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精准、系统赋权。足够的治理和服务权限是基层治理高效运行的必要条件。权限不足,容易让基层治理陷入“看得见的管不着”等低效治理困境。要加快制定赋权清单,推动更多社会资源、管理权限和民生服务下放到基层。运用清单管理的办法,科学精准赋权。瞄准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进行赋权,变“端菜式”赋权为“点菜式”赋权,提高向基层赋权的针对性、精准性。在给基层赋权时,要加强配套建设,把人力物力财力投放到基层,确保向基层赋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要科学、规范定责。明晰责任是推进基层治理主动担当作为的基本制度条件。责任不明、不清、权责不对称,容易弱化基层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当前,基层治理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上下权责不对称、属地“权小责大”的问题。要按照权责一致要求,建立健全责任清单,厘清不同层级、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边界。要科学规范“属地管理”,防止层层向基层转嫁责任。要严格基层工作职责事项准入,防止借属地管理的名义让基层承担无限的责任。考核是基层治理职责导向的指挥棒,要规范对基层的工作考核,切实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水平。
要创新、转型赋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科技支撑成为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新内容。要大力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赋能基层治理,构建基层智慧治理体系,提升基层公共服务、矛盾化解、应急管理水平。优化基层治理归根结底是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要加强城乡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建设,提高城乡社区作为基层治理细胞单元的治理和服务水平。要推进基层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的转型。摆脱开展工作的传统路径依赖,切实把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转到现代、科学、法治的轨道上来。少一些运动式治理、多一些长效治理、依法治理。在面向基层的行政性赋权基础上,积极探索和推进法治性赋权,提高赋权的规范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要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地,重在基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好地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通过坚定不移深化改革,进一步向基层放权赋能,将有效激发基层治理体系的活力、创造力,持续提升基层抓落实、推改革、促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