正在向常态化方向演进。形形色色的“仇官”、“仇富”、仇精英之类事件像连续剧似的上演。身处这种社会情境中的人们,常会不分青红皂白,逢官必仇,遇富必诛。道德审判赶走了理性思考,情绪僭越了理智,态度取代了沟通。特别是在互联网上,虚拟空间上的刀光剑影、口诛笔伐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口水”事件。不难看出,一种非理性情绪在社会共同体间四处蔓延,且这势头有不断加剧的趋势。社会情绪的高低起伏、阴晴冷暖往往是由社会实体性问题引发的,“结构性怨恨”多是因社会的结构性问题诱致,弥漫于中国社会的社会怨恨,则是社会转型带来的结构失衡造成的。社会情绪作为社会结构河床上的流体,其波动起伏由社会河床结构决定。河床改道,必然会影响河水流动的轨迹。在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社会情绪的异样反应,甚至出现一些激烈反应,不值得大惊小怪。但如果一种逆向流动的社会情绪成为常态,甚至激烈的社会情绪成为常态,就不正常了。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这种社会情绪,尤其是“结构性怨恨”,谨防其过度蔓延甚至失控走火,引发大面积社会危机。

  近年来,网络群体性事件居高不下,对舆论安全和社会稳定制造了高企的压力。中国社会正面临着“软”和“硬”两种风险。所谓“硬风险”是一种实体性风险,诸如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安全事件、群体性事件等。而“软”风险则是一种弹性风险,多是由人和社会系统中的主观性因素造成的,诸如社会认同、文化观念、舆论等方面的威胁、危险。“硬风险”多是实体性、结构性、社会性的风险,属于“河床”型的风险,而“软风险”则是象征性、主观性、表意性的风险,属于“河水”型的风险。有不少人认为,中国当下的风险主要是由层出不穷的“硬风险”造成的,是由实打实的现实风险源引发的,比如那些令很多社会管理者头痛的突发事件或群体性事件,往往是由转型过程中实实在在的利益冲突、社会矛盾点燃的。上述判断不能说完全没谱,但甚为局限,归因不全。其中,不能无视这样的风险现实:“软风险”的失速狂奔,与“硬风险”赛跑,给当下中国发展造成的不确定性可能是双重的。

  实际上,由舆论过度活跃或失控而引发的“软风险”在当下中国更为显见,且大面积存在,成为我们风险视域中甚为刺目的景观。尤其在新媒体稠密编织且社会快速转型的背景下,“硬风险”与“软风险”常常交互影响,带来双倍的风险隐患。当前,中国社会舆论易燃点多,且燃点极低,舆论事件“易燃易爆”。表现在舆论场上,舆论泡沫激增,出现“流动性过剩”,致使舆论事件追尾现象时有发生,一个舆论事件还没来得急展开,就被尾随而至的另一个舆论事件赶超。特别是在互联网上,眼花缭乱的舆论事件扎堆出场,一些舆论事件为了搏出位,会以夸张、戏剧化的方式吸引人们的眼球。加之,网络舆论存在“极化”偏向,使得网上的舆论表达时常会偏离理性轨道,进而沦为非理性的舆论事件。②

  社会治理和舆论治理的错位

  理论上讲,社会治理和舆论治理存在一致性,但实际情况是二者时常错位。这表现在:社会治理按社会治理的轨道走,而舆论治理则按舆论治理的轨道运行,二者之间缺少必要的“交集”。社会治理须有舆论治理的支撑,同时舆论治理也须有社会治理托底。社会治理与舆论治理密切关联,互为条件。若只是单向度地考虑社会治理或舆论治理,就变成了跛足的治理,不能真正达致治理目标。

  中国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压力倒逼型的社会治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的社会治理不是主动地满足社会诉求,尤其是压力集团的诉求,而是在外力挤压之下的被动应对。中国的治理者不到万不得已,一般不会主动化解矛盾,而是尽可能把矛盾压下来,维系短期稳定,确保刚性稳定,这就造成了在社会治理方面积怨较多,欠账长期累积,形成了恶性循环,淤积的风险也越来越大,治理成本越来越高。压力驱动型的社会治理只能是权宜性、选择性的治理,常常是“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处于被动应对的状态,不能或不愿触及根源性问题和矛盾,甚至会放纵“刁民”的任性和妄为。这种压力驱动下的选择性治理,往往是治标不治本。中国的社会治理多是在相对封闭的框架内进行的,而且多是在一元主导的结构框架内推动的。在相对封闭的框架内进行社会治理,是指社会治理没有与舆论治理实现有效互动,致使社会治理问题引发的“硬风险”不断累积,且按照维稳逻辑去处理“硬风险”,没有将社会问题与社会舆情的互动关系有效利用起来,只是单方面强调社会稳定。这种在维稳逻辑主宰下的社会治理,不能及时处理引发社会危机的结构性问题,往往导致社会矛盾积压,社会的结构性矛盾变得愈加突出。社会结构多元化要求处理社会矛盾思维更加开放与包容,不能用一元化的社会治理理念去破解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结构性困境,也就是说,要用“治理”理念应对系统性的社会问题,协调系统内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尊重相关主体的诉求和利益关切。过度强调和倚重单一力量的意志,过度强调短期稳定的极端重要性,结果往往会牺牲了长期稳定和系统和谐,导致社会治理的单边主义的惯性越来越大,隐患不断淤积,社会的结构性问题固化,“硬风险”不断升级。

  另一方面,舆论治理在另一个逻辑轨道上也在不断升级。由于中国舆论表达生态发生了革命性的转型,社会舆论迅速被四处打开的舆论表达出口释放出来了。在新媒体没有崛起之前,中国的媒体结构虽然也在渐进式地多元化,这种有效开放的媒体表达空间,也能容纳日渐多元的社会声音。这种媒体结构与渐进多元的社会结构,形成了某种微妙的平衡。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野蛮”扩张之后,就打破了这种微妙的平衡,使得原先压抑的社会诉求迅速在虚拟空间中释放出来,甚至出现了报复性的反弹,产生了网络空间舆论的“流动性过剩”。这种舆论“流动性过剩”失控,多表现为舆论的“软风险”。而原先在社会治理层面不断积累的“硬风险”,无法在社会治理空间内达到有效解决,也转移到舆论场上,以“软风险”的形式予以表达。网上流行这样一句话:“上访不如上网。”在线下无法解决的实体性诉求,只要转移到网上,成为舆论议题,乃至公众关注的焦点,就可能很快就能解决。一个著名的例子就是“唐慧案”,唐慧这位刚烈的母亲正是以“秋菊”式的韧性,一路抗争,引起舆论的密切关注,从而倒逼案情艰难推进。近年来网络群体性事件居高不下,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很多在线下无法解决的问题转移到了网上。

  社会问题的网络化表达,“硬风险”转移成“软风险”,或者说,“硬风险”软风险化,这种变化趋势是中国社会治理空间受限或问题解决不畅造成的。野蛮扩张的网络空间,给社会治理中受阻的问题提供了新的空间和表达通道,同时,也造成舆论空间的“软风险”骤然升级。在这种压力之下,网络安全就被提到风险治理的重要议程上来了。有人甚至认为,舆论风险成了压倒性的风险。于是,在舆论风险压力高悬情况之下,有些地方就将治理工作的重心从疏浚河道和河床转移到导流河水上了。也就是说,治理重点从社会治理转移到了舆论治理上了,从近些年日益严峻的舆论治理态势就不难理解这一点。而这种中心的转移实际上是忽视了社会治理和舆论治理亦即“硬风险”与“软风险”之间的紧密联系,必然使得整体的治理效果大打折扣,甚至适得其反。

  寻找社会治理与舆论治理的最佳切口

  社会治理和舆论治理不能在两条道上平行展开,而应该结合起来,且需要在二者之间找到一个最佳切口。

  首先,在理论层面,要找到社会治理和舆论治理的内在规律,在此基础上,找到两个规律的“交集”。社会治理是有其自身逻辑的。对于当代中国而言,社会治理是一个空前繁难的系统课题,在这个超复杂的系统中,关联变量甚多,而且,这些变量在不同时间、空间内的表现又特别复杂。要找到其中的规律性,理论难度巨大。在当下中国社会进行社会治理,不能在没有把握其规律的条件下盲目试错,须强化理论研究。问题是,我们对中国社会治理的认知是未知远远大于应知,理论研究严重滞后。学界对复杂中国的舆论规律的把握也严重不足,对不同舆论场域的内在机理的洞察远远不够,舆论治理面对一个个理论“盲井”,严重制约了舆论治理的质量和效果。只有在深刻理解和掌握社会治理和舆论治理规律的基础上,才能寻找到这两大规律之间的“交集”,也就是发现规律中的规律。

  其次,在实践层面,将社会治理与舆论治理有效结合起来。社会治理不能关门造车,不能无视舆论治理,在社会治理的轨道上“千里走单骑”。社会治理前提是尊重社会主体意愿和诉求,如果意识不到社会主体意愿和诉求,或者不能有效把握和顺应社会大多数的意愿和诉求,社会治理就无法实现。换句话说,让社会情绪和公共意愿得到有效释放,是社会治理的一个有效路径。网民的合法表达,应予以尊重和支持。让那些淤积多时的社会情绪释放出来,不仅可以纾解舆论治理的压力,也可缓释社会治理的压力。当然,对舆论治理进行有效治理,掌握时、度、效甚为关键。完全让社会情绪放肆地释放出来,任由社会舆论泛滥,不予以导流,也不是治理的良策。

  其三,“软风险”与“硬风险”并治。舆论风险作为一种“软风险”,如果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它可能会反过来引发、加剧“硬风险”。从近年来发生的多起突发性事件以及群体性事件来看,有不少事件是因为舆论风险失控造成的。如何化解当下中国所面对的风险困境?如何让舆论表达理性一些?笔者认为,化解“软风险”应与化解“硬风险”联动起来,做到“软”“硬”兼施;网上网下联手,同时排除舆论空间的风险源与现实社会风险源,做到“虚”“实”结合。

  最后,打破社会治理的维稳惯性。一提及社会治理,有的治理者习惯性地反应是:稳定压倒一切。不计成本地追求稳定,只会积攒更大的不稳定。在极具张力的当下中国,片面强调刚性稳定的维稳是难以为继的。需要在多元主体并存的社会语境中,尊重关联主体的意愿和利益诉求,实行包容性共治,唯有如此,方能体现“治理”本意,社会“治理”才能实现。从舆论治理的角度看,很多舆论风险恰恰是由不当的社会治理引发的。社会治理不当引致的“硬风险”,经常会成为舆论“软风险”的风险源。河床不整治好,河水就难以平静。社会治理也罢,舆论治理也罢,根源在社会“河床”之上。■

  (本文系国家社科重点项目“增进当代中国价值观念的国际理解与国际传播策略研究”系列成果之一,项目批准号:15AZD026)

  注释

  ①张涛甫:《防止“结构性怨恨”引发改革危机》,《南方都市报》,2012年3月29日。

  ②张涛甫:《舆论“软风险”正急剧上升》,《人民论坛》,2014年9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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