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8年年末,我国共有公立医院12032个,其中公立医院卫生人员数为574.8万人,卫生技术人员数为486.8万人。
根据《工作任务》,2019年将深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推动使人员经费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达到合理水平。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人社部也于日前表示,将在年内制定完成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文件。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所副研究员关博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此次公立医院薪酬改革的重点,一是优化薪酬结构,综合考虑公立医院不同岗位特点确定工资基数、标准和结构,强化长期激励作用。二是突破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束缚,突出表现在放宽“人头费”调控水平和提取方式。
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卫生人力研究室主任张光鹏指出,5年前,公立医院内用于人员经费支出的比例只有30%左右,目前这一数字已经上涨到35.9%。根据“两个允许”,希望人员经费支出的“含金量”能达到40%。
《工作任务》还明确,督促指导各地建立有利于理顺比价关系、优化收入结构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在关博看来,公立医院薪酬改革的全面铺开将普遍提高医务人员收入水平,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同时联动“医药分离”、“药耗联动”等政策,使医院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人员服务性收入成为医院主要收入来源,减少不必要的过度诊疗行为,协同推动解决看病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