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土地依恋与安全伦理
在传统农业社会中,土地是农民生命、生活的一部分,是农民世世代代生存繁衍的依靠。由于与农民的生活紧密关联,土地还常常承载着农民人生的希望和精神的寄托,它造就了农民对土地难以割舍的情怀。
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几亿农民离开土地,从事各行各业,在职业、收入、社会地位等方面都发生了分化。随着“离土创业”带给农民收入的提高和生活的改善,农民对土地的依恋也逐渐消减。虽然土地已经不是他们赖以谋生的唯一出路,但多数农民并不愿意脱离土地,他们没有因为谋生手段的变化和收入的提高而想要放弃土地经营权。
20世纪20年代至70年代,学界对农民经济行为的研究提出了“道义经济”和“理性小农”的观点。以普波金为代表的“理性小农”观点认为,农民的行为逻辑是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以斯科特为代表的“道义经济”理论认为,农民的行为选择遵循“安全第一”和“生存伦理”的准则。农民经常把生存安全置于行为选择的首位,因此,在提高收入和回避风险的选择中,会优先选择回避风险。由此产生了农民的安全伦理,如果触犯了农民的生存安全底线,就会被农民视为不道德、不公正,而招致农民的反抗。
很多研究者认为,当前我国农民不肯放弃地权的土地依恋源自于满足安全保障的“生存伦理”,而非追求最大化收益的经济理性,农民对失地的抵制情绪来自于安全感的缺失。在城乡二元体制下,我国农民不能享受市民待遇和保障,土地成为农民自我保障的重要基础。对于大多外出务工的农民来说,土地所能提供的仅仅是最低层次的生活需求,但土地具有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的保障功能,是农民生活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农民不愿意失去土地,主要是因为对农民来说失去土地就失去了基本生活保障,其生存安全将面临重大威胁。
城郊农民的生存风险与“户籍依恋”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城郊农民由于征地拆迁而离开土地,面临户籍身份“农转非”的市民化选择。在对农民市民化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的探讨中,研究者发现由于城郊农民担心转变为市民后会失去土地资源保障而遭遇生计风险,所以不敢轻易放弃农民身份。此外,城郊农民的素质技能较低,工作选择空间小,就业不稳定,收入不高,成为阻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首要因素。同时,城郊农民无法享有城市社会保障,难以具备融入城市生活的资源,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郊农民市民化的意愿。
在经历征地拆迁之后,大部分城郊农民的生活保障主要来自于征地拆迁补偿和集体经济保障。很多村集体在征地后还保留部分留用地并以此发展集体经济,这被一些研究者视为解决失地农民保障问题的良方。由集体经济承担为失地农民供给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责任,有效地弥补了政府的供给不足,使城郊农民能够享受到村级层面涉及住房、养老、教育、就业等多方面的社会福利和保障支持,而且集体经济的保障还为城郊农民提供了生存和心理的安全性保证。
获得集体保障的前提是城郊农民拥有村集体成员身份,而能够证明其身份的依据就是拥有农业户籍身份,如果失去农业户籍,即使能够证明其村籍身份,也会因为没有农业户籍而减少村集体福利水平。在失去土地保障之后,城郊农民的生活安全脆弱性水平较高,集体保障成为替代土地保障使城郊农民获得生活安全感的最后依靠。在无法保留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保留农业户籍成为城郊农民安全伦理的最后需求。
大部分城郊农民不愿意“农转非”的首要原因
从目前看,城郊农民对“农转非”意愿的选择首先考虑的是福利政策因素,这正是其寻求生活安全的首要伦理要求。大部分城郊农民对“农转非”后获得城市福利保障信心不足,而基于农业户籍的农村集体保障给农民带来更大的生活安全感,这是大部分城郊农民不愿意“农转非”的首要原因。
此外,农业户籍身份还可以给城郊农民带来直接的经济收益,这通常与城郊农民征地拆迁的补偿安置及其所属村队的集体资产经营相关联,是农业户籍特有的利益关联。很多集体经济发展迅速的地区,集体分红成为农民的重要收入来源。同时,集体分配的住房不仅满足了城郊农民的居住需求,还能为其带来租金收益。相对于城市商品房高不可及的房价,城郊农民获得的集体住房能够保障几代人居住无忧,还可以获得租金收益,这对城郊农民的生存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中心城区向外扩张,城郊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改善。然而,大多数城郊农民并不向往中心城区更高的生活品质,在市民化问题上也很少考虑“农转非”在升学、就业、发展空间等方面可能带来的收益。这进一步说明大多数城郊农民首要关注的还是生存问题而非发展问题。可见,农民市民化意愿与其生活安全性具有直接关联,由于可能面临生存风险,而又不具备抵御风险的外部支持和内在能力,直接影响到农民的市民化意愿选择,保持农业户籍身份正是城郊农民追求生活安全性的结果。
(作者单位: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