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社会治理智能化理念。首先,应充分认识到社会治理智能化是顺应现代科技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大数据、移动互联、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极大地改变甚至重塑了社会生产和社会组织的关联形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与时俱进,树立社会治理智能化理念,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其次,应充分认识到社会治理智能化是破解社会治理难题的现实需要。在智能互联技术日益普及和我国经济社会加快转型的大背景下,我国社会治理面临跨区域、跨行业、跨群体的社会治理需求层出不穷,网络虚拟空间治理水平急需规范提升等新挑战。应对这些新挑战,破解治理难题,必须加快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最后,应充分认识到社会治理智能化是新时代发展的内在要求。当前,人民群众对参与社会治理、实现个性化发展等的需要不断增长,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可以为满足人们的新需要提供有力支撑。
提高数字化服务水平。相关政府部门是社会治理的主导力量,提高其数字化服务水平是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之一。一是整合共享政务数据。全面整合条块分割的政务数据资源,突破政务数据的区域、部门和层级限制,建成对内一体化政务信息系统和对外一体化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提升政务数据信息的整合覆盖、分级管理、统筹利用和互认共享水平。二是加强和改进公共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有效拓展公共服务职能,扩大政务服务种类和覆盖面,提高公共服务效率,精准有效破解区域、城乡公共服务供需不平衡难题。三是充分发挥法律、标准、示范等的规范引导作用。发挥法律规范、标准引领、示范带动在数据整合应用、平台接入、服务价值、应用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权责清单和服务指南,鼓励社会治理主体依法参与政务数据的开发利用,提升政务数据服务社会治理的综合效能。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城市是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的载体和前沿,建设智慧城市是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的有效举措。一是加强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建设水、电、能源、交通、管网等智能化基础设施,全面布局物联网、无线网等,使数据提取和移动交互更为便利,为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奠定基础。二是推动不同领域数据互联互通。促进政府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构建覆盖城市运营各领域信息的“城市数据湖”,促进不同领域数据互联互通,提高社会治理决策的科学性、系统性、协同性。三是提高数据使用效率。深度融合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全面深入挖掘“城市数据湖”海量实时更新数据和沉淀储备数据,提高城市治理者对大数据的研究应用能力和数据使用效率。
探索网络化社会治理新模式。目前,社会治理正向社会协同治理转变,应充分借助智能互联技术,探索实施“互联网+群众路线”治理模式,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扩大参与广度,拓展参与深度。一是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宣传引导,既要掌握在线宣传引导的主动权,弘扬社会正能量;又要推动宣传力量下沉,在城乡社区基层组织进行线下配套制度建设和服务宣介。二是鼓励、引导和支持民间志愿者和社会团体依法有序参与社会治理。三是以网络为依托,调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丰富群众依法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和渠道,形成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的强大合力。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