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持续简政放权,推行就近服务。出台《佛山市权责清单监督管理办法》,实行市、区、镇(街道)三级权责清单目录管理,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张清单管理,管住审批服务改革的源头。按照应放尽放、能放都放的原则,85%的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98%的业务均下沉到基层办理。建设全覆盖的政务服务体系,市、区、镇(街道)、村(居)四级建成787个行政服务中心(站),全市布设1567台自助服务终端,把服务的门开在群众的家门口。
二是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实现无差别审批服务。市级统筹对市区两级56个系统1828项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细化365个标准要件,同时全面应用于综合窗口、审批部门、网上办事大厅。在统一审批服务标准基础上,对综合窗口人员实行标准化培训,使之从“单项运动员”向“全能运动员”转变。同时,制定前后台流转标准、数据对接标准、物料流转流程规范、诚信总则等,推动“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运行,减少政务服务的主观性、随意性和差异性,基本实现“认流程不认面孔、认标准不认关系”的无差别服务。
三是实行一口受理、受审分离,强化部门业务协同。将过去按部门划分的专项窗口整合成民生、公安、注册登记、许可经营、投资建设、税务等六类综合窗口,推行一个综合窗口受理,群众办同一类事项不需再逐个窗口跑。综合窗口受理后,通过信息系统流转给部门审批,部门审核通过再统一反馈到综合窗口,由综合窗口发证,实现“一窗”综合政府服务。
四是加强业务协同配合,提升即办服务。出台《申请材料标准应用规范》、《电子表单应用规范》,规范10460类材料,形成732个自然人表单和482个法人表单,建成电子材料库和电子表单系统。通过建立前后台对接机制、电子材料流转机制等,提高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前台与后台之间的协调配合。加大授权力度,简单事项由部门直接授权窗口办理,复杂事项推行电子签章和电子材料流转办理,综合窗口将材料电子化并通过系统流转给部门,部门根据电子材料作出“信任审批”,改变纸质材料流转费时费力的状况。
五是探索打破区域限制,不断拓展“同城通办”。按照标准统一、体验一致、跨界协同、运转高效的标准,进一步试点跨镇、跨区、跨市通办,减少企业和群众上下跑、两地跑的次数。实现区、镇(街道)行政服务大厅扁平化、同质化,区内任一大厅均可办理全区所有事项。同时首创广佛跨城通办,122个事项可与相邻的广州市荔湾区互办,满足“广佛候鸟”的办事需求。
六是加快数据共享,推行一网通办。探索整合电子政务职能,设立数据统筹机构。按照成本最小化、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竭力贯通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通道,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将群众办事材料沉淀到信息系统,打造法人和自然人基础数据库,提高办事材料的复用率;将不同的业务申请表格整合到一张表,推行“一表通”,开发自助填表系统。群众办事较多的69个事项实现自助填表;将“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延伸到网上办事大厅、自助服务终端、12345热线,由综合窗口统一受理网厅和实体大厅的办件申请,形成网上办事为主、实体办事为辅、自助办事为补的政府服务新格局。