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本思想的形成
中国古代民本思想起源于殷周之际。殷商时期,中国人处于原始的自然崇拜逐步向多神崇拜转变的时期,人们祭天地、星辰、日月,祭鬼神,此时在人们心目中地位最高的是太阳神。到了西周,周人把“天”奉为有意志的人格化的至上神,并且将其与祖先崇拜结合在一起。因此周王称“天子”,是受了“天命”来统治天下的。另一方面,周人又从商的覆灭中认识到“天命縻常”,看到了人民的武装倒戈,才使西周打败了商王朝,体会到《尚书》中所讲的“民之所欲,天必从之”,从而对“天”与人的关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继而提出“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开启了中国古代民本思想的先河。
春秋时期,周王室日益衰败,礼乐崩坏,原来维系着周王朝统治的封建制、宗法制纷纷崩溃,对于“天”的崇拜也随之产生动摇。另外,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对人本身能力和地位的肯定使得民本思想进一步变化,更加强调人在天人关系中的作用。因此,有了荀子提出的“制天命而用之”的观点,突出人的主观能动作用,消解了“天”的神圣性。与此同时,各国并立、群雄争霸的局面,也让一部分君主和大臣对“民”的认识发生转变,感到“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管子·牧民》),在统治实践中加强了对民众作用的理解。在春秋战国历史发展和思想争鸣过程中,从孔子提出“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的爱民思想,发展到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贵君轻思想,中国传统的民本思想至此真正形成了。
民本思想在中国历史和文化中的出现,消解了“天”、天命的神圣性,使得中华文明走向了不同于西方传统“君权神授”的另一种发展道路,也使得关注民生、注重人民的作用在中国传统治国理政当中居于显著的地位,构成了中国文化特色之一。
民本思想的发展及其实践
民本思想在秦朝建立以及汉朝兴起的历史发展中,成为儒家和法家融合的重要衔接之处,也对皇帝权力起到了部分的限制作用。到了唐朝初年,君民关系更是成为贞观时期重要的一个理论问题,推动了唐朝政治文明的进步。
唐朝初年政治思想的核心可以用“国以民为本”或“国以人为本”来概括。《荀子·王制篇》中讲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说的是作为君主,老百姓可以扶持你,也可以颠覆你、推翻你,表现出君主和老百姓的关系是一种依存的关系。唐太宗和贞观时期的大臣也都引用过这句话。因此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大家就是这样来理解唐太宗君臣对于君民关系的认识。
但是,以唐太宗为首的贞观君臣没有停留在这样的认识水平上,他们的看法在原有的民本思想上更加深入。首先是明确提出了“国以民为本,人以食为命”。《贞观政要》卷八《务农第三十》云:“凡事皆须务本。国以人为本,人以衣食为本,凡营衣食,以不失时为本。”“国以民为本,人以食为命。若禾黍不登,则兆庶非国家所有。”唐太宗说:“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若安天下,必须先正其身,未有身正而影曲,上理而下乱者。”王珪更进一步提出,“人力既竭,祸难遂兴”。国以民为本的核心问题是衣食问题在古代早已提出。《尚书·夏书·五子之歌》讲:“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淮南子·主术训》也说:“食者,民之本也;民者,国之本也。”而贞观君臣的这些话抛却了仁义道德的外衣,简单明确地说明了一条最根本的道理:对百姓的征发超过了一定的限度,老百姓无法活下去、无法忍受,就会起来造反。做皇帝必须使老百姓能够生存下去,统治者能够统治下去的条件是必须使被统治者有最起码的生存条件。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是古今许多统治者所不懂的,特别是王朝末年的统治者所不懂的。历史上大多数王朝的覆灭,都是因为老百姓活不下去了。而老百姓所以活不下去,就是因为统治者忘记了怎样进行统治这一条基本原则。不少新王朝的创业者都能够做到这一点,但是像唐太宗李世民和他的大臣们这样总结历史教训,把这个问题作为一个理论问题提出来,则是第一次。
其次是唐太宗进一步提出,“天子者,有道则人推而为主,无道则人弃而不用,诚可畏也”。自古以来关于君权无非是两点:一是君权神授;二是家天下,西汉初年窦婴说:“天下者,高祖天下。”申屠嘉也说:“夫朝廷者,高皇帝之朝廷也。”随着东汉末年皇权衰落,也出现了相反的理论和观点。其中影响最大的是三国时期魏李萧远《运命论》中所提出的:“故古之王者,盖以一人治天下,不以天下奉一人也。”隋朝建立后,随着皇帝在整个政治体制中地位的变化,李萧远的观点又被重新提起。隋炀帝继位以后,在营建东都的诏书中写道,“是知非以天下奉一人,乃以一人主天下也。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百姓不足,君孰与足。”从文字上来说虽然是李萧远《运命论》的翻版,但是“以一人治天下”,改变为“以一人主天下”。从一人治理天下改变为一人主持天下,皇帝从一个专制的君主变成了国家的最高统治者。虽然这只是一字之变,但是这一字之变,却反映了皇帝在政治体制中地位的变化。
贞观六年,唐太宗在和大臣的谈话中在把这个问题进一步推向前进。他说:“天子者,有道则人推而为主,无道则人弃而不用,诚可畏也。”接下来魏征就说:“君,舟也;人,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陛下以为可畏,诚如圣旨。”唐太宗和魏征的这次对话可以看作是贞观君臣对于君权理论讨论的总结。唐太宗以皇帝的身份提出“天子者有道则人推而为主,无道则人弃而不用”,明确提出了天子是民推而为主,而且可以弃而不用,强调皇帝与民不仅是依存关系,而且是举用的关系,皇帝的权力来源于民。这就否定了皇帝受命于天的观点,否定了皇帝及其权力与天的联系,同时也把中国古代君权的理论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唐太宗还提出“君人者以天下为公”,并且明确提出:“朕每思出一 言,行一事,必上畏皇天、下惧群臣……但知常谦常惧,犹恐不称天心及百姓意也。”就是上不负天,下不负民。天是抽象的,民是具体的,把爱民放在很突出的地位。魏征和王珪也反复强调皇帝要“以百姓之心为心”。
贞观初年,唐太宗君臣把百姓之心和百姓利益作为政务处理的出发点,突出以民为本,关心民生这个主题,这和当时的历史背景是有密切关系的。一是社会结构的变化,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一般地主的兴起。二是隋朝末年在浩繁的工役和连年战争中的农民,他们以生命的代价唤醒了贞观统治者的良知。君人者以天下为公,以民为本,关心民生,这样一些政诒理念,是建立在新的君权理论,以及历朝特别是隋朝的兴亡教训基础之上的。
与此同时,贞观君臣还将对民本思想、君民关系的理论探讨付诸于制度实践,把国运昌明的治国目标建立在重视民生的基础上。《旧唐书》记载了贞观时期五覆奏制度的由来,“初,河内人李孝德,素有风疾,而语涉妄妖。蕴古究其狱,称好德癫病有征,法不当坐。治书侍御史权万纪劾蕴古家住相州,好德之兄厚德为其刺史,情在阿纵,奏事不实。太宗大怒,曰:‘小子乃敢乱吾法耶?’令斩于东市。太宗寻悔,因发制,凡决死者,命所司五覆奏,自蕴古始也。”唐太宗因为权万纪的告发,杀死了认为一名叫李孝德的嫌疑人无罪的官员张蕴古,事后唐太宗非常后悔,于是确立死刑五覆奏制度。贞观五年(631年)十二月初二,唐太宗下令“自今后,在京诸司奏决死囚,宜二日中五覆奏,天下诸州三覆奏”,也就是在京师地区行刑要五次覆奏,在地方州县行刑要三次复奏。覆奏速度不能太快,必须隔天进行,五覆奏行刑前一天复奏两次,当天覆奏三次;三覆奏行刑前一天覆奏一次,当天覆奏两次。核心目的就是要慎罚恤刑,使得执法者有足够的时间去思考是否必须判处死刑,对人的生命给予最大的尊重。
因此,中国古代历史上著名的“贞观之治”的出现和唐朝国力的兴盛,与贞观年间对于民本问题的理论探讨与制度实践可说是密不可分的。
民本思想的镜鉴意义
明末清初,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提高以及新的经济形态的萌芽,民本思想得到极大发挥。以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为代表的传统儒家思想家对君主专制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批判。黄宗羲指责君主制度是“天下之大害”,反对君主把天下当作私产,提出“天下为主,君为客”,君主应该“以天下万民为事”,“天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从而试图突破民本思想中君主的主体地位,打破其中的恩泽色彩。所以,民本思想也成为近代中国人接受民主思想的一条勾连古今的途径,发挥了思想启蒙的作用。当然,民本思想究其本质与民主是不同的,也自然与今天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具有根本差异。但是,中国传统民本思想对国家和民众关系的理解,以及在古代国家治理当中的实践作用对当下仍有现实意义和借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