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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引进来”“走出去”

发稿时间:2020-06-19 14:35:18
来源:光明日报作者:记者 邓晖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近日印发。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大中外合作办学改革力度,优化出国留学工作布局、做强“留学中国”品牌,打造“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升级版、扩大教育国际公共产品供给……《意见》既保持自信和定力,又直面问题和挑战,对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进行了重点部署。

  疫情对出国留学的影响是暂时的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海外留学人员健康和安全带来挑战,结合贯彻落实《意见》,教育部将如何克服疫情影响,做好出国留学工作?

  教育部国际司(港澳台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教育部持续做好防疫指导、物资保障、患者救治、心理支持、困难帮扶、安全保护等工作,维护广大留学人员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随着毕业季来临,教育部面向留学人员及时发布招聘信息和优惠政策,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留学人员组织招聘活动。

  “疫情对出国留学的影响是暂时的。”该负责人强调,《意见》重申将继续通过出国留学渠道培养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我们将积极开拓优质教育资源合作渠道,拓展出国留学空间。还将下大力气完善‘平安留学’机制,将应对疫情过程中摸索出的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制度化、常态化,为广大学子实现留学梦保驾护航。”

  中国在全球范围的国际学生流动中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既是世界最大的国际学生生源国,也是亚洲最大的留学目的地国。记者注意到,《意见》强调要加强来华留学教育质量建设,做强“留学中国”品牌。

  建设过程中,质量标准至关重要。一段时间以来,由于个别高校缺乏对国际化办学的正确认识,盲目追求国际化指标和来华留学生规模而忽视了培养质量。

  对此,今年3月,教育部出台了《中国政府奖学金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了奖学金申请人的资格条件。5月,教育部委托相关专业协会就来华留学生英文授课临床医学本科教育发布了质量标准。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教育部将推动出台来华留学质量认证的标准、预科教育标准以及各类专业教育标准,通过完善质量标准体系,保证国际学生培养质量。

  “教育部将在鼓励第三方行业组织对来华留学开展质量认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质量保障机制,加强监督,严格问责,切实保障来华留学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按照《意见》要求,还将继续加大师资和管理干部培训力度,发挥示范基地和品牌课程的引领作用。”该负责人说。

  培养更具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各级各类教育对外开放各有侧重

  记者注意到,此次《意见》一个鲜明的特征是把培养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摆在重要位置,明确提出提升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国际竞争力,加快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的高层次国际化人才。

  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国教育对外开放是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开放。《意见》对各级各类教育的对外开放都做出了相应安排”。

  高等教育领域,将支持高校加强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的合作,引导高校加快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的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完善高校对外开放评价指标。进一步落实“放管服”要求,授予“双一流”建设高校一定外事审批权,探索高校国际会议分类审批的管理办法。

  职业教育领域,将在借鉴“双元制”等办学模式、引进国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方面取得政策突破,鼓励有条件的国内职业院校与企业携手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同时,着手打造“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等品牌赛事,扩大国内有关技能赛事的国际影响力。实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境外培训计划。

  基础教育领域,将加强中小学国际理解教育,帮助学生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具有国际视野的新时代青少年。

  上述负责人还表示,海南国际教育创新岛等一批教育对外开放新高地将被着力打造。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海南、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印发了关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将结合《意见》的贯彻落实,聚焦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全力支持相关地方和区域教育高质量创新发展,打造教育对外开放新高地。”该负责人表示,教育部将支持海南建设国际教育创新岛,“我们还将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教育示范区,支持长三角地区率先开放、先行先试,支持雄安新区打造教育开放新标杆。”

  向国际社会贡献教育治理的中国方案

  过去一个时期,我国通过中外合作办学引进了一批境外优质教育资源。与此同时,海外对中国教育资源的需求也在上升。来自教育部的数据显示,当前,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达近2300个、我国高校已举办100多个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境外办学机构和项目。

  新时代如何加大优质教育资源“引进来”“走出去”力度?《意见》作出新部署。

  在“引进来”上,《意见》强调加大中外合作办学改革力度,一是完善法律制度,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修订工作,为开放办学、规范办学、高水平办学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创新工作机制,通过“项目备案制”“部省联合审批”等改进审批方式,完善评估和退出机制;三是鼓励先行先试,配合国家新一轮改革开放,探索适当放宽合作办学主体和办学模式的限制,给予相应的鼓励引导政策或实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在“走出去”上,《意见》明确了量力而行、依法办学、质量优先、稳步发展的基本思路。“去年9月,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了《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指南》。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推动应用型本科、职业院校配合我国企业‘走出去’,开展协同办学,实现共同发展。我们还将扩大在线教育国际辐射力,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和机构开发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竞争优势的专业课程、教学管理模式和评价工具。借力‘中国教育云’,建立中国特色国际课程推广平台。”上述负责人表示。

  此外,《意见》提出积极向国际社会贡献教育治理中国方案。

  “新冠肺炎疫情给各国教育造成不同程度的冲击,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教育目标面临更大挑战。新形势下,中国将打造‘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升级版,扩大教育国际公共产品供给,积极分享在‘停课不停学’、有序复学复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向国际社会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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