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水资源分布不均、不合理开发和城镇化工业化所带来的污染,我国水资源约束日益凸显,今年4月国务院出台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要加快水资源循环利用。重庆西部的缺水城市璧山区经过几年努力,将部分城市污水处理成再生水,解决了当地市政绿化、河流补水难题。但我国规模化利用再生水的城市并不多,记者调研发现,规模化利用再生水还面临水价机制不合理、管网建设的滞后、产业化程度不高、公众认识不足等制约瓶颈,亟须政策扶持、统筹破解。
重庆璧山:再生水缓解“城市渴”
面积915平方公里、人口63万的璧山区位于重庆西部的成渝经济走廊。近年来,璧山区大力建设“深绿城市”,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8.8%,每天的道路清洁、园林绿化用水需要约2500吨。“璧山区城市道路清洗、消防用水、公厕冲洗、花木浇灌等市政绿化全部用上中水,由于其成本不到自来水的1/3,仅此一项就可以节约财政资金200多万元。”璧山区水务局干部王炯其介绍。再生水是指污水经过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在一定范围内可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因其水质介于清洁水(上水)与污水(下水)之间,又称为“中水”。
尽管重庆位于长江上游三峡库区腹地,水资源总体丰富,但在重庆西部部分地区,由于远离大江大河,结构性、工程性缺水十分突出。璧山区人均水资源量只有556立方,为重庆市人均水平的1/3、全国人均水平的1/4。近年来,璧山区作为重庆城市发展新区工业化的“主战场”之一,工业的快速发展进一步加剧了用水紧缺状况。
为解决缺水难题,璧山区一方面修建水库、提水工程等水利设施,一方面在水循环利用上做文章。2010年,璧山区率先在重庆市实施城市再生水回用工程。 “璧山区共有两个再生水生产点,已铺设再生水管网60公里,日均再生水产生量约为1万吨,29个再生水取水桩覆盖在全区主干道路,除市政绿化日均使用约3000吨外,剩余约7000吨再生水排入璧南河,作为河流补水修复生态环境。璧山区日均污水处理量约3.1万吨,再生水利用率已达到29%。” 璧山区洁源排水公司副总经理莫松陶说。
不但城区已实现规模化使用再生水,璧山区还将再生水引入乡镇。莫松陶介绍,目前璧山区有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能够产生再生水,这些污水处理厂建设有一个15立方米的蓄水池,多数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部分污水经过消毒、除磷后成为再生水进入蓄水池,用于乡镇的市政、灌溉用水。
目前,璧山区已启动再生水回用二期工程,明年底日均污水处理量扩大到6万吨,再生水产生量将达到3万吨,新铺设再生水管网40公里,再生水利用率将达到50%,覆盖全区15个镇和街道。“处理一吨污水的成本约8毛钱,将一吨污水净化成再生水的成本也是8毛钱左右,明年计划向工业企业供应再生水。”莫松陶说。
水价不合理管理较滞后 制约我国再生水利用
由于水资源分布不均、不合理开发和城镇化工业化所带来的污染,我国面临严峻的水危机。数据显示,全国657个城市中,有300多个属于联合国人居署评价标准的“严重缺水”和“缺水”城市;京津冀地区人均水资源仅286立方米,远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500立方米的“极度缺水标准”,由此导致北方地区地下水严重超采。
美国、以色列等国家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利用再生水,普遍用于市政清洗、农业灌溉、工业冷却、地下水回灌等领域,再生水已成为世界许多城市的“第二水源”。我国利用再生水较晚,“七五”时期开始进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试点探索,2012年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再生水规模达到3885万立方米/日,到2015年全国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5%。在缺水现实倒逼和国家政策引导下,利用再生水的地区从北京、天津、大连、青岛等北方城市扩大到重庆、西安、合肥、昆明等中西部和南方城市。
重庆大学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副教授姜文超介绍,目前国内很多城市编制了城市污水再生水利用规划,但除北京等少数城市规模化利用再生水外,我国城镇污水再生利用率总体偏低,与国家新型城镇化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总的来说,我国再生水利用的主要制约因素有两个,一是水价形成机制不完善,二是地方上的再生水利用工作水平还比较低。”
姜文超副教授表示,再生水以污水为水源,再生水水质虽然低于城镇供水,但在安全性和稳定性方面的要求基本相同,其处理成本并不低于自来水。再生水只有在价格上与自来水具有相当的竞争性,才能保证其得到可持续和规模化的利用。目前反映水资源全部价值的价格形成机制尚不完善,绝大多数城镇的生活用水水价相对较低,公众对再生水的认可度和需求度不高。同时,在地方的工作管理水平上,尚未从城镇供水、污水处理、再生利用以及河流健康管理等方面实现真正多部门联合的综合管理。
我国在再生水的供水管网建设、水质保障的管理上也相对滞后。“十二五”期间,我国再生水产量得到较快发展,但是与此相配套的管网建设却未能同步跟进,导致不少城市生产的再生水被白白浪费掉。西安清远中水有限公司再生水的日生产能力达到16万吨,但每日的供水量只有3.3万吨,只有43.5公里的管网使大量的再生水送不出去。青岛目前每天可转化再生水约70万立方米,由于管网建设滞后和再生水使用意识不足,除市政使用少量再生水之外,绝大部分直接被排放到了大海。此外,姜文超副教授还表示,与自来水相比,再生水的水质监测体系还没有建立,加上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对再生水水质也有担心。
完善水价统一规划 再生水还需加大扶持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不但能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同时对于防治水体污染、环保减排具有重要意义。今年4月,国务院出台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再生水利用作出了专门规定,要求“到2020年,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京津冀区域达到30%以上”。受访专家和业内人士表示,水十条将加快我国再生水利用步伐,但要让再生水成为我国缺水城市的“第二水源”,针对制约再生水利用的瓶颈,还需政策进一步扶持、统筹破解。
目前,多数城市的再生水设施和管网主要由政府主导,大规模的基础设施投入也让一些地方政府难以承受。璧山区洁源排水公司副总经理莫松陶介绍,再生水厂和管网建设璧山累计投入可能达到上亿元。专门从事污水处理的重庆乐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周宁表示,该公司很想进入再生水市场,但找不到门路。专家建议,应加快再生水的产业化发展,可通过PPP模式鼓励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实现多元化的投资主体。
其次应完善水价形成机制,激励再生水利用。姜文超副教授建议,一方面应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加快建立阶梯水价制度,真实反映水资源的稀缺性和再生水的资源环境属性;另一方面应通过提高技术、管理水平以及在生产、输送和使用上给予适当的财税优惠,切实降低再生水的供给成本,培育再生水利用市场,优先发展工业用再生水。
再次要统一规划,加快管网配套建设。姜文超副教授表示,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在处理、管网建设和使用上涉及到市政、建设、环保、卫生、园林等多个部门,以及污水厂、各类用户终端等多个单位,应统一规划形成合力,再生水管网建设应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范围,与再生水厂建设同步进行,防止管网和设施的分离、生产和使用的分离。
同时还要完善再生水标准,加强水质监测监管。璧山区洁源排水公司总经理张长虹介绍,国内一些城市刚刚利用再生水时采用由各个小型再生水处理设施分散式的供水方式,由于重建设轻管理,出现再生水供水不足、水质无法保障的问题。姜文超副教授建议,地方政府开展城镇污水规模化利用时可根据具体用途和条件制定完善严于国家分类标准的地方统一标准,并建立相关的再生水水质监测体系,确保从源头到终端全过程水质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