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今天表示,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统一后,2018年财政部门按照每人每年1430元对城乡居民医保给予补助,财政补助占总筹资额的88%。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由2000家左右增加到近3000家,就医范围进一步扩大。全体城乡居民持卡就医实时结算,改变了之前农民就医先垫付后报销的历史,老百姓就医更加便捷,居民参保人员当年就诊次数增加了553万人次。
持续加大财政补助力度
负责人强调,为保证北京市城乡居民能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通过持续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提升对居民医保的运行保障力度。2020年财政将持续加大对城乡居民医保补助力度,人均财政补助再增加每年1000元。老年人、学生儿童个人缴费增加每年120元,劳动年龄内居民增加每年220元。
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具体如下:老年人人均筹资标准4480元/年,其中,个人缴费300元/年,财政人均补助4180元/年;学生儿童人均筹资标准1910元/年,其中,个人缴费300元/年,财政人均补助1610元/年;劳动年龄内居民人均筹资标准2670元/年,其中,个人缴费520元/年,财政人均补助2150元/年。
负责人提醒,参保个人按新的缴费标准在扣款帐户中有足额存款,确保能如时扣款完成参保缴费。
加大对困难群体兜底保障
负责人还指出,北京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困难群体的兜底保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城乡低收入救助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见义勇为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弃婴、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退养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低收入农户、残疾人员等13类困难人员,其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补贴,个人不需缴费。
负责人表示,制度统一以来,财政已投入近1.5亿元保障了37万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实现困难群体的应保尽保和兜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