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说来,“三农问题”的概念本身并不能呈现出任何具体而确定的实质内容。例如,“农业问题”仅仅表示农业作为一个部门或行业面临或存在的问题,但“农业问题”的内涵从其概念本身却无从得知,它是指生产问题还是流通问题,产量问题还是质量问题,经营方式问题还是科学技术问题,土地制度问题还是社会服务问题?等等。同样,“农村问题”是指发展问题还是稳定问题,治理问题还是文化问题,基础设施问题还是村庄环境问题,基础教育问题还是人才建设问题?等等。对于“农民问题”,它是指收入问题还是组织问题,流动问题还是留守问题,社会保障问题还是社会排斥问题,物质财富问题还是精神幸福问题?等等。
有学者将“三农问题”界定为“农业增产、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也有学者将“三农问题”概括为“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也有学者将“三农问题”归结为农产品供给数量和农产品质量、农村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农民的经济收入和社会政治权利三个方面的问题。也有学者认为城镇化进程中的“三农问题”是:“城镇化进程中的粮食和其他主要农产品供求问题(粮),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土地问题(地);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民转市民问题(人)”。
对“三农问题”的其他界定还包括:“农业萎缩、农村凋敝、农民贫困”,农业经济问题、农村政治与社会问题、农民权益问题,农业供给能力的持续提升、农民收入水平的持续增加、农村社会发展的持续推进,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户籍制度改革、农民提高素质和减轻负担,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发展差距扩大、农民大量流向城市但又无法在城市体面安居等等,不一而足。
除了这些内涵界定不同之外,学者还对“三农问题”的本质有多种不同的解读,如“三农问题”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过程中农民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问题,是工业化进程中农民占中国总人口比例过大的问题,因此也是“农转非”问题,是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日益贫困和不断被边缘化问题,是如何有效保障农民权利的问题,是农民发展问题,即提升农民主体性和现代性的问题,等等。
继“三农问题”提出之后,很多学者又提出了“新三农问题”。如,“农民权益保护、农村可持续稳定、农业生态安全”的“新三农问题”;“农民工、失地农民、农业村落终结”构成了“新三农问题”;“土地、治理、民情”构成了“新三农问题”的核心、实质和基础。此外,“新三农问题”还被界定为农民工、老人农业、空心村的问题,农业劣质化、农村空心化、农民多元贫困化或丰裕型贫困化,最严重的是“谁去当农民,谁去种田,谁去建设新农村”的问题,等等。
可见,无论是“三农问题”,还是“新三农问题”,学术界从来没有关于统一其内涵与外延的认识。因此,每位学者在研究中都会首先界定出自己认为的特定的“三农问题”。正因如此,不同学者关于“三农问题”的成因分析与解决建议,因“三农问题”本身的指称对象不同而常常呈现出风马牛不相及的结果。
其实,作为农业问题、农村问题和农民问题总称的“三农问题”,就如当下将“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简称为“一懂两爱”一样,不过是中文大众传播中惯用的便于记忆和理解的一种话语方式,对于社会讨论和政策讨论非常实用,但若作为学术概念,则没有什么实质意义,也难以因为这样的话语形式而促进学术研究的进步与深化。
(作者为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