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措施
一是巩固和提升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保持跨境人民币业务稳健发展态势,继续完善人民币对东盟国家货币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平台,确立了银行在越南盾汇率定价中的话语权。创新开展银行间区域交易提取现钞新模式,支持广西符合条件的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开展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业务。二是构建参与“一带一路”跨境金融服务保障体系。继续推进外汇管理创新试点业务,建立健全面对东盟国家的外币现钞跨境调运业务,用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新政,大力发展跨境融资。三是完善金融组织体系。沿边六市金融主体多元化发展步伐加快,村镇银行批量筹建取得突破,农合机构改制步伐加快,推进五象新区总部基地金融街、东盟商务区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等金融集聚区建设。四是培育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五是积极推进跨境保险市场发展。六是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稳妥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更加完善,持续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七是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八是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跨境合作。九是推动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明确地方金融监管职责,从划分原则、地方监管范围、地方承担职责三个方面,强调地方各级政府承担地方金融监管、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金融风险防范处置的职责。十是健全跨境金融合作交流机制。主动加强与周边国家的金融交流与合作,推动边境银行签订我国第一个跨境反假币合作协议,成立中国—东盟征信研究中心,成功举办第9届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和第3届中国-东盟保险合作与发展论坛。与香港签署《广西壮族自治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金融合作协议书》,深化桂港澳金融合作,推动和建立金融管理部门间常态化联系机制。
二、改革成效
从2010年试点开始至2017年末,广西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量达8414.23亿元。2017年跨境人民币结算量1248.85亿元,占全部本外币跨境收支中的比重超过41.51% ,继续位列西部12省(区)、8个边境省(区)第一,在全国排名第十,较2016年上升了2位。广西22家银行的302个分支机构开办了跨境人民币业务,2703家企业办理人民币跨境结算,103个国家和地区与广西发生跨境人民币收付,人民币为广西第二大结算币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改革办 编辑: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通联部 卢志文 侯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