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前段时间,四川党政代表团到广东、浙江开展交流合作,专门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提出调研考察,并相继召开了系列会议进行研究谋划。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情况。
彭清华: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在民营经济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民营经济是改革开放的时代产物,也是改革开放的重要成果和显著标志。一部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成长史,是我国40年改革开放辉煌历史的重要篇章。40年来,四川民营经济从鹌鹑蛋、猪饲料、鱼饲料起步,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历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民营经济进入转型跨越发展的新时代,经济总量每年以千亿元递增,2017年实现增加值2.07万亿元,呈现出“双五双九”的特征,即创造了50%以上的经济总量,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占有了90%以上的企业数量,提供了90%以上的城镇新增就业。民营经济在四川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创新创造和推进高质量发展中功不可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毫不动摇”重要指示精神,四川省委始终把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在今年4月启动的全省“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中,明确把民营经济发展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来讨论研究;6月底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两个决定,对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作出了总体部署。前不久,省党政代表团到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广东、浙江考察学习,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学习借鉴两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先进经验。之后,我们召开全省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广泛听取企业家和商协会代表的意见建议。11月初,赴香港、澳门开展“川港澳合作周”系列活动,促进我省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领域与港澳企业全方位交流合作。11月20日,我们召开了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省委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四川在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方面有哪些实实在在的举措,让民营企业有更多“获得感”?
彭清华:民营经济是典型的“草根经济”,需要有阳光雨露才能茁壮成长。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6个方面的政策举措,结合实际逐项对照落实,制定了20条具体举措,这些措施都是真金白银的干货实货。既充分借鉴全国各地成功做法和经验,又从四川实际出发,力求精准施策、务实管用。
比如,在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方面,我们提出,在国家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民营经济纳税人按上限享受增值税起征点、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等政策,一律禁止强制企业付费参加考核、评比、表彰。还对降低企业人工成本、用电成本、用气成本、用地成本、物流成本等提出了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降费举措。
特别是针对四川作为清洁能源大省,一方面存在大量弃水发不出电,另一方面由于电价成本偏高用不起电的情况,用改革的办法和市场化方式,切实降低用电成本,支持园区内企业“打捆”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将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纳入省内电力市场化交易及留存电量、丰水期富余电量消纳政策实施范围,积极稳妥探索推进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试点;通过清理转供电加价、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降低政府性基金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再比如,在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方面,提出建立银行业绩考核同支持民营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挂钩的机制,降低利润考核权重,增加贷款户数等考核权重,支持民营企业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实施小微企业融资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完善融资担保服务体系,鼓励各地通过增加注资、并购重组等方式出资控股或参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就是要多管齐下,引导金融机构尽可能满足民营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实现提质升级、转型发展。
我们感到,对民营企业而言,良好的发展环境至关重要。我们提出,要把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头号工程”,进一步释放民营企业发展动能。重点是优化“五个环境”,即政策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一视同仁对待国企民企,打破各种隐形门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营造尊商重商亲商良好氛围。总书记讲要破除“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讲到了企业家心坎上。譬如,要解决好政策不协调问题,企业申请一个项目,审批时需要具备若干前置条件,而这些条件有时又互为前提条件,要有甲,必须有乙;要有乙,先要有甲。部门各自为政,企业苦不堪言。这些问题都要靠简化行政审批、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政策统筹和部门协调去解决。同时,对民营企业家要政治上信任,关心、支持、引导、培养,切实促进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记者:四川在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等方面有什么举措?
彭清华: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领导干部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交往是经常的、必然的,也是必须的。这种交往应该是君子之交,要亲商、安商、富商,但不能搞成封建官僚和“红顶商人”之间的那种关系,也不能搞成西方国家大财团和政界之间的那种关系,更不能搞成吃吃喝喝、酒肉朋友的那种关系。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需要党政干部和企业家共同努力。一方面,党政干部要积极作为、守住底线,花更多时间和精力关心民营企业发展、民营企业家成长,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商会及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制度,多渠道听取民营企业家心声,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时候,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多说“怎么办”、少说“不能办”、承诺的事“尽快办”,绝不能将干净、清白与担当、作为对立起来。我们将把支持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克服困难、创新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作为衡量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考核考察范围,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澄清是非、撑腰鼓劲。另一方面,企业家要坚守正道、依法经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自觉抵制“潜规则”,坚决摒弃拉关系、找靠山、搞勾兑等歪门邪道,始终像爱惜眼睛那样爱惜声誉,让守法诚信成为自己和自己所在企业最好的名片。
总之,要恪守相处之道,交而有法、交而有方、交而有界,以“亲”来密切政商关系,用“清”来规范政商关系,齐心协力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健康生态,让四川成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一片沃土。(记者 钟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