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横跨皖浙两省的新安江,其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历来都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新安江和千岛湖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2011年2月,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就新安江与千岛湖水资源保护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千岛湖是我国极为难得的优质水资源,加强千岛湖水资源保护意义重大,在这个问题上要避免重蹈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我认为这份调研报告所提建议值得重视,是否可由发改委牵头研究提出千岛湖水资源保护的综合规划;由环保部牵头对新安江上下游污染防治的协调管理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浙江、安徽两省要着眼大局,从源头控制污染,走互利共赢之路”。党和国家领导人李克强、回良玉等均作出重要批示,亲自推动了新安江综合治理上升为国家战略,加快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步伐。在习近平批示精神指引下,新安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探索取得了巨大成效。因此,近年来的新安江实践,可以理解为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践源头之一。
一、新安江流域概况
新安江发源于黄山市休宁县六股尖,是安徽省内仅次于长江、淮河的第三大水系,是钱塘江正源,也是浙江省最大的入境河流。流域总面积11452.5平方公里,干流总长359公里,其中安徽境内流域面积6736.8平方公里、占58.8%,干流长242.3公里、占67.5%,覆盖该市7个区县和宣城市绩溪县(黄山市5856.1平方公里、宣城市绩溪县880.7平方公里),总人口139.7万人,涉及该市7个区县、73个乡镇和街道、489个行政村、122万人。新安江安徽段平均出境水量占千岛湖年均入库水量的60%以上,水质常年达到或优于地表水河流Ⅱ类标准,是下游地区重要的战略水源地,是华东地区的生态安全屏障,也是目前全国水质最好的河流之一。2013年12月,《千岛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由国务院正式批复实施,标志着新安江流域保护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综合规划》提出了“建设跨省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共建共享先行区域、长三角地区重要战略水源地”的战略定位。2014年,黄山市被列为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和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区。2016年9月,国务院国函〔2016〕161号文批复同意新增黄山市黄山区、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5个区县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二、补偿机制建设历程
安徽、浙江两省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批示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直接推动实施了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开创了我国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的先河。
(一)酝酿阶段(2004-2009年)。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机制试点是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实践案例,从2004年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对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进行调研的时候开始酝酿。2006年全国“两会”期间,安徽省人大代表团及部分浙江省人大代表,向全国人大十届四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新安江流域生态共建共享示范区的建议”,并被列为当年12件重点督办件,原国家环保总局将新安江流域生态共建共享示范区纳入“十一五”生态保护规划。2006年至2009年,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部委多次组织开展专题调研,2007年7月,将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列为全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试点。2009年,黄山市围绕新安江流域补偿机制这一课题,向全国人大递交《关于推进新安江流域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议案》。
(二)启动阶段(2010-2011年)。2011年1月,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梅颖带队调研并向中央上报《关于千岛湖水资源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建议尽快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2010年3月,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就关于开展跨省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的实施方案征求安徽和浙江两省意见。2010年12月,中央财政下达5000万元启动资金,新安江流域试点工作迈出实质性一步。2011年3月,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关于启动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工作的函》(财建函〔2011〕14号)。在环境保护部的指导下,两省召开了皖浙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处置与应急联动联席会议,成立了以浙皖环境监察和应急机构为主体的组织机构,签署了《浙皖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处置和应急联动工作方案》。2011年9月,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印发了《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实施方案》(财建函〔2011〕12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跨省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工作正式开展,《实施方案》明确了基本原则、监测方案、补偿依据、资金来源与用途等关键问题。2011年12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下发了《关于开展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工作联合监测的通知》(总站水字〔2011〕266号)。
(三)实践阶段(2012-2014年)。2012年,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工作正式开展,按照补偿试点工作联合监测要求,2012年1月起,黄山市、淳安县开始联合监测跨省界断面;2012年5月25日,黄山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全国财政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作试点工作典型发言。2012年8月,时任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来该市调研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为补偿机制建设带来了新的机遇;9月,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安徽省、浙江省正式签订《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协议》。同年,按照协议要求,中央财政资金3亿,浙江省、安徽省各1亿补偿资金全部到位,标志着我国流域水环境补偿机制迈上新的台阶。2013-2014年,中央财政、安徽省、浙江省补偿资金足额到位。补偿实施阶段,黄山市先后印发了《黄山市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资金管理实施意见》、《黄山市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项目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快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项目建设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严格资金与项目管理,保障补偿资金使用合理合规,试点项目顺利实施。
(四)深化阶段(2015-2017年)。2014年底,第一轮试点结束后,两省积极争取继续实施新一轮试点,进一步拓展补偿试点内容、巩固生态保护成果、积累更多生态文明建设经验。2015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新华社关于新安江补偿试点动态清样上作出重要批示,“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是个有益尝试。发改委、财政部、环保部要会同有关方面认真总结经验,研究提出扩大流域上下游横向补偿机制试点的意见”;10月,财政部、环保部下发《关于明确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补偿试点继续支持政策并下达2015年试点补助资金的通知》,明确中央财政2015-2017年继续对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给予支持,为期三年的第二轮试点正式实施。2016年3月21日,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召开的部分省份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推进会上,刘昆副部长和李干杰副部长对试点工作高度肯定,指出“新安江上下游先行一步,积累了一定经验,仍需要继续深化,扩大成果”;6月,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视察试点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2016年12月,安徽省、浙江省正式签订《关于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的协议》。与第一轮相比,第二轮体现了“双提高”,即水质目标有所提升,补助资金有所增加。同时,与第一轮相比,体现出“三个转变”:从末端治理向源头保护转变,从项目推动向制度保护转变,从生态资源向生态资本转变。同时,从2013年开始,为加大新安江综合治理,安徽省每年在约定数额基础上,进一步追加2千万。
(五)巩固阶段(2018年—2020年)。2017年以来,黄山市积极主动争取国家、省级和社会等多层面多层次的支持,持续推动新一轮补偿工作,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新一轮试点经过多轮会商,皖浙两省财政、环保部门及黄山市政府对第三轮新安江生态补偿协议和实施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皖浙两省通过常务会议审议并于2018年10月19日正式实施。为保持政策连续性,第三轮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总体沿用前两轮模式,并对考核指标设置、补偿资金用途、合作机制建设等作了进一步完善拓展。
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出发点是为了鼓励和支持上游地区保护环境、科学发展,落脚点是为了确保下游地区利用环境、持续发展,最终目标是实现上下游地区的互利双赢、共同发展。试点工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典型的示范意义,不仅有利于新安江和千岛湖水质改善、调动上游地区源头治理保护积极性、缓解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日益突出的矛盾,更是完善环境保护经济政策、践行绿色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近年来,皖浙两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积极构建流域利益共同体,把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作为促进流域可持续发展、造福两地人民的重要举措,持续深化交流合作,加大联防联控力度,走出了上游主动强化保护、下游支持上游发展的互利共赢之路,有效地保护了一江清水。
三、试点工作总体进展
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协调推动下,在两省财政厅、环保厅指导支持下,黄山市以保持新安江流域水质稳定向好为目标,按照“保护第一、科学规划、城乡统筹、加快治理、永续利用、富裕百姓”的总体要求,全面启动补偿机制试点和新安江综合治理,深入实施10个全覆盖和10个强力推进(10个全覆盖,即村级保洁、河面打捞、农药集中配送、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网箱退养巩固提升、重点河道综合治理、采砂洗砂治理、重要支流水草治理、增殖放流、沿河服务行业污水处理。10个强力推进,即创办黄山水论坛、月潭水库建设、生态保护脱贫工程、生态农业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企业转型升级、城镇垃圾污水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态林业建设、重点区域环境整治),不断探索完善跨省流域保护治理长效机制,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两轮试点圆满完成,新一轮补偿工作扎实推进,安徽出境断面水质总体为优、稳定向好,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一)做法经验
体现在“突出四个重点”和“建立六个机制”上:
突出四个重点:一是突出规划引领。坚持把科学规划和项目库建设作为高水平推进治理的重要支撑,以贯彻落实《千岛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规划》为契机,黄山市牵头编制了《安徽省新安江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实施方案》,重点围绕水资源保护、水污染综合防治、生态修复、监测体系建设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安排了重点项目319个,总投资638亿元,为实施新安江生态补偿试点和流域综合治理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突出系统治理。坚持水上与岸上并举,持续推进河面打捞、河道疏浚、增殖放流、采砂治理等20项重点工作。强化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建立覆盖流域所有乡镇的“组收集、村集中、乡镇处置”垃圾处理体系,聘用农村保洁员2791名,创新设立生态美超市32家,组建16支干流打捞队,累计拆除网箱6379只,全面完成禁养区124家畜禽养殖场的关闭搬迁。在安徽省率先建成农药集中配送体系,深入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2017年全市农药使用量下降11.57%。强化工业点源污染防治,累计关停淘汰污染企业170多家,整体搬迁工业企业90多家;投资57.78亿元加快黄山循环经济园区建设,实现供热、脱盐、治污“三集中”。强化城乡垃圾污水治理,建成村级污水处理站226个,改造入河排污口102个,对16条主要河道600多条支流定期整治,完成农村改水改厕23万户,城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分别达100%和80%,城镇污水处理率93.4%,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0%以上。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船舶污水处理,重点抓好农村垃圾收运系统和污水治理两个PPP项目,力求全域化、根本性解决农村垃圾污水问题。强化重点河道生态修复,推进16条主要河道综合整治,规范清理河道采砂场125个;加强含磷洗涤用品监管,印发《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的通知》,明确禁止经营洗涤用品的单位和个人销售含磷洗涤用品;2012年以来,植树造林39万亩,建设森林长廊257公里,建成生态公益林535万亩,退耕还林107万亩,森林覆盖率由77.4%提高到82.9%,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加快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控制性工程——月潭水库建设,该项目为国务院确定的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总投资30亿元,预计2019年建成投入使用。
三是突出绿色产业。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着力构建绿色产业体系。一方面婉拒一大批资源消耗高、污染风险大的项目,宁可放弃数百亿的投资机会,也绝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追求即期效益,另一方面加快构建绿色产业体系,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有效转化之路。着力做好“茶”文章,推进茶叶种植生态化、加工清洁化改造,茶叶综合产值突破130亿元,出口约占全国1/10,带动茶农人均增收4700多元;着力做活“水”文章,发展泉水鱼产业,市场价格比普通鱼平均高出3倍,实现了“草鱼变金鱼”,探索了山区精准脱贫的新路子,同时引进和培育康师傅矿泉水、六股尖山泉水等一批项目,打造百亿水产业;着力做足“游”文章,大力发展全域旅游、乡村旅游,乡村旅游约占全市旅游的2/3,全市690多个村庄七成以上有游客接待,超过10万农民从事以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人均年收入超万元。黄山市作为皖南山区城市,去年人均住户存款达4.6万元,居全省前列,这与绿色产业发展密不可分。目前,该市正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高标准推进新安江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大力培育绿色食品、文化旅游、大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等产业集群,加快构建山水相济、人文共美的新安江生态经济示范区。
四是突出开放交流。在试点中更加注重开放交流、博采众长。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围绕水生态文明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等,策划举办国际性水生态论坛等活动,建设国际化的论坛基地和会议中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官产学研”结合,开拓国际国内合作交流新局面,进一步扩大中国生态补偿机制成果在国际上的影响力。2017年11月10日至12日,该市成功举办了以“保护绿水青山、共享绿色发展”为主题首届新安江绿色发展论坛。全国政协原副主席张梅颖发来视频致辞,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中国水论坛组委会等发来贺信。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环保部环境规划院、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等国家部委有关单位、省直厅局、兄弟城市相关领导,专家学者、企业家等400余人齐聚一堂,交流学习十九大精神体会与思考,探讨生态保护经验,共商绿色发展大计。论坛由央视特约评论员杨禹和著名主持人艾诚共同主持,进行了十场主旨演讲、二场绿色产融创新对话和一场政企项目签约,并发布了《首届新安江绿色发展论坛倡议书》。通过论坛生动诠释了黄山绿色发展新模式,系统总结了新安江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新成效,探索建立了论坛可持续运行新机制,有效搭建了产业、金融、科技、理论、实践“多方融合”新平台,成功打造了扩大对外宣传新名片。论坛期间,黄山市政府与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签署了《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领域战略合作协议》,一批绿色产业项目落户该市,签约项目20多个,协议投资额60多亿元。2018年第十六届中国水论坛将与新安江绿色发展论坛在黄山联合举办。此外,加强与省内外地区交流协作,赴青海省三江源和多瑙河流域等地学习调研,分享有益经验、互相取长补短。
建立六个机制:一是建立高位推动的工作机制。安徽省建立了省领导主抓的工作机制,并对黄山市考核体系作了调整,更加侧重于考核生态保护等指标,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水利厅也相应出台一系列制度。在2016年长三角主要领导座谈会上,皖浙两省党政主要领导共同签署了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黄山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组长的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设立新安江流域生态建设保护局,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的决定》等70多项政策文件,有力推动了试点工作开展。
二是建立多元投入的保障机制。创新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克服财力困难和发展困局,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在一轮试点中,黄山市政府与国开行达成新安江综合治理融资战略协议,获批贷款56.5亿元。在二轮试点中,黄山市政府与国开行、国开证券等共同发起设立了首期规模20亿元的新安江绿色发展基金。积极申报亚行贷款项目,通过PPP模式推进全流域垃圾和污水治理。近年来,相继实施了农村面源污染、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业点源污染整治、生态修复工程、环保能力建设等一批重点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126亿元,其中试点补助资金35.8亿元。
三是建立共建共享的联动机制。流域上下游签订《补偿协议》进一步明确了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建立了“环境责任协议制度”。坚持上下游定期协商,完善皖浙两省联合监测、汛期联合打捞、联合执法、应急联动等横向联动工作机制。推进流域水环境污染防治监管平台及水质监测中心建设,加强流域环境监管力度,监测点位由原来的8个增加到44个,基本实现全覆盖,流域饮用水源地监测由原来的29项增加到109项。持续深化与杭州市多层面的互动合作,2015年两市就巩固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成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签署了深化合作交流协议。2017年10月,皖浙两省财政厅厅长专程深入黄山调研,就延续试点、深化合作进一步达成共识;12月,皖浙两省财政厅、环保厅就延续试点向财政部和环保部作了专题请示。
四是建立广泛参与的保护机制。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强化公民环境意识,坚持自然生态“外在绿”与生产生活方式“内在绿”有机统一,大力倡导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风尚。比如,在全省率先启动农药集中配送,实现所有乡镇全覆盖,高效低残留农药使用率从2014年的50%提高到80%,农民购买农药成本降低40%,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率95%以上,促进了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总结 “生态美超市”模式,发动村民捡拾矿泉水瓶、塑料袋等垃圾,就近兑换食盐、肥皂等生活必备品,平均每个超市收集垃圾效率相当于3名农村保洁员工作量,实现了“村民得实惠转观念、政府花小钱办大事”双赢,促进了农民生活方式转变;徽州自古就有“黎明即起、洒扫庭除”的传统,就有“永禁泥砂垃圾入河,违者罚银三两”的规制,该市注重将这些优秀因子融入乡规民约,促进了乡村治理方式转变。
五是建立严肃追究的问责机制。坚持“整治”与“长治”双管齐下,及时把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的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和机制,严守生态环保的红线和底线,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确保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失职追责落到实处。制定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坚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深入实施河(湖)长制、林长制,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加大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权重,对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倒逼环保责任落到实处。
六是建立严格规范的管理机制。强化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在省财政、环保批复规定安排补偿资金时,对项目资金不足部分,由县(区)政府采取融资贷款、社会资本投入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项目实施。严格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积极推行县级财政报账制。按照《黄山市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资金管理实施意见》要求,规范具体资金拨付流程。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和竣工验收制,有政府采购的项目均实行了政府采购程序,中标的施工单位资质均满足项目施工的资质要求。对所有的试点项目实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工程审计。
(二)取得效益
一是生态效益。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监测数据显示,2011—2017年新安江总体水质为优并稳定向好,跨省界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二类,千岛湖水质出现拐点,营养状态指数逐步下降。经生态环境部环规院评估的二轮试点绩效报告认定,2017年流域生态系统固碳量574.3万吨,释氧量419.26 万吨。
二是经济效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促进了该市产业转型升级,良好的生态为该市全域旅游经济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生态和人文环境。经规划院评估,新安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总计246.5亿元,水生态服务价值总量64.5亿元,单位面积产出价值在国内13个已评估区域中位居第三。
三是社会效益。试点工作入选2015年全国十大改革案例,得到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等主流媒体跟踪深入报道,亮相“喜迎十九大·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成功举办首届新安江绿色发展论坛。流域广大干群思想观念进一步转变,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保护母亲河已成为全民自觉行动。
四是制度效益。新安江水环境补偿试点工作写入了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国务院《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新安江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得到了国家部委、试点两省的充分肯定,为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补偿机制积累了经验。目前,新安江模式已在全国多个省份5条流域和安徽全省推开。
四、下步工作
黄山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保护第一、科学规划、城乡统筹、加快治理、永续利用、富裕百姓”的总体要求,始终把保护放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不断探索完善跨省流域保护治理长效机制,探索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形成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新安江模式”,为建设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的现代化新黄山,建设美丽中国、美好安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要围绕长效机制强化政策争取。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新安江流域内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提高新安江流域地区的生态保护和民生改善能力。努力争取将该市纳入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水污染防治专项、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节能减排补助等奖补范围,形成政策叠加效应,更加全面系统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着力在跨界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上成为示范、在构建国家长江中下游及华东地区生态安全屏障上成为示范、在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上成为示范。同时,建议从法律上明确流域上下游的责任、权利及法律责任,确定生态补偿主体、对象、标准、范围、方式、资金的监督管理使用等方面,通过法律法规来推动生态补偿的制度化、法制化和常态化,使得保护自然资源、提供良好生态产品的地区得到合理补偿,让保护环境的地方不吃亏、能受益、更有获得感,促进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二要围绕水质改善强化综合治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把握生态保护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实行严格的制度管理,围绕流域内影响水质因素,深入谋划新安江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重要举措,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抓好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PPP、改水改厕、农药集中配送、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入河排污口整治、月潭水库、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统筹推进采砂洗砂、增殖放流、水草治理、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企业转型升级、江河源头生态修复等工作。要铆实责任、传导压力、强化考核,确保各项重要工作落实到位。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强化激励约束,健全项目后续管护机制,确保建设项目持续发挥综合效益。
三要围绕绩效提升强化资金管理。根据《两省协议》约定和资金绩效管理要求,积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资金整合统筹的力度,不断增加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和民生改善的投入,建立健全以水质改善为导向的全过程资金管理体系。每年制定年度治理工作方案,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列出任务清单,加大补偿资金投入,倒排时间节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推进新安江绿色发展基金转型成为母基金,分为PPP引导基金、产业基金两大类,各6亿元,母基金下设若干子基金。加快基金设立和投放进度,切实发挥资金效益,促进产业转型和生态经济发展,推动末梢治理向源头控制转变。努力争取国家部委的关心支持,积极推进新安江综合治理亚行1亿美元贷款备选项目,强化新安江试点资金的保障和绩效提升。
四要围绕多元补偿强化区域合作。深入贯彻十九大提出的“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的要求,拓展生态补偿方式,在流域上下游共建共享、产业融合发展、区域协同推进等方面实现创新和深化,构建“黄杭生态文明创建共同体”。全方位融入杭州都市圈,充分发挥杭黄高铁、徽杭高速等重大交通设施的串联作用,积极谋划推进杭临绩(黄)高铁、黄衢高铁、杭淳开高速连接线、千岛湖至深渡旅游船运输服务等重大交通合作项目,按照产业互补、生态共建、发展共享的原则,推进环境共治、规划共绘、交通共联、产业共兴、民生共享,积极创设产业项目对接平台,强化浙江省对安徽省尤其是黄山市在绿色产业培育、生态旅游发展等方面的扶持,促进两省人才培训交流,把新安江百里大画廊打造成长三角乃至全国最美生态旅游风景带。为推动合作事项落地落实,由皖浙两省建立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实行“清单制”管理,明确责任主体,纳入两省市政府目标考核。同时,在新安江流域探索启动水权交易、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以及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五要围绕群众参与强化机制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群众参与、社会共治的方针,积极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保护机制。深入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宣传教育,举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新安江实践理论研讨会,加大试点政策、工作与成效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生态保护优先、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凝聚珍惜环境、保护生态、绿色发展的广泛共识。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守护好母亲河。要强化企业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把生态环境破坏的外部成本内部化,激励和倒逼企业自发推动转型升级。积极推广“生态美超市”做法,运用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志愿者劝导、群众评价监督等手段,调动农户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自主性,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建立市场驱动的利益激励机制,努力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保护环境能带来更多的实惠和更美好的生活。强化应急处理机制落实,切实落实“地方为主、行业指导”的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畅通群众参与新安江保护渠道,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堵点问题。
六要围绕环境管理强化监管体系。加快健全流域水质监测、应急预警、执法监管、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构建现代化环境监管体系,不断提高新安江生态环境管理水平。加强新安江水质区县断面监测,建立完善新安江流域区县出入境地表水考核断面监测体系,全面掌握和分析新安江流域区县水质状况,将监测结果作为补偿资金分配、补偿项目绩效考评及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皖浙两省街口断面水质达到生态补偿考核标准。加强水环境影响因素研究,制定水质监测应急预案,对个别环境敏感水域加大巡检预警监测频次。加快推进流域水质监测信息化管理系统、河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和重点河段视频监控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新安江流域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监管全覆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综合执法检查力度,严惩破坏生态的违法违纪行为。深化推行河(湖)长制和林长制改革,严格实行定期巡河、巡林制度,强化有关方面的应急联动和协同配合,全力守护绿水青山。
七要围绕生态经济强化绿色发展。深入学习总结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新安江实践经验,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定走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之路。充分发挥上游地区的自身和区域优势,积极谋划探索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生态经济优势的新路径,推动实现环境与发展良性循环,加快建设山水相济、人文共美的新安江生态经济示范区,努力打造新安江流域绿色发展和两山论转化示范区。要加强与中国水论坛和合肥工业大学的沟通配合,筹办好第十六届中国水论坛暨第二届新安江绿色发展论坛,努力打造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国际合作与国内交流平台,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绿色产品研发展示平台,环保、节水、有机等绿色产品与技术推广交易平台。
(来源:黄山市委改革办 编辑: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通联部 卢志文 侯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