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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建议银行可设互联网金融子公司

发稿时间:2015-06-18 00:00:00

   对于银行参与互联网金融业务,监管层释放出更为积极的信号。日前,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互联网金融研究小组组长姚余栋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建议鼓励银行设互联网金融子公司。姚余栋表示,应该按照双向准入原则,考虑允许银行设立或者参与互联网金融子公司,从事P2P、第三方支付、众筹,甚至电子商务等业务。
 
  银行系互联网金融子公司目前还寥寥无几,不过,业内人士表示,在监管政策进一步明确后,未来将涌现更多的银行系P2P及股权众筹公司。传统金融机构突围目前较为混乱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将对部分平台将造成冲击,并可能重塑行业秩序。
 
  变化监管态度从谨慎转向积极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互联网金融研究小组组长姚余栋日前表示,监管是个逐渐的过程,适度监管也是动态、开放型的。现在是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传统金融业面临的挑战非常巨大。他表示,应该按照双向准入的原则,允许银行通过子公司或者其他投资方式进行突围。可以考虑允许银行设立或者参与互联网金融子公司,从事P2P、第三方支付、众筹,甚至电子商务等业务。
 
  此表态一出,也引发了市场的强烈反响。虽然允许银行设立或者参与互联网金融子公司目前看来还只是一条监管建议,不过,其背后也透露出监管层对于传统金融机构参与互联网金融业务态度发生了微妙变化。“在互联网金融刚刚兴起的时候,出于对风险的考虑,监管层态度相对较为谨慎,不过,目前看来,互联网金融是大势所趋,银行主动或被动都要参与其中,监管的态度也就变得更为积极。”高登资本首席经济学家付立春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其实,国内不少银行已在积极布局互联网金融业务。工行于今年3月份发布了互联网金融品牌“e-ICBC”和一批主要产品,近日,工行还组建成立了互联网金融营销中心,统筹全行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营销推广和运营管理,这是国内商业银行成立的第一个互联网金融营销机构。
 
  从布局的方式上来看,大部分银行选择在银行内部设立互联网金融的平台,比较典型的是招行于2013年推出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客户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小企业E家,目前,该平台加载了包括P2P理财、货币基金等不同的产品。另外,包商银行也在2014年推出了互联网金融综合理财平台小马bank。
 
  而国内目前最符合姚余栋所说的银行系互联网金融子公司模式的代表无疑就是开鑫贷。开鑫贷公司由国家开发银行全资子公司——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开金融”)和江苏省内国有大型企业共同投资设立。
 
  姚余栋表示,互联网子公司依托母公司,但相对独立于母公司,在业务和主题上分别服务,在技术和系统上发挥规模优势,可以考虑互联网子公司引入混合所有制,实行管理层适度持股,以符合互联网企业的激励特征。
 
  他还称,传统银行以融资的形式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有利于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和传统金融服务的升级。同时,也应该允许传统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将来在市场上可以收购子公司,比如P2P或相关业务的公司。
 
  重塑银行涌入或改变行业格局
 
  业内人士表示,伴随着监管层对传统金融机构涉足互联网金融政策的逐步放松,未来将涌现更多的银行系P2P及股权众筹公司,而传统金融机构相较于大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具有更强的金融属性,在专业度和风控能力方面将具有极强的竞争力。而且,银行在信用度上一定是高于市场上大部分的草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因此商业银行若大举设立互联网金融子公司,可能对目前的市场格局产生影响。
 
  开鑫贷副总经理周治翰认为,目前市场份额较大的P2P公司,比如陆金所、开鑫贷本身就是传统金融机构下设的独立机构,因此,银行设立互联网金融子公司,将会进一步壮大这一群体,成为行业的中坚力量。“对于市场规模较大但金融背景不足的企业可能会造成一些冲击,这也将促使其进一步思考金融与互联网的关系,并加大规范管理的力度;而对于市场规模较小的P2P公司,则可能产生更大的冲击。”周治翰说。
 
  积木盒子首席风险官谢群表示,在资金端,银行子公司将吸收一部分银行储户中追求高收益率但又不愿或不敢直接投资P2P的客户,同时还会分流一部分虽安全但收益率低期限长的平台客户,但对大多数的平台影响不大。但在资产端,这些子公司平台将充分利用银行的借款客户资源,将传统上银行不能做的客户放到子公司来做,会对现有的其他P2P平台形成较大挑战。
 
  而在改变目前竞争格局的同时,紫马财行总裁唐学庆认为,银行设立互联网金融子公司,表明传统银行已经意识到金融与互联网结合是大势所趋,此举有助于促进行业的规范化,让真正能够提高金融服务效率的企业生存下去。
 
  广州e贷CEO方颂表示,首先从信用角度讲,P2P行业目前最缺的就是信用,而如果像银行这样的大机构进入,对整个行业是很好的推动,有助于建立这个行业的信用及信心;而对银行而言,这也是其应对市场利率化的重要举措之一。
 
  谢群认为,如果银行设立P2P子公司,那么这些子公司会把投资人对收益率的期望值拉回到一个合理区间;另外银行的严格风控无疑会传导至其子公司中,对P2P市场会带来一个好的示范作用。
 
  众筹网CEO孙宏生认为,从目前的监管体系和分业经营的理念来看,银行设立互联网金融子公司对股权众筹行业的影响主要在客户导入和投资人教育上起到积极作用。银行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优势在于传统金融方式下积累的信贷资源,包括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和大量存款理财用户。在理性选择的情况下,银行进入互联网金融最好的方式是把传统业务互联网化。从长远来看,若银行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可以在资金投向上允许投资股权业务,那么众筹平台在资金来源上将增加一个很大的客户群。
 
  警惕风险隔离为重中之重
 
  对于银行成立互联网金融子公司的定位,谢群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目前看来银行系平台在总体P2P市场中介于银行和“高息”平台之间的一个谱段,但占比和增速都比较有限。可以预料,如果银行设立互联网金融子公司做网贷的话,一方面将和现有的市场化平台有较大竞争,但另一方面子公司又将受到银行在人事和管理方面的影响,子公司不容易在这两个方面都能做得很好。
 
  一位商业银行人士坦言,传统金融机构的品牌能够吸引网上的出借人,但是在提供优质资产方面,传统金融机构则十分矛盾。“市场也会质疑银行拿出来的资产质量究竟如何,毕竟,如果是真正的优质贷款,银行还愿意拿出来吗?”该人士说。拍拍贷CEO张俊也认为,银行在服务、互联网思维、小金额贷款成本控制方面也存在劣势。尤其针对无征信的小微用户的风控,需要利用互联网非传统数据来做征信,在这方面,银行并不存在优势。
 
  除此之外,银行可能还面临目前日益增多的P2P银行托管项目的冲突,谢群告诉记者,银行如果设立了自己的P2P平台,又给其他的P2P平台做资金托管,这无疑会让合作资金托管的P2P平台有些紧张。“这是很正常的反应,需要银行方从制度建立到执行监控上给其他P2P平台以信任感。在资金托管服务质量类似的前提下,P2P平台也会在不同银行间做出保护自己的选择。”谢群说。实际上,一些P2P公司在选择银行作为其资金托管方时,已然倾向于选择没有互联网金融子公司的银行合作。
 
  不少业内人士称,银行系的子公司未来需要解决的问题第一是如何去构建自身更强的互联网思维,第二是如何保持更好的独立性。“这是其身份决定的,银行既然开展这类的业务,其身份就不独立了。所以银行必须要做好隔离墙措施,这样才更好。”方颂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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