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力推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切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辩护作用,扎实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年初以来,主动为没有聘请律师的被告人申请法律援助律师58人次,并充分保障律师在阅卷、调查取证、参加庭审等各个环节的诉讼权利。
二是不断完善司法改革配套制度。制定了《司法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了主审法官、合议庭的权利责任,以及法院庭长的监督管理权限,以“权力清单”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制定了《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严格限定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制定了《专业法官会议规则》,组建刑事、民商事和执行三个专业法官会议,明确了法官会议的设立组成、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制定了《合议庭工作规则》,明确合议庭16项工作职责和20条工作要求。
三是全面推行院庭长带头办案。根据法院领导主管条线和各业务庭的实际情况,分别明确院庭长办案比例,所有员额法官都要作为主审法官办理案件,院长、常务副院长、其他副院长、庭长的办案数分别不少于法官平均办案数的10%、30%、35%和50%。院、庭长办案常态化举措使得优质审判资源重回审判一线,充分发挥了院、庭长作为资深法官的传帮带作用。同时,按照“一审一助一书”的模式建立29个审判团队。
四是逐步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学习新“枫桥经验”,积极协调全县有关部门,共同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大调解”机制,变法院诉讼调解“独唱”为多部门、多渠道、多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合唱”,实现了减轻群众诉累、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和提高审判质量效率的“双赢”局面。目前,通过调撤方式审理各类案件1016件,占审判案件总数58.56%。积极依托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独立调解室3个,遴选经验丰富、擅长调解、群众信任的法官到诉讼服务中心一线,集中法院优质资源开展调解。同时,协调县法院与司法局联合建立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和司法协助员“三员合一”队伍,逐步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推进民事审判方式方法创新。目前,运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化解信访案件48件。
(来源:大庆市委改革办 编辑: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通联部 卢志文 侯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