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0多年来,针对我国“未富先老”、“快速老化”的特点,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应对措施,明确建立“以居家养老为主、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加大政府对养老事业投入。同时,以“放管服”改革促进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市场,例如,取消举办养老机构的资金规模限制、验资报告等前置要求,向境外投资者开放养老服务市场投资,并提供国民待遇,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行政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盈利性养老机构改为“先照后证”管理等,优化了养老产业的营商环境,促进了养老产业的发展,但这还远不能适应我国老龄化的挑战。
一是截止2018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约2.5亿,占总人口的17.9%,其中65岁以上人口约1.7亿人,占总人口比重达到11.9%。截止2017年城乡养老服务机构一共24624个,城乡养老服务床位数320.6万张,每千人拥有床位数30.9张,没有达到“十三五”规划35-40张的目标,更低于发达国家每千人60-100张的水平。
二是养老服务内容单一、服务质量较低,主要停留在基本的经济供养和生活照料上,如医疗护理、文化娱乐、老年人法律援助等,这些服务在养老市场供给上仍然发展十分迟缓。
三是缺乏专业的养老服务人才,据调研显示,被访的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主要由下岗职工和农村务工人员组成,有中级职称的仅占1%,79%的人员无任何职称。全国提供住宿的养老机构持证的社会工作师不足万人,而据测算缺口达180万。
四是对失能、半失能老人需要的特殊护理严重不足,2015年我国养老机构接收失能、半失能老人63.7万人,仅占全部失能、半失能人口的1.6%。
五是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产业发展的不平衡性很大,其中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过大,有待“十四五”时期着力改进。
此外,社区和机构养老运营成本与普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负担水平不匹配,也是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处于1667—3267元/月区间,而机构养老收费平均约为6000-7000元/月,致使近年来快速增长的养老机构遭遇瓶颈。据民政部2019年一季度统计报表及相关研究资料显示,有近20%的养老机构入住率不到20%,有50%的养老机构入住率不到50%,2019年第一季度,全国养老服务总床位数减少约14万张,其中养老机构床位数减少了4.3万张,社区养老床位数减少了9.7万张。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把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产业发展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新基建的大盘子,统筹考虑,大力推进。
一是在财政政策方面,应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保费补贴,进一步加强用于养老产业,特别是老年福利的财政支持,将补贴方式由按床位补贴养老机构改为按入住老人补贴,促进养老机构改进服务。
二是在融资方面,创新金融扶持手段,推进养老机构市场化改革,逐步放开养老机构固定资产抵押处置限制。
三是在土地政策方面,出台增加养老服务土地配比指导意见,落实养老土地划拨和配比指标,在土地规划方面专列年度养老用地需求。
四是在发展规划方面,针对各地的实际养老需求与供给能力,明确近期与中长期发展目标,避免一床难求与养老床位空置率高并存的现象。
五是明确康养结合的养老运作方式,统筹医疗服务、养老服务协同发展,打通医疗机构、社保机构、养老机构等信息渠道,整合养老医疗服务资源。
六是大力发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的远程医疗诊断技术,构建养老大数据服务平台,以高科技达到低成本。
七是引入社会资本运营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养老机构公办民营或者共建民营,政府可采取场地租金减免或按人补贴的方式,拉动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供给,提高养老机构运营效率。
老有所养,是古仁人之所盼。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高速发展,我国具备迎接银发浪潮挑战的经济社会基础,在已经初步建立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产业发展基础上,把短板、漏洞、弱项补上,并与日新月异的高科技相结合,我国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产业发展一定会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