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及在“一带一路”项目建设中推PPP,贾康建议,首先,在融资模式的创新方面,有很多社会资本和民间资金可以共同创新的项目。政府、企业、专业机构一起参与,一定要合作应对项目风险,这些主体正可以依靠自己各自的相对优势合作分担式地控制风险。比如说相关的法律环境、国土开发规划、公共政策在所在国的风险,应该由所在国的政府方面去牵头控制。但到了具体建设里面的管理问题,真正能得心应手控制防范风险的必然是企业和专业机构。一旦形成了“1+1+1”这种政府、企业和专业机构合作伙伴式的PPP共同建设机制,接着就会形成以各自的相对优势更有效地防范风险的管理模式创新,接着就是绩效提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一带一路”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加强法治建设来支持PPP的推进和相关的项目建设。在法治化的过程,国际的合作可以推动各个经济体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其次,在PPP的方案创新方面,我们的态度应更为开放。虽然已经有很多PPP具体模式,比如BOT,DOT,ROT,但“连片开发”这一概念更应被关注。一些规划部门和管理部门的示范项目经验,值得做更多交流和推广。一些明显的相对成功经验应给我们更多启示,“一带一路”项目建设也可以对接到“互联网+”,对接到最前沿的信息时代创新。几年前,本土企业华为到非洲去布局,跨越了门店银行发展阶段,直接发展手机银行体系。虽然撒哈拉以南区域被认为是最欠发达的地区,但仍有大量经济活动,经济活动就一定要有银行金融机构的配套,华为在那边跨越式地、超常规地发展出手机银行系统,就是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企业在“一带一路”推进的项目完全可以借鉴华为的经验,完全可以把这类经验对接到PPP的项目组合里。
此外,还需要相关多部门的合作。中国已经看到了这一点,其他国家显然也要进一步强调。有一些定向支持可以积极探索,包括积极的人员培训,国内外高校和研究中心,广泛参与在PPP对接的“一带一路”发展中间的定向咨询服务实践,将理论和实践更好结合,服务于实现多赢、共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