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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然:中国经济增长需借力土地改革

发稿时间:2011-12-01 00:00:00

  陶然,2002年毕业于美国芝加哥大学经济学系,获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同时还是中国公共经济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布鲁金斯学会外交政策项目非常驻资深研究员。研究专注于与中国正在进行中的经济转型相关的多个领域。他近年来的研究集中在中国经济转型中高增长的政治经济学、中国城市化过程中的土地和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发展,地方治理及公共财政等领域。

  我最近这两年来深圳很多次,一直在研究深圳对城中村改造的问题。在讲这个问题之前,我想跟大家沟通一下中国现在这种增长模式,它后面的背景到底是什么。

  中央财政收入下降推分税制

  我把1949年以后的经济增长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要理解三种关系。第一个阶段是计划经济时代,第二个阶段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也就是改革开放的第一阶段。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是第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有三种关系,这三种关系在每个阶段都发生了变化,构成了现在的经济发展模式。这三种关系是:不同产业之间的关系;政府和企业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在计划经济时代,产业之间的关系是什么样的?这时候基本上是一个工业化的阶段,而且是重工业化的阶段。由于重工业是资本密集的,而一个国家在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它的资本是比较缺的,劳动力是比较多的,你没有充分利用劳动力,而要利用这个社会里非常昂贵的资本,这就导致劳动力被大量压缩在农村,资源配置是错配的。

  第一种关系是不同产业之间的关系,重化工业本来只是给轻工业提供能源、原材料和机器的手段,它现在经过发展,变成了目的。总之,这时候的产业关系是把目的和手段反过来了。

  第二种关系是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在这种体制下,是不可能采取市场经济的方法,一定是采取计划经济的方法。计划经济时代有三种关系:重化工业和轻工业之间的关系被切断,政府是企业的所有者,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是在分权-集权之间来回摇摆。

  这个格局到上世纪70年代末就走到了尽头,开始改革开放。这时候政府和企业是什么样的关系?中央政府,包括一些省政府,仍然是那些重化工业企业的拥有者。下游的县政府、市政府兴办了很多的国有企业,乡政府和村也办了很多乡镇企业。地方政府兴办了很多以轻工业为主体的制造业,中央政府以及部分省政府主要是做一些能源、原材料产业,做资本密集型的。因为下游首先解除了管制,不仅它自己生产的消费品有很好的市场,有很高的利润率,它也带动了上游行业的发展。

  中央和地方是什么样的关系?中央和地方这时候采取的是财政承包制。财政承包制是什么概念呢?中央和省,省和地方层层签订承包的合同。合同大概是这样规定的,下级政府每年上缴一定的财政收入,如果你的财政收入超过这个固定上缴收入的部分,绝大部分归地方,中央收30%左右。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调动地方的积极性。但是在上世纪80年代的时候,财政承包制是很不稳定的,中央政府隔几年就会更改固定上缴的数额。

  虽然这样,在80年代的时候,地方政府还是有很强的积极性发展经济。因为地方政府是企业的所有者,而且当时没有地税局和国税局之分,地方企业交税都是交给地方的税务部门,地方政府把收上来的钱跟中央政府分成。地方政府可以把这些钱通过各种办法转移掉。虽然中央政府在不断地更改这个合同,但是它更改得不是特别厉害。

  但是情况到了上世纪90年代开始出现了一些变化,因为各个地方都在发展下游的轻工业,最开始利润率很高,当大家都在发展消费品的时候,利润率就下来了,很快就形成了产能过剩。所以80年代中后期,地方保护主义开始盛行。这导致每个地方的乡镇企业、国有企业的轻工业利润率急速下降,企业从地方政府的资产变成了负债。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地方政府的国有企业和乡镇企业就开始逐渐私有化。

  当下游的轻工业发展不行的时候,马上就会影响到上游的重化工业,中央的财政收入急剧下降。地方政府为了保证自己的收入,就尽量把钱转到预算外,少向中央交。中央的财政收入比例在90年代初期急剧下降。当时,中央政府就引进了一种体制,也就是分税制。

  地方政府争企业打“两张牌”

  企业私有化以后,企业的流动性就增加了,它会去能够提供更加优惠条件的地区生产。地方政府面临很大的财政压力,就开始竞争这些具有流动性的私营企业。在中国,地方政府是不能改变税率的。但是地方政府在现在的体制下,它可以用其它的方法来吸引投资,比如说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的,就可以以比较低的价格征下来,然后搞一个开发区。另外,劳动力是需要有劳动保护,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地方政府说,你如果违反劳动保护法规,我可以睁只眼闭只眼。你也可以不交社会保险。

  中央把增值税提高以后,把中央所有的部分增加了很多,它拿走了75%,地方政府只有25%,但是它的财政支出并没有变化。那么地方政府就进一步压低土地价格,压低生产要素,进一步放松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这样就可以做大经济总量,虽然比例减少了,但是我把饼做大了,就可以抵消中央把钱收上去的影响。

  到1998年以后,中国又开始进行住房制度改革。这时候,地方政府发现,商业住宅用地“招拍挂”成为一个盈利的手段。但是在一个地方,要使服务业和住宅发展起来,就得有很强的制造业做支撑。如果一个城市没有制造业,就没有人来消费服务业的产品,大家也没有购买力,也没有人买住宅。商业和住宅业能够为地方政府创造营业税,还有一些所得税。另外,住房和土地在各个城市市场化以后,能够给本地创造商业和制造业用地的出让金。一个地方的服务业要发展起来,必须要引入制造业,才能带动本地服务业的发展。地方政府在出让制造业土地的时候,就有积极性把地价进一步压低。虽然这边亏了,但是制造业的发展可以带来本地的服务业和住宅业的发展,创造营业税和土地出让金,从那边可以捞回来。

  地方政府在出让土地的时候,在不同用地上,它的出让策略是非常不一样的,制造业用地是低价、协议出让的,商业住宅用地是“招拍挂”出让的。制造业用地是放量的,协议低价出让,商住用地是限量的、“招拍挂”。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制造业是一个流动性很强的行业,制造业一定会寻找生产成本最低的地方。服务业就不一样,由于服务业必须在本地生产的特点,地方政府垄断本地商业住宅用地的一级市场,它在商业住宅用地方面就很强势。商业住宅用地是高价出让,把这种高地价转移给用地者,最后转移给本地的消费者。

  我们理解的土地财政一般认为是地方政府低价征地,高价卖地,这也是不正确的,因为中国每年出让的土地,一半以上是制造业用地,在制造业用地的出让过程中,它是不赚钱的。它赚钱的部分是30%—40%进行“招拍挂”的商业住宅用地。

  超发货币导致房地产泡沫

  当劳动力市场、土地市场、环境市场都被人为扭曲时,形成了制造业的产能过剩,在国内市场不能消耗,这样就必须向国外市场倾销。最开始的时候,沿海地区少部分地方搞开发区,后来沿海地区很多的城市都搞工业开发区,制造业的产能不断增加。按照道理,随着国家的经济增长、技术水平的提高,本国的货币应该随着生产率的提高而升值,但是开发区在各个地方都建起来,你就不敢让人民币升值,因为升值了以后,就出口不出去了,可是我们的产能在累积,产品销售不掉,人民币就只能不升值。从1994年左右,一直持续到2004年左右,由于各种原因不得不升值。

  中国的劳动力、环境、土地成本都很低,人民币又被控制,所以,中国的产品有超强的竞争力,就形成贸易顺差,出口比进口多。这就导致外汇储备不断增加,现在有将近3万亿美元。企业赚了外汇以后是要换成人民币在国内进行生产的,中央银行就不得不被迫发行人民币。3万多亿美金,大概多发了20多万亿的人民币。一个国家保持一定的外汇储备肯定是有必要的,但是如果搞到3万多亿,就非常被动了。有两个方面的被动,第一,这个钱不得不买国债,因为如果买石油、买黄金,石油和黄金的价格马上就升起来了,所以只有买美国国债才比较安全。但是当美国的经济危机出来之后,美国又多发货币,美元就开始贬值。美元贬值,3万亿美元的购买力就下降了。

  在国内也有损失,因为你为了对冲3万多亿美金,就必须超发20多万亿的人民币,这些钱就去追逐国内的商品。中国的制造业产能是过剩的,所以它们不会炒工业,它们就会炒股票、炒房地产。所以导致这几年出现了房地产的泡沫。

  房地产出现了大泡沫,到最后会崩盘,如果处理得好一点,会让它崩得慢一点,让房价慢慢下来。而且2008年的时候,有了国际金融危机,这对中国有一些冲击,如果当时我们加速改革,按照正确的方式扩大内需,我们其实是可以通过改革促进增长,抵消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但是中国政府采取的行动是大规模地扩张财政和信贷,有央企借了很多的钱,然后炒房地产,不断有地王出现。国家4万亿的投资,地方政府也有配套,再加上银行借的钱,就大规模搞基础设施建设和开发区建设。中国的制造业产能已经过剩,你再搞开发区,哪里会有企业过来?而且这时候国际市场也不行了,你再生产制造业产品,国内没需求,你又不可能卖到国外去。所以2009年以来,各个地方政府的债务增加非常快。这些钱都是从银行借来的,最后还不了了,中央政府买单,反正在搞开发区的时候,大家都有好处,它可能就没打算还这个钱,这就形成了道德风险。这跟日本在80年代末期出现的房地产泡沫崩盘之前的情况非常相似。

  土地制度和央企是改革重点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什么?2008年的时候,中国的房地产价格已经很高,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从两个方面进行改革,第一个方面是土地制度改革,允许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比如说农村的宅基地或者是集体建设用地,允许他们跟开发商谈判,开发商不需要经过政府的“招拍挂”的途径拿地。如果这种合作是合法的,农民就会跟开发商合作,盖小区楼,盖公寓楼,把基础设施做好。就可以把房地产泡沫降下来。但是这个事情为什么做不了?因为地方政府要靠它的商住用地卖钱,因为它做工业用地是亏钱的,所以它就坚决反对。第二个应该采取的改革,央企不仅不应该继续垄断某些行业,而是应该让民营资本进去。

  这两个改革没有进行,就是因为地方政府和央企这两个利益集团不允许你进入它的领域。而这两个改革,恰恰是未来中国要保持比较高的经济增长率,必须进行的。我们还有可能靠房地产价格进一步提升,导致房地产业进一步发展吗?不可能的。土地制度改革和垄断行业解除管制是未来中国经济增长的长期来源。

  2008年—2011年的增长基本上是靠政府投资的,这个投资是低效的,但是到2012年的时候,这个钱基本上就花光了,而且这个投资不会产生很好的收益,所以未来几年,中国的经济增长会显著地下来,房地产泡沫和银行体系的问题就会出来。

  这时候该怎么办呢?只有进行土地制度改革和央企垄断行业的改革。央企垄断行业的改革是比较难的,土地制度改革相对比较容易一点。通过允许农民在它的集体建设用地上盖房子,把很多的社会闲置资本引入到房地产开发中,增加供给,这时候房地产泡沫慢慢就下来了,我认为这个改革应该很快进行。

  我觉得深圳是推动这种改革的一个很好的城市。在珠江三角洲这样的地方,农民早就把小产权房盖起来了。深圳现在也出了一个城市更新方案,如果通过适当补交出让金,拆除重建之后,农民自主开发,就可以给他办产权。他给政府一些土地出让金,把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土地,政府可以把补交的出让金拿回来做基础设施的改善。农民可以自主开发,也可以与开发商合作,开发之后给大产权。但是有一个问题,很多开发商去跟农民谈,农民要求的补偿非常高,所以开发商就会选择非常有商业价值的地方开发,不是所有的城中村开发商都看得上。开发商开发的面积有一半要给农民,还有一半要卖,这样的话,容积率就非常高,往往会突破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商跟农民谈判,可能这个村里有几个农民不干,时间就会拖得非常长,改造就会很慢。

  我们最近也在探索农民自主开发,就是村集体自己成立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对于那些需要拆除重建的地方,农民给政府补交一定的出让金以后,向银行贷款,他们来滚动开发自己的城中村。我在佛山看到一个很好的例子,农民通过补办各种手续,在工业用地里先开发10亩的商业住宅楼。农民通过开发赚钱之后,再把这个钱进行滚动,又在开发区旁边盖农民公寓。因为农民都有宅基地,盖了小产权房,具体操办者跟农民谈好,我给你1:1的补偿。商业开发赚的钱,一部分给你分红,农民很开心,第二部分我给你盖农民公寓,1:1的补给你,新房换旧房,农民当然很高兴,他搬过来以后,农民的小产权房就可以拆掉了。具体操办者把小产权房拆了之后,再进行开发,建一些酒店或者是其它的物业。农民不仅有了比原来更多的房子,而且还有自己的物业,可以收租。而且大家都是一个村里的人,这个事情做好之后,大家全部拿到好处。

  当然,这样的模式也很难,因为政府要审批自主开发。我们现在还在想办法努力,看能不能把这个过程简化,把这些地方逐渐改造起来。当然,我不认为深圳所有的城中村都要进行拆除,有些地方虽然很密集,你拆除一些之后,其它的地方稍微改善一下,基础设施完善以后,补交了出让金,就可以直接转为大产权,这样的话,深圳的房价就会下降。

  我们把房价的问题解决掉,能够给本地的农民创造更多的收益,让外来的农民工和大学生能够买得起房。深圳如果通过这个试点成功,在全国也可以推动这个改革,我认为还是有点机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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