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改随意举债为限额管理,严把预算关。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将债务管理融入预算全过程,年初预算足额安排到期本息,分类纳入全口径预算,除政府债券外,一律不得采取其他任何方式举债。重大项目建设一律实行“三个必须”,即必须通过部门联席会议审核、必须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必须报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批准,确保重大项目建设在财力承受范围内。
二是改多头滥用为统筹分类,严把使用关。债券资金使用预算统筹分类安排、严格规范使用,新增债券全部用于支持公益性项目建设,重点支持教育、交通运输、市政建设、扶贫等民生事业发展,严禁用于经常性支出。置换债券严格用于清理甄别认定的政府债务,有效化解东海县非债券形式的政府存量债务,债务置换率达65%,平均拉长债务年限5-6年,年均节约利息支出5000万元以上,偿债风险逐步降低。
三是改年终报告为全程监督,严把监管关。建立以人大、财政、审计等单位为主的监管体系,实行全程监管,在年初预算和预算调整方案中完整反映政府债务情况,定期向人大报告、向社会公开。将债务管理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采取一票否决制,同时纳入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四是改广种薄收为助力发展,严把实效关。以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为宗旨,在企业扶持上,出台促进企业转型升级“30条”,设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促进实体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在平台公司转型上,鼓励平台公司立足自身优势和特色,积极向市场化转型,实现经营业务多元化,自身盈利能力不断增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添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