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树立鲜明目标导向。一是总体统筹,突出重点。市直各部门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年度工作要点,正确处理局部和全局、重点和整体的关系,准确把握全市总体部署和本部门工作重心,厘清主次、突出重点,服务大局、分口推进,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二是紧盯节点,推动落实。市直各部门坚持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对全年工作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工作内容、进度时序和完成时限,紧盯每个时间节点,在推动工作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逐时段、按阶段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三是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实行分级负责制,市委主要领导对全市整体工作负总责,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对各口总体工作负总责,市级各分管领导对所分管领域工作负直接责任;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部门工作负主体责任,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制度体系。四是过程管理,注重实效。市直各部门坚持目标激励导向,端正工作态度,本着对事业负责、对工作负责、对群众负责的精神,认真研究确定台账内容,既突出重点工作,又体现创新性工作,强化过程管理,做到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量化、时间节点合理、保障措施有力。
二、建立台账管理机制。一是建立部门重点目标任务台账。市直各部门将本部门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按年度、月份进行分解,形成重点目标任务台账。市直部门内部运行细化到周,作为月报告的依据。各部门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台账经部门“一把手”和分管市领导审定后报市督查办公室,市督查办汇总后分别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备。市直部门实行归口管理,将月台账经部门“一把手”和分管市领导签字后,于每月3日前统一报市督查办公室,市督查办汇总后每月5日前呈报市委主要领导,同时将政府组成部门月台账呈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市直各部门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按月对已完成的工作事项实时进行销号。二是建立市级领导重点目标任务台账。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市政府副市长结合自身分管工作,分别建立年度、月份台账,由本人签字后,将年度台账、月台账报送市委办公室汇总呈报市委主要领导;市政府副市长工作台账由市政府办公室汇总呈报市政府主要领导。三是以严肃追责问责倒逼台账落实。对台账内容不完善、管理不规范、报送不及时,以及漏报、虚报、瞒报的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采取检查、通报等方式进行问责。同时,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进行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或诫勉,情节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健全运行保障体系。一是实行动态管理运转。市级领导和市直部门完善台账管理工作制度,用制度管干部、用制度促工作、用制度保落实。对明确新纳入的工作事项及时列入台账,保质保量完成;市级领导对分管部门工作台账根据工作进度进行分析和研判,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对好的方法要及时总结,发现亮点,加以推广;对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正,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二是建立督办落实机制。市级领导加强调度盯办,有力推进工作落实,对难以推动和解决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需省里协调解决的,及时沟通对接,争取上级支持。市督查办公室发挥职能作用,掌握全市台账落实进度,对全市重点工作每月一督办、一报告、一通报;对部门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适时抽查核验,对进度缓慢的事项,持续跟踪督办,直至办结。同时,市直各部门实行内部督查制度,“一把手”负总责,对部门建立的台账,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将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强化调度评估考核。市委每季度召开调度会,听取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和市人大、市政协的工作情况汇报,分析问题,督促进度,研究部署下步工作;各分管市领导对分管领域工作每月进行调度督导,推动部门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市直部门每半年对所承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按照“优”“良”“一般”“较差”4个等次,形成自评报告,经部门“一把手”签字后,由市级分管领导作出评价,拉开档次,排出名次。市督查办公室按照部门重点目标任务月台账报送方式和时限要求,将市级领导评价意见分口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时报市委考核办、市绩效办备案。市委考核办、市绩效办将此项工作作为部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并与市直机关目标绩效考核挂钩,对工作推动不力、累计2次未完成月份目标任务的亮“黄牌”,目标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累计3次及其以上未完成月份目标任务的亮“红牌”,并依据情况降低绩效考核等级直至取消部门绩效奖励,在全市推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