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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扩大公众参与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

发稿时间:2015-12-10 00:00:00

 

  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是一种具有高度自主性的创造性活动,依赖于不同意见、思想及利益诉求的相互交流和撞击,依赖于开放性、自由交流、能容忍不同观点的环境,更依赖于相关各方全方位参与治理、决策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公众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不能仅仅就公众参与而谈公众参与,必须结合我国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具体国情进行审视,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加以推进。

  推进民主行政,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政府在社会治理体制创新中居于主导地位,下一步要通过推进行政民主、建设服务型政府搭建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参与需求。行政民主集中体现为公众直接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公众参与社会治理顺应了行政民主发展的趋势,也离不开民主政治的有力支撑,因为通过发展民主政治可以获取更多的政治认同、增强政府合法性,从而实现更有效的社会治理。建设服务型政府,实现政府转型。这就需要还政于民、还权于社会,坚持以人为本、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的理念,把公众利益放在首位,强化政府服务意识,以公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为公众参与社会治理提供条件和平台。通过合理放权与分权实现有所为、有所不为”,实现政社分开”,让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社会治理当中。增强政府工作的主动性和回应性。以政府为主导,通过社会治理中政府与公众互动来提高治理和决策效益。推进社会政策决策社会化,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三者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和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增强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动性和回应性。

  提高公众主体意识和参与能力,推进社会建设。从公众的角度来看,下一步要通过各种途径来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培育公共精神,推进公民社会建设。通过党委政府发动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及互联网络进行广泛宣传和引导,使公众逐步摆脱传统思想观念和政治文化的束缚,提高其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公众素质和参与能力。公民参与能力是一项涉及自我教育能力、自我管理能力、自我服务能力及自我发展能力等多个方面的系统工程,包括认知能力、聚合能力、合作能力、磋商能力等四个方面。从深层次来看,公众参与能力提高有赖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政府要综合考虑城乡差距、地区差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化差异等因素,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建立规范的教育培训制度通过提高公众受教育程度来提高居民整体素质,一方面要重视学校教育,在学校开设课程中设置培养公民意识和公共精神的相关课程,另一方面也要重视日常民主实践训练,增加公众在参与公共事务、维护自身权利方面的经验和技巧,在此基础上,逐步在全社会养成一种公民精神和公民文化,让公众具有对公共目标及个人利益要求的合理期望,养成相信他人、宽容歧异、与人合作、愿意妥协的良好品德,培养遵守法律规范、重视公共利益,不独断专行、不盲目猜疑等政治修养。

  提升公众参与的组织化程度,注重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实践表明,各类社会组织、民间团体、企事业单位既是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又是公共服务提供的重要平台。社会组织能否成为公众参与的有效载体,很大程度取决于其自身的能力状况,而社会组织的能力则与其治理结构、治理过程及与其他社会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密切相关。因此,一方面要建立科学稳定的社会组织结构,推进社会组织自身治理过程的民主化,逐步实现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的民主化再造”,以此来培养社会组织成员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技能,赢得公众信任。另一方面要协调好社会组织与执政党及政府之间的关系。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体现出党委政府对社会组织地位作用的认可和重视。应充分利用有利的政策环境条件,实现社会组织的稳步有序发展,为公众参与创造条件,为构建社会合作治理体系奠定基础。

  完善公众参与立法及程序,强化公众参与相关制度建设。历史发展经验表明,制度化和法制化是有效规避风险并保持经济、政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环节,因此,建立一套保障公众有序而有效地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是一项长期性、根本性工作。着重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社会公示制度、民意调查制度、社会听证制度及公众参与权利保障救济制度。在政务公开和社会公示制度建设方面,要将公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结合起来,营造公开透明的社会治理环境。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按照范围适当、内容客观、时间充分”的原则进行公示,对公示后群众的反映、建议和举报要及时受理并予以答复。完善民意调查制度,可以针对政府政策所涉及的特定群体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门访谈和询问,也可以通过电话访谈、信函咨询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大范围和多群体的调查活动,及时了解公众对社会治理领域相关政策的反映、态度和评价,通过综合分析后对相关政策进行纠偏。改革社会听证制度,规范听证代表的产生程序,保证听证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扩大听证制度的适用范围,通过完善规则实现听证过程的规范化,改变以往听证会走过场、听证结论影响力小的情况,让听证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

  综合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公众参与的平台建设。网络时代到来要求政府综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搭建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平台,同时要加强管理和规范,引导网络参与健康有序发展。一方面,要支持各种合理的公众网络参与形式,对网络舆情和网民诉求做到积极回应和互动,对回应不力的问题要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网络民意要辩证地对待,既要把网络舆情作为体察民意的重要渠道,又要对炒作重大事件,散布传播集会、游行、上访、请愿、谣言等可能危及社会稳定的网上舆论进行疏导和查处,及时监控和回应网络舆论动态。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使政府网站成为公众了解政务信息和互动参与的平台,推进信息民主”。另一方面,网络参与是一种具有自发性、间歇性的体制外参与方式,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传播的迅速性,这种新型参与方式给社会发展带来了诸多隐患和挑战。为此,政府必须创新网络空间管理机制,提升网络管理的高度和层次,加快互联网立法步伐,充分利用行政、法律及经济等多种手段对网络进行有效引导和管理,强化网络空间自律、自管、自教、自我服务”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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