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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中”文件正起草 增收和降负成关键

发稿时间:2018-09-14 13:35:40
来源:经济参考报作者:班娟娟 实习生

  2017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增收综合配套政策试点以及专项激励计划和收入监测试点的通知》,并分别选定3个和17个地区进行试点(下称“3+17”试点)。《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3+17”试点满周年之际,发改委、人社部、财政部、教育部、农业部等多个部门前往多地展开密集调研,更多促居民增收新政正酝酿出台,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总体部署和重要举措也将加快落地。

  据权威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规划文件已进入起草阶段,其中降低养老、医疗、教育负担等内容将列入规划内容。随着各方面综合配套措施的逐步落地,我国高质量收入分配体系也将加快形成。

  今年以来,我国收入分配领域改革快速推进。比如,提高技术工人待遇一揽子政策已经全面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逐步得到落实,“十三五”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推进实施,新的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开始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最低工资标准、低保标准等保障水平得到提高,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加快推进。

  “一年前,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启动城乡居民增收试点,在完善重点群体增收政策环境、理顺重点群体增收路径和机制方面都取得了积极成效。”国家发改委社会研究所副研究员关博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相关政策红利释放,将提升重点群体收入水平,带动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并为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和完善居民增收政策提供更多有益经验。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副院长万海远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当时试点有针对重点群体的,也有一些综合性试点,还有在某个区域某个县的试点。目前都在总结经验,看哪些更适合推广。“有些试点地区比如上海黄浦区提高技能工人待遇方面成效很好,但是目前推广到全国还有一定难度,因为这对地方政府财力要求较高。”

  发改委方面也表示,下一步将及时总结交流典型地区的经验做法。同时,完善试点进入和退出机制。通过试点以点带面,将试点地区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有效的政策举措,探索形成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新体制新机制。

  除了复制推广居民增收试点经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更是被列入今年收入分配改革的重头戏。据了解,针对扩大中等收入群体,2017年有关部门已经做了若干专题研究,2018年正式进入实施阶段。据上述权威人士透露,此次调研选择在相对发达的江浙沪展开,重点是了解地方居民增收形势,就经验、问题及举措听取地方意见,为纲领性文件的调整和完善提供参考。按照计划,未来一段时间还会在其他地方再展开两到三次调研。

  在万海远看来,围绕“扩中”最主要的是两方面内容,一是提升农民工等低收入群体收入,尽快让其成为中等收入群体;二是托住既有的中等收入群体增强其获得感。基本思路是增长、发展、改革和稳定。

  收入分配领域的短板问题不容忽略。关博指出,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总量虽大,但在总人口中占比仅有1/4,形成结构健康的橄榄型社会任重道远。此外,中等收入群体民生焦虑感也值得关注。

  “相关部委在调研中也发现,一些人已经迈入中等收入群体但个人感受不明显,教育、医疗、养老、住房负担有必要进一步降低。”上述权威人士透露,在此次纲领性文件中,这些民生问题都会有所涉及。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程杰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随着人口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放缓、居民需求提升,个人养老确实面临一定压力,需要国民收入中政府收入再分配转移、国有企业资本和收益划转以及其他社会资源支持。

  事实上,今年以来政府已经采取不少措施,完善重点领域公共服务制度,减轻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的经济负担。“下一步,要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社保降费率改革方向,减轻企业职工参保缴费压力。同时,发展普惠性质养老机构,实现老有所养。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国家谈判制度,降低重特大疾病治疗负担。做好教育政策托底,减轻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课外教辅经济压力。使城乡居民增收的获得感进一步提升。”关博说。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已经成为系统性工程,需要多部门通力合作。“除了继续落实重点人群增收政策,还包括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提高教育水平从而促进高质量就业,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率调动市场力量引导创业增收等等。”万海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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